金某,某市财政局副局长。2019年1月,金某在朋友的推荐下,投资购买了某公司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经查,该基金募集的资金主要用于投资购买非上市公司股权。金某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违规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本质上属于经商办企业,是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业活动的行为。其行为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违反廉洁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