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祥瑞,泗阳县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县长,曾任沭阳县委研究室主任、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委人才办主任、县委办主任等职。2013年至2021年,张祥瑞在担任沭阳县委办副主任、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县委办主任、泗阳县副县长等职务期间,利用其职务便利或其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企业经营活动、岗位调整、子女就学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并先后收受16人所送现金、美金、购物卡等贿赂,合计价值289.4万元。2022年1月29日,张祥瑞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22年5月13日,张祥瑞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三十五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