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区纪委、区监察局、区纪委办公室的介绍信由办公室扎口指定专人管理、出具。
2.出具区纪委、区监察局、区纪委办公室的介绍信要履行完备的手续。出具区纪委办公室介绍信须分管领导或办公室负责同志核签批准或亲口交办;出具区纪委、区监察局介绍信须区纪委、监察局主要领导同志核签批准或亲口交办。
3.区纪委介绍信有统一的格式,编有顺序号,附有存根。
4.介绍信的正文页必须写清对方单位的称呼,被介绍者的单位、姓名、人数、身份,介绍接洽的事情及要求,介绍信的有效期,出具介绍信的日期等。介绍接洽涉及保密范围的事情,要注意写明联系人的政治面貌、职务等。
5.认真填写存根页各栏,尤其要写清楚批准手续,以备事后查考。
6.严禁向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具空白介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