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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廉洁文化作品征集评选展播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2-16   信息来源:   访问量:0   保护视力色:

各县(区)纪委监委,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纪工委,市各直属单位纪委,省驻宿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市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进一步推动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用光影艺术集中展示、宣传全市各地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生动实践,用文字语言讲述新时代宿迁大地清风故事突出廉洁文化在一体推进“三不腐”中的重要作用,在全社会营造以清为美、崇尚廉洁的良好风尚,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决定面向全市开展廉洁文化作品征集评选展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扬清风、话廉洁、树正气、强使命”为主题,发掘文化中的廉洁元素,体现坚定党的理想信念、推进政德教育、增强纪法意识、强化家风建设等廉洁要求,组织创作展播一批接地气、冒热气、有生气,具有鲜明时代特质的廉洁文化精品力作,推动廉洁文化建设向社会延伸、向常态拓展,将廉洁文化转化为广大党员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日常生活元素,让清廉之风吹进千家万户。

二、作品要求

作品要主题鲜明、内容深刻、以小见大,具有思想性、教育性和较强的艺术感染力。作品内容形式、创作手法要与时俱进、灵活生动,富有廉洁文化传播的时代特色,做到让党员群众喜闻乐见。

作品可采用微电影类、微视频类(微纪实、微动漫、公益广告)、文学作品类(小小说、诗歌、散文、随笔)形式微电影时长15分钟以内,公益广告类微视频时长在1分钟以内,微纪实、微动漫类微视频时长5分钟以内,视频格式为MP4,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文学作品类字数在5002000字左右。

三、相关要求

1.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创作作品参评,要严格把好作品的政治关、政策关、业务关,确保遴选出体现正确政治导向、具有文化品位、能引发党员群众共鸣的廉洁文化作品。

2.要保证作品质量,在作品的主题、内容、创意等方面下功夫,视频作品不盲目搞大制作,不铺张浪费。

3.各县(区)纪委报送微电影、微视频作品分别不少于4部,文学作品不少于10篇,各功能区纪工委报送视频作品不少于2部、文学作品不少于5篇,市各直属单位纪委省驻宿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和市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可联合驻在单位)分别报送视频作品不少于1部,文学作品数量不限。

4报送作品近年来新创作且未参加市级以上纪检监察系统评选的原创作品,不得抄袭,作品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和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报送者自行负责并承担责任。

5.请将参评的视频作品用U盘或移动硬盘存储好,与解说词纸质稿、参评文学作品纸质稿,以及参评作品报名表、汇总表纸质稿(加盖单位公章)于620日前报送市纪委监委宣传部418房间。联系人:祖廷闯,电话:84360236。参评视频作品解说词、参评文学作品、参评作品报名表、汇总表电子稿请打包同步发至邮箱:fff4368609@126.com

市纪委监委将于6月下旬组织评审,优秀作品将于“七一”后,在全市各媒体宣传平台进行展播。部分优秀作品将向省纪委监委、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推荐。

附件:1.廉洁文化作品征集评选展播活动视频作品报名表     

      2.廉洁文化作品征集评选展播活动参评作品汇总表


2023年关于开展全市廉洁文化作品征集评选展播活动的通知

                                  市纪委监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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