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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涉2名市管干部
发布时间: 2018-01-02   信息来源:   访问量:0   保护视力色:

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持续传导正风肃纪强烈信号,净化元旦、春节期间节日风气,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市审计局原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乔学鹏违规公款送礼等问题

2008年至2012年,乔学鹏在任沭阳县刘集镇党委书记、县委办主任、县委常委等职务期间,先后多次于春节前用公款送礼共计5.6万元。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乔学鹏在沭阳县委常委任上,继续用公款送礼2.3万元。另,乔学鹏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行为。乔学鹏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按副科级非领导职务安排工作),并被调离审计机关。

2市质监局副处级干部傅锡礼违规发放奖金福利等问题

2013年至2014年,在傅锡礼任市质检所所长期间,市质检所超出核定标准发放绩效工资59.17万元,同时还存在违规发放过节费、购物卡及其他工资福利数额较大等问题。结合傅锡礼退出本人全部违纪所得,且单位已追回大部分违规发放的款物等情况,傅锡礼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泗洪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原副主任石峰违规发放补助等问题

2014年10月至2016年12月,石峰在任泗洪中专校长期间,安排向该校校领导及中层教干违规发放补助共计13万余元。另,石峰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石峰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

上述三起问题,违纪事实基本发生在党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这充分说明当前仍有少数党员领导干部置中央三令五申于不顾,心存侥幸,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顶风违纪,必须严肃处理。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此为反面教材,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各级党组织要始终保持向党中央看齐的政治自觉,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实施细则》,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加强宣传学习,严格贯彻执行,推动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两节”期间“四风”问题易发多发领域,紧盯“关键少数”,紧盯“四风”新表现新形式,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要强化责任追究,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发生严重“四风”问题的地方和单位,既要严肃处理违纪人员,又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坚持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中共宿迁市纪委

2018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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