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明,男,1965年9月出生,江苏沭阳人,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92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沭阳县乡镇党委书记,县财政局局长,县经开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宿迁市法官培训学院党委书记、院长等职务。2019年10月,任沭阳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2021年9月,刘明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违纪违法事实
刘明长期违规经商办企业,刚到沭阳开发区工作不久,就与他人合伙投资创办格泰化纤公司。因管理不善,企业陷入经营困境。为了挽救企业,刘明频频向一些管理服务对象寻求帮助,张口借钱。2012年至2015年,刘明利用职权向多名管理和服务对象借款,累计高达1670万元。至格泰化纤破产时,还有近800万元借款无力偿还。刘明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项目协调、资金拨付、工作推荐、提拔调动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571万余元。刘明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刘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党的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涉嫌受贿犯罪。2021年12月,刘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22年3月,刘明因犯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5万元,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
案 例 点 评
刘明伸手向管理服务对象大肆借款,与他们之间有着剪不断、理还乱的经济纠葛。刘明利用职权借钱,严重玷污了公权的尊严,一次又一次地利用自己手中权力来偿还这个人情债,权力变现,出卖权力,在企业证照办理、资质评定、环评等方面都给予他们大力关照。刘明想通过经营企业实现所谓的财富自由,却又不善经营,只好不计后果疯狂借贷,以致债务缠身、难以自拔,给自己套上了难以挣脱的枷锁。
忏悔书(摘录)
在开发区的三年,也是自己为格泰化纤近乎疯狂的对公违纪借贷、于私公权借贷的违反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的三年,为了自身利益铤而走险,且完全不顾做人的尊严、脸面,拿组织给予的公权当儿戏,把公权的威严撕的粉碎,也是自己官员经商最为恍惚、痛苦的三年。持续三年的噩梦,搅得自己骨瘦如柴、病入膏肓,体验到了官员经商对己、对他人、对社会的危害。
忏悔书写到这儿,我的手在抖,心更在发抖,我10多年的贪腐人生,违法事实金额高达五百多万元,违纪事实金额高达二千余万元。留置前有时还在想,自认为自己还算个合格的党员,还算个称职的领导,在家还算个称职的父亲,现在感觉自己是多么的龌龊。真的不知用什么语言向组织表达自己是如此的十恶不赦、贪婪无德、不堪为人,真的愧对组织对自己多年的教育和培养,真的是罪不可赦、罪责深重、罪有应得、罪该万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