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宏亮,男,1982年12月出生,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自治旗人,2005年7月参加工作,200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任宿豫公安分局派出所见习民警、办事员,巡特警大队二级警员、一中队副中队长等职务。2020年7月,任宿豫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队一中队副中队长、三级警长。
2021年5月,时宏亮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时宏亮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工作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涉嫌受贿犯罪。2021年8月,时宏亮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忏悔书(摘录)
作为公职人员向管理服务对象放贷是不允许的违规行为,我没有把握交往原则,自认为社会朋友是讲义气、讲情面的,其实是在利用我,我现在非常后悔当初的放贷行为,不仅违反了工作纪律,而且还给职业、身份带来负面影响。
带着最初的理想,投身公安事业,一个人从北方林区走出来,到这里历经19年,今天得到的恶果,意味着一个家庭希望的毁灭,想来这一切是多么无知、可笑,一切无法回头,当初狂妄自大、自以为是,没有原则、不爱学习,哪曾想到今天的后果,恨自己为什么就没有意识到这些危险。
我的错误行为是违法乱纪的表现,是不该发生的行为,在社会中给人民公安声誉抹黑,给单位组织带来了负面影响、给个人政治前途划上了句号,给家庭带来了无法挽回的创伤。
我现在只有悔恨,悔恨自己这前半生迷迷糊糊,混到了这样的结局,政治生涯的截止,自己面临的牢狱之困,反思错误,这一切都因我的虚荣、不切实际,没能脚踏实地工作和生活。我怎么活成了这个样子,真的是没有活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