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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宿迁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3-11-20   信息来源:宿迁市委巡察办   访问量:0   保护视力色: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3315日至58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农业农村局党组进行了巡察616,巡察组向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始终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责任感对待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对照整改任务,一项一项问题进行研究,一条一条措施进行落实,一个阶段一个阶段进行推进,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市农业农村局党组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及时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各处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面统筹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先后召开中心组专题学习会、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专题党组会议学习整改工作要求、剖析问题根源、主动认领问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党组及班子成员从自身做起,带头认领问题、带头落实整改,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动一级干的良好局面。局主要领导带头落实一岗双责,第一时间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及时传达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会办解决巡察整改有关问题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聚焦重点交办事项着力推动农业产业链招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工作等事项整改,做到真查真改、立行立改。对于重点难点问题,亲自牵头督办,推动其他班子成员做好分管范围内的整改工作,做到问题核查不清楚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

 二是精心安排部署,推动任务落实。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和问题清单,制定《中共宿迁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和市委巡察整改“三清单”,制定整改措施106条。对巡察整改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管,以召开党组会、会办会等形式及时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整改,确保整改工作严格按照整改工作方案确定的“路线图”“时间表”扎实推进。截至目前,3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4个,开展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专项整治“双百”行动、全市“三资”管理专项行动等,实施追责问责8人次,追回损失254.74万元。

三是坚持标本兼治,确保整改实效。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市农业农村局党组着力从制度机制上找原因、寻对策,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持续改进作风、促进重点工作紧密结合,制定和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截至目前,完善和出台《宿迁市高质量建设黄河故道生态富民廊道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宿迁市农业农村局罚没物品管理制度》《推动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等9项制度机制,巩固整改成果。

二、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四化同步集成改革少数项目推进较慢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省内高校、科研院所与农业龙头企业的深度合作。推动扬州大学与江苏益客集团开展肉鸭新品种培育。目前选育的益阳1号肉鸭配套系已通过农业农村部组织的现场核验,有效促进科研成果转化。聘请宿迁学院编制《宿迁市酿酒原粮基地建设规划》目前通过规划编制过程中的调研引导,可带动全市高粱种植面积突破3.3万亩。二是加大新型农膜推广应用。指导各县区编制完成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实施方案。目前,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资金已下达,拟在茄果类、西瓜上落实新型地膜推广面积2.5万亩以上。

2.关于四化同步集成改革部分项目实效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人才定向培训。落实人才定向培养机制,增开农资经营、农产品电商、苗木花卉、特色果蔬等新型农业发展需求方面的培训。截至目前,全市共开设相关培训班12期,培训1805。二是加快推进高品质高附加值农业发展模式。制定印发《宿迁市粮油作物绿色高质高效示范片建设提升行动方案》,开展示范片建设全过程督导。831日召开绿色高质高效创建中期观摩评估会,开展现场评价,全市52个省级示范片水稻平均单产预计较周边农户产量增加5%以上。三是加大稻米小龙虾品牌培育。组织参加第九届广州国际渔业博览会小龙虾产品展销推介活动、在苏州市举办2023年江苏泗洪大米品牌宣传发布,优化宿有千香小龙虾包装设计、推介发布泗洪大米,推动上线京东店铺,组织开展营销活动等,稻米、小龙虾品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四是加快推动农村资源资产权证化改革。完成农业设施所有权登记证线上审核、办理工作。截至目前,累计颁证61本,发放贷款1.3亿元。组织开展银企融资活动,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农业设施抵押贷款政银企融资对接活动的通知》,推动相关银行和有贷款需求的农业经营主体相互接洽。

3.关于牵头抓总的重点工作统筹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统筹谋划,工作责任进一步压实。制定《宿迁市高质量建设黄河故道生态富民廊道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出台《关于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做好2023年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印发2023年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将农村户厕改造、生活污水治理、垃圾收处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重点工作纳入市对县(区)高质量考核体系,制定年度重点任务清单,进一步明确了各地各部门工作责任。二是强化协调沟通,工作合力进一步增强。先后两次召开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全市乡村振兴现场推进会,协调推进乡村振兴领域重点工作。成立村庄垃圾清理领导小组,城管、住建、生态环境等部门充分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多次同市相关部门会商黄河故道生态富民廊道建设有关事项,及时解决问题,推动廊道建设重点任务落实。三是强化工作举措,工作实效进一步提升。加大督查考核,定期调度、通报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制定出台市级乡村振兴实绩考核方案,组织开展省委一号文件和粮食安全责任制专项督查,印发考核通报1次,下发交办单1次。组织编排黄河故道生态富民廊道2024年度重点建设项目以及2025-2026年重点项目计划,着力推进宿城西片区示范样板建设,朱海水库、蔡集奥莱、牛角淹欢乐田园度假区、圩三产融合产业园等成为观摩学习热点项目。

4.关于农业产业链招商成效不明显问题整改。

 一是加大招商频次。市、县区农业农村部门积极开展农业专题招商活动。截至目前,全市举办各类农业专题招商活动21场(次),其中市级开展农业招商活动1场、市与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联合开展农业专题招商活动4次,开展农业小分队招商活动170批次。二是突出群链招商。建立“135”招商引资工作体系,围绕“三群四链”补链强链要求,编排产业链上下游招商项目库,开展常态化招商工作。先后引建沭阳县智能化中央厨房、泗阳县和善园食品加工等高质量补链强链项目。三是创新招商方式。围绕“专职招商、联动招商、协同招商”的要求,建立与市驻外招商局、县(区)农业农村局、农业园区开展联动招商机制,积极推动招商成效,进一步巩固拓展埠外商会及其他产业协会招商渠道,吸引更多的客商投资宿迁。

5.关于农业重大项目推进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大农业重大项目建设推进力度。出台《宿迁市2023年度现代农业重大项目建设考核推进细则》,建立常态化调度机制,定期调度项目建设进度及存在问题。组织召开乡村振兴现场推进会、农业农村重大项目现场推进会,推进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建设,并发布项目建设情况通报。组织开展农业重大项目半年评估,对已竣工项目开展竣工验收。二是提升农业重大项目帮办服务水平。出台《2023年市县(区)领导挂钩联系农业农村重大项目清单》《2023年市农业农村局领导挂钩联系农业农村重大项目清单》,建立健全项目联系挂钩帮办机制截至目前,挂钩帮办25个项目均达序时进度。8210日,开展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宣传周活动,对各县区项目建设进度进行展示,在全市营造比学赶超氛围。

6.关于农业龙头企业培育乏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农业龙头企业监测申报工作。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动态监测和申报工作的通知》,启动监测工作,完成省级龙头企业监测和递补企业推荐以及国家级龙头企业推荐工作。我市提交了57家省级龙头企业监测及递补申报材料,1家企业通过省级答辩会,推荐为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申报单位。二是加强农业龙头企业培育力度。起草《宿迁市龙头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并完成第一次意见征集,明确农业龙头企业培育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全年将培育新增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15家。

7.关于扶持农业园区发展用力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大农业园区创建力度。5月份组织开展了市级园区评审创建工作,新评选出沭阳韩山、泗阳穿城、泗洪孙园、宿城蔡集、湖滨新区农业产业园等5家纳入市级园区创建范围。相继创成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2个、省级示范园5个,建成市级园5个,纳入创建市级园区10个,在全省率先实现省以上园区县区全覆盖。二是有效提升农业园区集聚水平。立足园区产业特色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力度。截至目前,全市举办各类农业专题招商活动16场(次),并推动农产品加工、农业现代服务业等重大项目优先落户园区。新签约农业项目落户农业园区已超60个,农业园区集聚水平进一步提升。三是强化对园区的跟踪管理。开展园区的日常调度工作和综合产值统计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对全市农业产业园开展了半年度创建情况调度、半年度综合产值统计,并对3家省级园区开展了绩效监控市级核查工作。全市现代农业产业园上半年综合产值已超200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幅为8.6%,预计年底全市现代农业园区综合产值将突破400亿。

8.关于宿有千香品牌授权合作企业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宿有千香品牌授权合作企业监管。修订完善《宿有千香品牌标志使用管理规范》,对品牌使用者义务及行为规范、品牌管理分工与职责、宿有千香品牌标志申报程序等内容进行了修改,进一步优化申报程序和条件。二是维护宿有千香霸王蟹品牌形象,积极开展商标无效宣告申请、普通作品著作权登记等工作,形成共同维护公用品牌的良好氛围。三是加强与京东品牌建设战略合作。依托京东平台,组织开展霸王蟹直播活动,进一步扩大了宿有千香品牌的影响力,提高了店铺的营销能力。四是加强对宿迁市农产品产销协会的工作指导。指导宿迁农产品产销协会启动换届筹备工作,将在年底前完成换届工作,提升协会的组织能力。

9.关于宿有千香品牌奖补审核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宿有千香品牌奖补审核。组织对相关企业的申请奖补等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开展回头看,督促企业加快问题整改,进一步规范品牌的经销行为。二是加强对第三方服务机构的监管。针对出具审计报告不严谨的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将其列入采购黑名单,全局2年内不再采购其审计服务,并抄送其行业主管部门。

10.关于家庭农场监测粗线条问题的整改。

一是规范家庭农场监测工作。利用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规范开展家庭农场信息统计监测工作。对名录内所有家庭农场的产业类型、经营面积、产品产量、经营收入、利润等运营情况进行全面监测统计,全面了解掌握全市家庭农场运营情况。目前,纳入名录管理的家庭农场已达6604家,通过监测,分别淘汰省级示范家庭农场3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10家,进一步提升了家庭农场发展质量。二是加强家庭农场监测制度建设。开展家庭农场监测程序及方法等研究,起草《宿迁市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评定及监测办法》(初稿),拟对家庭农场评定及监测的时间、条件、程序等方面进行规范,进一步提升家庭农场认定及监测水平。

11.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监测浅表化问题的整改。

 一是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监测工作。开展农民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和经营异常名录合作社移出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农民合作社年报公示率86.64%,经营异常名录合作社占比28.03%。二是完善农民合作社信息采集指标体系。在农民合作社信息采集统计指标体系中增加了经营收入、成员数量等指标。同时,扩大了统计范围,由407家市级示范社扩大到所有725家县级以上示范社,提高了农民合作社监测的覆盖面,监测工作进一步深入和规范。三是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问题整改。督促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完善理事会、监事会、财务管理等相关制度,进一步促进其规范运行。

12.关于厕所革命推进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力推进厕所革命。印发《宿迁市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方案》、《2023年农村户厕无害化改造行动方案》,部署开展户厕改造“回头看”工作,重点排查质量是否合格、施工是否规范、群众是否满意等。9月14日召开户厕改造验收现场推进会,对农村改厕工作再部署、再推进。目前沭阳、泗洪已基本完成2022年改厕“回头看”工作,农村改厕工作进一步提质增效。二是落实点上问题整改。对市委巡察期间发现的改厕“样板村”名不符实、旱厕未拆除、无冲水设施、化粪池污水直排沟渠等问题督促相关县区落实整改。截至目前,对个别户厕存在无冲水设施、粪液粪渣处置不到位等问题,已对水冲式马桶完成接水、对露天粪坑加装化粪池盖板、为79户加装冲水设施、在347省道蔬菜种植基地设置粪液粪渣临时存放点,供村民放置等措施,落实相关问题整改。三是强化督查落实。强化与生态环境、城管等部门协同督查,实施部门包片督查,定期开展专项督查,确保厕所革命工作任务推进落实。同时,在市农业农村局内部成立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内设督导检查专项工作组,指导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等工作。截至目前,已开展专项工作督查3次,累计交办问题50余个,全部完成整改。

13.关于两废回收处置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两废”回收站点监管。加强“两废”回收站点公示标识标准化管理,全市各回收站按要求设置“一站一码”,包括回收站位置、责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目前,全市回收站公示标识已完善,各回收站已设置张贴“一站一码”二维码,扫码即能获得回收站相关信息,方便群众兑换。二是加强“两废”台账管理。组织对各地回收中心、站点“两废”台账管理情况进行排查。对发现台账管理不规范的县区,现场填写交办单,并下发交办整改,督促各地严格执行“两废”台账管理制度,规范登记“两废”回收、转运、处置信息。同时,督促沭阳县、宿城区对已转运、处置的“两废”未记录的补齐台账信息。三是加强“两废”处置。组织对全市各地回收中心、站点“两废”堆积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督促各地及时运转、处置“两废”。截至目前,全市已回收469.98吨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置221.83吨,处置率47.2%。已回收废旧农膜3195.52吨,处置3016.19吨,处置率94.38%。

14.关于农村环境常态监管不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存量问题整改。督促各地继续加强“随手拍”APP系统存量问题线索整改。截至目前,“随手拍”APP系统存量问题整改已超90%。二是实施责任追究。对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记录随手拍”APP上传环境问题整改未按要求落实相关责任人员予以提醒谈话。三是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联合生态、住建、交通等部门开展联合督查,查找农村人居环境存在薄弱环节和问题,同时在市政府网站开设“和美乡村建设”专题,拓宽问题线索征集渠道。对发现和收集到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及时交办,跟踪督办问题整改。截至目前,累计交办问题50余个,已全部完成整改。四是加强畜禽粪污治理巡查督导。在二季度开展1次畜禽粪污治理集中督查行动,督促指导各县区加强对规模养殖场的粪污治理推进工作,加快完善提升粪污收集处理设施。

15.关于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推进防返贫动态帮扶系统建设。目前,已完成防返贫动态帮扶系统建设内容框架搭建、项目建设内容设计等。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网络信息平台增设五看一查一帮助模块,增加了查看农户信息及发现问题、问题解决等情况录入功能,防返贫动态帮扶系统建设将进一步完善。计划在年底前组织开展基层干部系统录入业务培训,防返贫动态帮扶工作水平将进一步提高。二是加大督查检查力度。8月份,围绕五看一查一帮助活动开展专题督查调研,督促各地常态化开展五看一查一帮助活动,督促发现问题跟踪解决,指导基层干部使用好信息化系统,加强对低收入人口的动态监测帮扶工作。

16.关于对拓展农民增收路径和发展村集体经济谋划不深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农民增收因素调查。根据工作要求,认真分析农民收支影响因素和政策落实情况,及时第一季度和半年度农民增收因素材料反馈给调查队,为调查队科学评估我市农村居民收支数据提供依据。二是有效拓展农民增收渠道。紧紧围绕就业富民、创业富民、产业富民、政策富民等重点工作,持续推进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建设,拓宽农民就业渠道。在8月份,针对农民收支记账管理开展业务培训,提高新村干、村会计和辅调员的业务能力。三是营造村集体经济发展良好氛围。按照村集体经营性收入、收益、经营性固定资产总额二三产增收小项目等标准,在全市评选了2022年度十佳经济强村,在市农业农村局公众号上进行宣传报道,引领带动全市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积极营造村集体经济发展氛围,增强村集体经济发展动力。四是推动村集体经济快速发展。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村集体经济发展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巩固村集体经济发展成果,全市村集体经济快速发展。

17.关于村集体三资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规范“三资”监管行为。开展全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治理。截至目前,已完成代付工程款等村级债务清查工作,集体“三资”管理行为进一步规范。二是加强“三资”监管调度。8月7日—8月1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全市农村集体“三资”专项调研,实地调研了18个乡镇51个村居,下发了通报,要求各地限时对村级工程、村级债务等方面存在问题整改到位,进一步提升了“三资”管理水平。三是提高“三资”监管成效。依托“苏智农经”平台,增设对村级“三重一大”事项设置审批留痕、监管前置功能。对村级重大支出、工程建设等“三重一大”事项需事前通过提起申请、相关负责人进行在线审批后方可实施。截至目前,已完成1245个涉农村居的账号配置工作,并正式投入使用,进一步提高了“三资”监管成效。四是开展“三资”监管剖析。自8月下旬开始,在全市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专项剖析。截至目前,已在全市范围内专项调研了10个“三资”管理问题比较突出的村居,并深入分析问题存在原因,制定相关防控措施,进一步压紧压实了主管部门和属地主体责任,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向基层延伸,提升了全市“三资”管理水平。

18.关于农业综合执法不严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行政处罚事项梳理和执法检查。组织对322项行政处罚事项进行梳理,形成常用、非常用、市内无监管对象3类清单。对种植业、动物卫生监督、农机及渔业渔政等主要领域的51家主体开展行政处罚事项权力清单对照专项执法检查。截至目前,共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10件。二是提高农业综合执法效能。制定印发《2023年宿迁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效评价实施方案》,明确机构建设、行政执法、主体监管、法制培训、信息报送、民主评议等6个方面工作实效评价办法。通过座谈、暗访、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各县区开展1轮执法工作效能督查工作。通过评价机制的建立和开展执法工作效能督查,共发现问题20个,下发督查问题反馈单4份,有效促进基层执法工作效能提升。三是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时效性。制订印发《宿迁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考评方案(试行)》,每季度根据执法人员在案件办理、普法宣传、重大活动参与等方面的表现情况,评选执法季度之星3名。通过考核评议机制的引导、激励和约束作用,充分调动执法人员工作主动性,提升农业行政执法效。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农业农村部《农业行政程序处罚规定》文件精神,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办理相关案件。今年以来,无逾期办理案件发生。

19.关于农业综合执法查处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大农机执法力度。组织对市辖区范围的宿城区、经开区、湖滨新区、洋河新区按不低于农机保有量10%的比例开展农机执法检查。截至目前,共检查农机437台次,查处农机领域违法违规案件85件,有效解决市辖区农机执法领域偏弱的问题。二是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力度。持续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力度,针对各类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围绕禁限用投入品使用、私屠滥宰、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落实等10种行为,组织开展市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行动。截至目前,共对53家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执法检查,下发整改通知书33份,查处案件6件,有力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20.关于农业综合执法标准不统一问题的整改。

一是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印发《市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进一步明确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解决市域范围内执法标准不统一和执法不规范的问题。目前,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宿豫区等4县区,均已参照市基准制订各自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基层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二是建立行政处罚案件调度机制。每月调度县区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每周编撰农业综合执法工作信息动态,及时掌握基层案件办理情况,及时反馈县区在案件办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升县区执法工作规范性。4月份以来,编撰并发送农业综合执法工作信息动态21三是提升案件办理水平。组织开展2023年全市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按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资、动监、农机、渔业渔政等5大领域分别不少于1卷的标准,抽取各县区农业行政处罚案卷,开展卷宗评查活动。截至目前,已对抽取的26个农业行政处罚案卷完成评查工作,并将评查中发现的13项问题反馈各有关办案机构。通过开展案件卷宗评查活动进一步提升案件办理水平。

21.关于罚没物资管理处置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规范罚没物资管理。制定印发《宿迁市农业农村局罚没物品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和罚没物资处置流程,从罚没财物移交、保管、处置、收入上缴、预算管理、责任追究等6个方面共制定了15条具体管理措施,进一步堵塞制度漏洞、规范罚没物资管理。二是规范处置现存罚没物资。对现存罚没物资进行全面清理盘点完成237批次毒有害类物资清点工作。三是加强罚没物资存储管理。加强罚没物资存储管理,设置罚没种子专用储存库、罚没物资备用储存库各1个。为现有仓库配备灭器、视频监控、防潮货架等设备,仓储条件得到有效改善。

22.关于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缺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病死畜禽处置工作的通知》,从责任落实、处置规范、监督检查等3个方面对全市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点开展整治提升行动,进一步完善了无害化处理运行机制,提升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水平和疫病防控能力。二是强化畜禽无害化收集点抽查检查。按照不低于辖区无害化收集点15%的比例对各县区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点开展抽查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整改提升。截至目前,已完成65个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点县区自查和16个收集点市级抽查,针对发现的5种主要问题下发执法检查情况通报,并要求限期完成整改。同时,督促指导宿城区埠子镇畜禽无害化收集点明确了管理人员,公布了联系电话,对收集点环境卫生进行整治提升。三是强化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点智能化监管。依托“智慧动监”系统对无害化收集点的日常运转情况常态化开展网上巡查。今年以来,依托“智慧动监”系统对无害化收集点开展网上巡查26次,发现问题11项,已全部处置完毕,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点管理水平提升明显。

23.关于农产品检测开展不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提升农产品检测工作规范化水平。921日,组织对全市基层监管(检测)员开展专题业务培训,对50名参训人员开展业务知识能力考核,合格后发放证书,实行持证上岗,检测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同时,结合培训会议,组织召开县区农产品监管工作推进会,调度农产品检测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各地规范化、常态化开展检测工作。当前,各乡镇农产品检测工作均能按要求规范开展。二是落实相关问题整改。对部分县区农残速测工作不规范问题,对相关负责同志进行了约谈,并督促相关单位完成整改。洋河镇监管站已重新选址建立,由所在地园区政府管理。

24.关于农(兽)药质量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农兽药经营市场管理。组织开展农药和兽药市场县区交叉互查活动各1次。对每县区各抽查农药门店10家、兽药门店25家,发现问题线索15条,立案查处案件11件。二是强化种养环节用药指导。落实行业监管职责,加强种养环节用药宣传指导。开展畜禽养殖用药知识宣传,编制兽药使用知识问答手册发放给畜禽养殖场。组织各县区开展渔业安全用药知识培训,共计开展培训14980余人次,发放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及休药期管理规定等宣传材料3600份。进一步提升种养环节安全使用意识,规范用药行为。三是加强违规用药行为查处。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开展专项监督抽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用药行为。截至目前,已开展监督抽查264批次,发现不合格2批次,已跟进开展溯源查处工作。

25.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未压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推进党风廉政教育常态化。制定出台《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明确了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总体要求、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工作措施。截至目前,局党组中心组开展警示教育活动3次,各支部警示教育10次,在“三资”管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等重点领域,通过以会代训、家风课堂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2次。二是强化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坚持管在日常、严在经常,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截至目前,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理8人次。三是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制定出台《宿迁市农业农村局谈心谈话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谈心谈话范围、内容和工作要求等。常态化开展日常交心谈话、干部任职谈话、提醒谈话等,及时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动态,积极营造健康向上、团结奋斗的政治环境。

26.关于专项资金分配不合理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资金分配机制。建立项目等资金和资金跟着项目走的资金分配机制,对今年下达的中央和省级资金由业务处室按照项目分配法提出分配建议,并将项目清单在资金下达文件中予以明确。同时,加强项目储备库建设,对市级现代农业引导资金,督促各区建立了农业产业重大项目储备清单,项目资金在清单范围内予以择优支持,进一步提高了专项资金分配规范性。二是规范专项资金使用。加强项目资金执行监督检查,组织对2021-2022年中央、省、市财政支农重点项目资金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同时,利用农业农村部和省农业农村厅管理系统加强专项资金执行跟踪调度,检查和调度结果应用于专项资金分配,进一步提高了专项资金管理规范性和县区工作联动性。三是推进结余资金处置2020年度设施园艺研究院结余的培训经费,督促按照要求继续用于开展相关培训,如2023年底仍未使用完毕,将剩余资金缴至市财政账户。对执法支队结余78万元、市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结余10万元,已按要求上缴市财政。

27.关于专项资金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强化专项资金监管,发布《宿有千香品牌门店建设项目申报及实施指南》,对门店奖补实行先建后补的扶持方式,进一步优化了专项资金扶持政策。会同市有关部门委托第三方工程审计单位对相关展销中心项目进行工程竣工审计,项目已通过验收,进一步有效规范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管理。

28.关于专项资金效益未发挥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信息化项目管理。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和信息化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文件,从明确工作职责、做好现存信息系统运维管理、明确新建信息化项目要求等方面,进一步加强本部门信息化项目的申报、建设、验收和运维流程监管,有效避免重建设轻维护,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率和信息化系统平台使用效率。二是加强信息化系统设备维护。组织技术人员对宿有千香霸王蟹可视化追溯系统和智慧动监系统视频监控设备进行全面排查。通过现场排查及维修,金满源、汇泉水产、郁兰州等养殖场塘口监控已正常使用,对个别因养殖场搬迁等原因无法使用的监控,也已与养殖场沟通,在新养殖场建成后第一时间投入使用。修复智慧动监系统损坏监控探头35个,所有设备均能正常运行。对16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置运输车辆开展专项检查,所有车辆在启动运行时均可以正常纳入平台监管。三是推进霸王蟹单品全产业链大数据平台项目实施。霸王蟹单品全产业链大数据平台已于6月进入试运行,优化了相关板块,提升了系统功能。项目将在近期组织验收,待验收通过后投入使用。

29.关于采购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已制定机关文印业务招标报告,并经局党组审议通过。要求相关企业补缴房租费、水电费。

30.关于工作作风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对处室承担的监督检查等履职工作,按照财政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和《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要求,规范开展购买第三方服务行为压实购买主体责任二是强化担当作为。对农机购置补贴监督检查、家庭农场监测、人居环境监测等已具备自行实施条件的业务工作,目前已不再委托第三方服务,由职能处室(单位)自行组织实施,进一步强化了干部担当作为、提高了履职能力。三是开展争做先锋岗位 争当先锋标兵创建活动。目前已开展第一期先锋之星评选,8名同志的先进事迹在局大厅进行展示,积极营造人人学先进、赶先进、争先进的良好氛围。

31.关于对国有企业监管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指导天时公司开展业务重组。督导指导天时农业公司制定实施公司改革方案,成立了两个经营创收部门,一个综合保障部门。通过公开竞争,确定了两个创收部门负责人,完成了部门职工双向选择工作。进一步优化了公司人员布局,增强了企业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责任心,提高了公司市场竞争力。二是指导天时公司建立薪酬制度。指导天时公司完善了绩效管理制度,制定了部门创收目标任务,签订了目标责任状,进一步增强了企业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责任心。三是指导天时公司制定了采购招标管理办法(试行),实行公司重大事项董事会决议制度,提高公司领导层的管理能力与责任心,促进企业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截至目前天时公司部门重组、人员双向选择都已到位,业务有序开展,市场性业务方面取得新突破,实现收支平衡、略有盈余。

32.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持续发力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持续推动以往巡察整改工作。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举一反三,对以前市委巡察市农业农村局党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全面梳理排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确保所有问题改到位、改彻底。二是加强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印发《宿迁市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指引》,对工作行为、应急备勤、案件办理、文书制作等12个方面进行了规范,促进执法工作规范化管理。是提升农业综合执法信息化水平。按照信息化提升导向,将原有无人机等设备进行信息化提升。是加强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管。强化高标准农田项目储备库质量、项目立项实施过程建后管护质量全过程监管,项目建设和管理水平有效提升。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一是坚持持续发力,巩固整改成效。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把持续推进巡察整改工作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紧密结合,强化组织推动和监督检查,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持续发力,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

二是注重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坚持举一反三,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加强建章立制。对防范化解耕地非粮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不严不实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完善制度体系,巩固以制度管人管事的良好局面,全面提升农业农村工作质量和水平。

三是坚持常态长效,推动工作开展。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努力在推动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农村三资管理、农业龙头企业培育、农产品品牌培育、农业重大项目推进等重点工作方面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见新成效,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宿迁农业强市建设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27-82289081;邮政信箱宿迁市宿城区太湖路67,宿迁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党委(收),邮编223800电子邮箱:sq81180061@163.com

中共宿迁市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3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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