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21日至6月28日,市委第二联动巡察组对宿迁高新区党工委进行了巡察。10月12日,巡察组向宿迁高新区党工委进行了反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宿迁高新区党工委把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极其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坚持从严从实,敢于动真碰硬,严格整改标准,坚决彻底整改,确保将巡察反馈意见高质量整改落实到位。截至目前,先后召开了6次巡察整改工作会议,1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做到节点明确、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倒推完成时限,倒逼责任落实。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成立了由区委书记、宿迁高新区党工委书记殷其国同志任组长,党工委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管委会各办局、国有公司、派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细化责任,统筹推进整改工作。建立了三级责任体系,明确党工委书记对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党工委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根据职责分工分管负责,各部门负责同志是具体问题整改的直接责任人。针对反馈的具体问题,党工委书记及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清单,牵头做好问题整改工作。
区委书记、宿迁高新区党工委书记殷其国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部署、亲自督促、亲自抓落实,定期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整体有序推进。
三是细化整改举措,夯实整改效果。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认真查找症结,逐条逐项梳理,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共细化制定131条具体整改措施,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整改过程中整改过程中完善了制度26项,实施专项整治3次。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关于“总体发展不快”问题的整改。
一是系统谋划园区发展。2024年1月组织区直各单位、各园区召开高新区争先进位工作推进会,总结2023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并部署2024年争先进位相关工作。二是加快“三量”提升。2023年高新区实现规上工业总产值317.83亿元,较上一年增加54.72亿元;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2023年实现产值157.07亿元。三是加大财源培育。推进园区主要财税指标提升,增强财政对企业发展的推动力。四是加快提升“国省考”综合评价竞争实力。组织各园区及相关乡镇街道召开动员会,安排部署2023年度火炬统计年报任务,确保各辖区高质量报送企业年报数据,为“国、省考”综合评价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2.关于“产业规模不大、集聚度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推进在建项目建设进度,加大企业培育力度,助推健康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智能制造产业扩张。同时大力培育新兴产业,预计2024年园区新兴产业新增产值超过15亿元。二是提升招商工作质效。新组建投资服务中心、帮办中心,强化项目招引考核、落户推进及帮办服务工作,促进招商引资增量提质。聚焦健康食品、智能制造装备、新材料等主导产业,排定2024年举办主题招商活动6场以上。
3.关于“产业层次不高、竞争力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产学研对接,推动企业技术升级和产品迭代。2023年组织省产业技术研究院聚萃研究院园区行—宿迁高新区专场等专场产学研活动4场,超过200家企业参与产学研活动,签订产学研合作项目25项。2023年获批1个省级科技计划项目、3个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二是推动初创型企业加快知识产权创造。2023年高新区13家初创型科技企业共授权发明专利20件。其中参与高新区科技创新强基计划项目的初创型科技企业3家共授权发明专利8件。三是加大高新技术产业项目招引力度。2023年已通过认定新竣工人才科技项目26个,2023年高新区高企数占园区企业总数比重为21.9%,较2022年上升2.9个百分点。四是持续开展“5321”工程培育和智改数转,开展“企业上云”宣贯推介和信息化诊断服务,积极组织企业申报。2023年获批三星级以上“上云”企业27家,其中五星级“上云”2家,获批省级智能工厂1家、省级智能车间2家、市级智能车间5家。
4.关于“产业链不完整”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大产业链招商。围绕园区现有产业,制定“3+3+X ”产业体系招商图谱,强化产业链项目引建。围绕“强链、补链、壮链”,先后拜访隆基绿能、天合光能、赛伍科技、宁德时代、比亚迪等行业龙头企业30余家,邀请一批光伏龙头企业董事长、总经理等高管30余名参加2023年光伏大会。2023年签约100亿元“链主”企业1家,50亿元“链主”企业2家。二是培育龙头企业。目前高新区初步形成了以北斗星通、苏源杰瑞为龙头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链;以中玻新能源、威科新材料为龙头的新能源产业链;以逸达新材料、奇纳新材料、景宏新材料为龙头的新材料产业链;以绿金人装备、联新阀门为龙头的高端装备产业链;以博迁新材料、固德半导体为龙头的电子元器件及专用材料产业链;以奇纳氢科、时代储能为龙头的氢能与储能产业链。三是加强与企业间合作与交流。组织企业参加第五届宿迁市先进材料科技论坛、宿豫区新能源装备及材料产业招商推介会、宿豫区2023年第二期企业座谈会(上市后备企业专场),建立高新区企业高质量发展群,鼓励企业发布合作需求,实现“互联互通”。
5.关于“自主创新成果较少”问题的整改。
一是持续推动科技创新强基计划。定期对承担强基计划项目的企业进行重点走访,推动项目实施。2023年高新区强基计划企业新增授权专利320件。二是加强产学研一体化发展。推动绿金人项目与北京化工大学合作,举办集萃园区行活动,搭建企业与省产业技术研究院技术合作平台,与华南理工大学签订校地合作协议,绿碳研究院试运营,聚萃功能复合材料研究所开发新产品3个,申请发明专利11个,授权发明专利2个,在孵企业共开票1114万元。三是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2023年举行3场“4.26”全国知识产权日宣传活动,累计32家企业200多人次参加活动。对接南京理工大学、宿迁市知识产权局启动2023宿迁高新区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积极组织企业参加江苏省2023年酿造(酒)产业链龙头企业定制化知识产权培训、专利检索分析能力提升培训、全市企业知识产权培训等,累计65家企业85人次参加培训。
6.关于“科技研发费用投入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引导企业增加科技研发投入。2023年高新区112家规上工业企业中零研发企业35家,零研发规上工业企业占比降至31.3%,规上企业研发总投入达6.86亿元。二是持续实施科技创新强基计划。2023年高新区强基计划企业新增授权专利320件,全年发明专利授权194件,较上年同比增长73.21%,每万人当年发明专利授权数达到48.5件,较2021年22.8件增长112.72%。
7.关于“科技综合体质态不佳”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快大学科技园建设,2023年宿迁大学科技园引进科技项目5个,各类高层次人才4人。二是推动科技型企业科技创新。对科技综合体内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活动,2023年科技综合体内无知识产权申请企业降至2家,初步排出2024年拟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0家。三是加强与先进地区交流学习。赴盐城、淮安等地国家高新区学习交流科技综合体方面管理经验和做法,2023年招引博士及以上人才创业项目8个。四是加快科技综合体建设进度。2023年12月高新智谷科技综合体已完成工程总承包单位招标,2024年1月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已进场。
8.关于“规上工业企业少”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快规模培育工作。建立2023年度规上企业培育库,动态监测库内企业开票进展。二是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利用电话、微信交流群、深入企业开展调研等方式,积极宣传《关于支持宿豫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20条意见》中关于“升规纳统”方面相关政策,引导企业积极申报。2023年新增“四上”企业20家,其中规上工业企业13家,在库规上工业企业112家。
9.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数量不多”问题的整改。
一是实施科技型企业外引内培行动。2023年通过市认定新签约人才科技项目34个,新开工项目29个,2023年高新区备案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145家,高新技术企业净增9家,拟定《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推动方案》,已初步排出2024年拟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50家。二是推动企业加大高技术投资。促进企业对存量设备进行智转数改升级改造,鼓励企业密集引进高科技设备。
10.关于“高新技术产业产值比重下滑”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大列统高新技术产业培育力度,2023年高新区新入规企业20家。二是做好库内高新技术产业企业的运行监测。2023年高新区实现规上高新技术产业产值135.95亿元,同比增长21.19%,占规上工业总产值比重42.77%,较2022年提升了0.72个百分点。占全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比重7.59%,较2022年提升0.99个百分点。
11.关于“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发展后劲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大存量企业培育力度。根据企业发展和产业分工规律,构建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推进企业发展壮大。2023年获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家,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家。组织申报单项冠军1家,排定2024年单项冠军培育库2家企业。二是加大优质项目招引培育力度。目前已初步排定2024年专精特新培育库,其中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6家,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5家。
12.关于“投入产出总体偏低”问题的整改。
一是全面提升项目质态。建立项目入园评估审核机制,对新项目的投资强度、税收额度、科技高度、链条长度、环保程度、能耗限度、建设进度等“七度”进行论证评审,从源头把控项目质态。2023年10月以来,评审项目45个,淘汰不达标项目6个。成立项目“一对一”帮办服务专班,助力重大项目推进。二是强化项目履约跟踪。把好协议签订关,把税收额度、亩均投资、环保程度、能耗指标等以条款形式列入投资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出台《宿迁高新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意见》,对落户项目重点建立“龙头企业”“小升规”“亿元企业开票”等培育库,对在库企业动态管理,帮助企业做大做强,梯次升级。三是挖掘税收潜力。梳理房土两税欠税情况,约谈相关欠税公司;已走访列2023年全市上市后备企业3家、新申报2024年全市上市后备企业2家;对接头部券商共同拜访企业、组织IPO政策宣讲活动,提升企业上市信心。四是实施分类管理。结合园区实际,研究制定《高新区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全面梳理2018年以来落户项目履约情况,以亩均税收为主要考评指标对企业质态进行“ABCD”分类管理。
13.关于“低效用地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把关企业用地管理。成立项目入园审核小组,制定项目入园评价体系,根据项目质态打分,强化项目入园审核把关。2023年10月以来,评审项目45个,淘汰不达标项目6个,提供精准化土地供应方案5件,比原计划节省土地65亩。二是建立低效企业清退机制。已拟定《宿迁高新区低效企业帮扶提升工作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结合园区独立供地地块企业近两年年度销售、税收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判,初步拟定清理盘活低效企业14个。
14.关于“单位能耗整体偏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能源管理和监测。建立月度能源监测统计台账,对于波动明显的企业,做好数据核实,指导督促企业填报能源报表。二是推进节能技术改造。截至目前,已有9家企业开展节能技术改造工作。2023年高新区单位增加值能耗为1.11吨标准煤/万元,较上年下降0.06吨标准煤/万元。三是实施能效标准和准入制度。将单位增加值能耗0.4455tce/万元(等价值)作为高新区新项目入园的准入值。督促“十四五”以来新竣工投产项目开展节能验收,提升能效水平。四是促进绿色能源利用。按照《关于印发高质量推进全区光伏发电开发利用实施意见的通知》(宿豫政办发〔2023〕24号),推动高新区工业厂房宜建尽建,2023年完成分布式光伏备案30MW。五是强化激励和考核。结合宿迁高新区实际,已研究制定《高新区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激励约束企业节能降耗。五是加强与科研机构合作。与绿碳研究院开展合作,制备得到一种高线性化的流体橡胶,可高掺比应用于轮胎、道路沥青、防水卷材等领域,该技术拟提供一种更低碳、更环保、更安全的资源化再利用方式,对于园区橡胶行业的绿色转型以及节能技术推广具有重要意义。
15.关于“外向型经济体量不大”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招商引资力度。全力推动领导招商。2023年区委书记、宿迁高新区党工委书记殷其国率领经贸招商考察团一行考察了新加坡、韩国等企业。精准开展外资专题招商。2023年组织开展宿迁高新区“中德中小企业产业园项目”产业定位交流会,推动项目合作,加速德方中小企业产业转移落地,在日本东京组织召开东京(宿迁)投资环境说明会。二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对于新招引外资企业,通过一事一议政策吸引外资到账。对于存量外资企业,持续加强助企服务,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各种问题。2023年高新区新批外资企业2家,实际到账外资占宿豫区比重10.78%,较上一年提升4.6倍。
16.关于“项目总体数量较少”问题的整改。
一是积极开展招商活动。高新区2024年度投资环境说明会、产业招商会计划已经编制完成。二是强化产业链招商。制定《高新区“3+3+X”产业体系招商图谱》,强化产业链项目引建。聚焦园区新材料、食品饮料、装备制造、储能电池等产业方向,加大光伏玻璃等功能玻璃材料、宁德时代等电池龙头企业和电池正负极材料等关键配套企业招引力度。先后拜访隆基绿能、天合光能等行业龙头企业30余家,邀请光伏龙头企业高管30余名参加光伏大会。2023年签约100亿元“链主”企业1家,50亿元“链主”企业2家。
17.关于“项目开工转化率偏低”问题的整改。
一是建立项目入园评估审核机制,制定项目入园评价体系,重点就新项目的投资强度、税收额度、科技高度、链条长度、环保程度、能耗限度、建设进度等“七度”进行论证评审并打分,研判项目落地可行性,真正从源头上把控项目质态。2023年10月以来,先后评审项目45个,淘汰不达标项目6个。二是梳理并制定下发高新区达开工项目考核认定申报材料清单和标准,投资服务中心常态指导项目招引单位制定项目申报时间表和路线图,统筹排定高新区达开工项目考核月计划、季度计划、年度计划,动态更新、滚动推进。2023年共认定达开工项目47个,其中1-5亿元项目33个、5-10亿元项目3个、10-50亿元项目9个、50-100亿元项目1个、100亿元项目1个。三是加大项目帮办服务力度。各项目自投资协议签订后,即制定《宿迁高新区项目推进联动责任清单转接表》,明确责任部门承办事项、完成时限,定期会办研究,解决工作难点,加快项目推进。
18.关于“符合主导产业定位的项目占比不大”问题的整改。
聚焦园区主导产业,以强链、补链、延链为方向,制定《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商引资导则》《高新区“3+3+X ”产业体系招商图谱》,建立招商引资政策导则和政策库,强化产业链项目引建。围绕以中玻新能源项目为代表的无机非金属材料方向,加大光伏玻璃、彩晶玻璃、超薄电子玻璃、智能玻璃、充电桩玻璃等功能玻璃材料项目招引。围绕以时代储能、宇光电源为代表的储能电池产业,加大宁德时代、比亚迪、国轩高科等电池龙头企业以及电池正负极材料、隔膜、电解液等关键配套企业招引力度。2023年,高新区先后拜访隆基绿能、天合光能、赛伍科技、宁德时代、比亚迪等行业龙头企业30余家。邀请一批光伏龙头企业董事长、总经理等高管30余名参加2023年光伏大会。2023年签约100亿元“链主”企业1家,50亿元“链主”企业2家。
19.关于“部分招引项目尚无税收贡献”问题的整改。
一是实施低效企业清理计划。结合独立供地地块企业近两年销售、税收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判,拟定清理盘活低效企业14个。二是建立长效机制。出台《宿迁高新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意见》,重点建立“龙头企业”“小升规”“亿元企业开票”等培育库,对在库企业动态管理,逐企建档立卡,帮助企业做大做强,梯次升级。同时,以亩均税收为主要考评指标对园区企业质态进行“ABCD”分类管理,A类企业优先发展、B类企业提升发展、C类企业调控发展、D类企业关闭退出。
20.关于“‘厂中厂’问题底数不清”问题的整改。
一是定期全面摸底排查。定期对高新区辖区内所有企业进行摸排,查清底数,截至目前,园区“厂中厂”企业出租方37家、承租企业126家,其中1家停产。经过4轮排查共清退38家企业。二是加强日常监管。定期对“厂中厂”企业开展消防、安全、环保检查,共发现消防、安全隐患问题371项,已完成整改346项,剩余隐患正在督促整改;环保问题148条,已完成整改144条,剩余隐患正在督促整改;特种设备安全隐患8条,下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6份,隐患已全部整改完成;发现3家企业存在违章建筑,均已拆除。三是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印发《宿迁高新区“厂中厂”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明确园区各部门安全监管职责,截至目前,召开安委会成员单位联席会议3次,会办研究解决“厂中厂”工作难点问题和重点事项。召开部分“厂中厂”企业约谈会2次,强化企业安全环保主体责任落实。
21.关于“政企不分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企业治理结构。目前已形成公司领导层、内设机构等组建方案,已经管委会会议研究通过,同时,针对国有企业管理体制、人员充实、薪资薪酬等方面提出建议方案,并呈报区委、区政府,待批复后执行。二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已面向社会新招聘6名专业人员充实公司人才队伍。三是推进政企分开。健全国有企业运行规章制度,已拟定《宿迁高新区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关于成立宿迁高新区投融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等文件,待管委会会议研究后印发。四是优化资产收购和出售流程。制定《宿迁高新区项目(土地)清理回收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资产收购方式为以清理盘活协议回收、司法拍卖、司法议价,资产出售方式为通过省产权交易市场网挂牌出售。五是加强监督考核。由北京盈科律师团队对高新投集团的整体发展规划和合规性给予指导,高新区财政局代管委会履行出资人监督考核职责,严格执行《宿迁高新区国有企业对外投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22.关于“内控制度‘存在真空’”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内控管理制度。高新投已完成《宿迁高新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党组织议事规则(试行)》等21项规章制度,有效填补内部制度空白。二是加强学习培训。已开展“半小时学习课堂”7次并坚持常态化管理,有效增强了国企干部职工理论素养和防控风险能力。三是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北京盈科律师团队对高新投集团的整体发展给予指导,高新区财政局代管委会履行出资人监督考核职责,出台《宿迁高新区国有企业管理办法(试行)》,并下发2024年高新区国有企业目标责任状,确保各项内控制度执行到位。
23.关于“整体经营效益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优化资产配置。对高新投集团管理的18处厂房进行梳理排查,根据厂房不同质量、楼层、结构等,分类分层对现有租金标准进行优化,实现资产出租与市场接轨。二是加强财务管理。更新升级财会软件,实现集团报表合并。出台《宿迁高新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支付授权审批制度(试行)》《宿迁高新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试行)》,严格执行事前报批、事中比价、事后验收制度,规范项目报审、资金支出流程,确保制度落实落细。三是提升运营效率。引进智能电表、钉钉审批等信息化举措提高工作效率。开展“半小时学习课堂”7次,有效增强国企干部职工理论素养和防控风险能力。四是加强风险管理。强化过程监管,高新区财政局对高新投集团发放投资提醒函1次,公司压降提醒函1次。五是不断完善薪酬体系。制定出台《宿迁高新区国有企业薪酬实施细则(试行)》,激发员工干事创业积极性。截至2023年12月底,纳入高新区国有资产统计范围的12家国有平台公司,新增4家企业盈利,盈利企业数上升至50%。
24.关于“隐性债务化解后劲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大隐性债务化解力度。开展财源培植工作,合理排定隐性债务化解时间表,严防逾期风险,顺利完成2023年化债目标。二是加强监督和考核。依托财政部监测平台,及时对隐债变动情况进行登记,实时掌握化债进度,并将债务管控工作纳入高新区重点工作目标绩效考核,激励相关部门积极推进隐性债务化解工作。
25.关于“厂房收购操作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尽职调查。成立帮扶提升办负责低质低效项目帮扶提升。对不具备帮扶提升条件需清理盘活项目,高新投已在市不动产中心建立房产产权抵押和证件办理情况调查通道,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房屋检测机构,保障资产交接时产权明晰、证件齐全、质量合规。二是完成房产证补办,已按程序办理相关不动产过户手续。
26.关于“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度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对园区党建工作的统筹谋划。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以产业为支撑,推进园区党建和业务工作“双提升”,2023年召开党工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4次。聚焦以高质量党建助推产业集群集聚发展,推进“双建双促”书记项目,累计走访链上企业6家,开展链上党建活动10余次,处理企业困难和问题30余项。二是压紧压实党建主体责任。对照2023年度党建工作要点,细化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两个清单”,常态化开展督办落实。将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园区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体系,切实推动各级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融入日常、抓在平常。三是加强党员领导干部挂钩指导。明确将现有41家单独组建的企业党组织,由高新区副科级及以上领导挂钩联系1—2家企业党组织,并常态化主动参与企业党组织主题党日活动,为企业党组织上党课等,督促企业党组织加强规范化建设。
27.关于“监督执纪问责乏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按照岗位、科室、部门三个层面,围绕人、财、物运行,紧盯腐败易发多发的领域和环节,尤其是对资金外借、担保代偿、无效投资、政策补贴、工程建设等领域,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工作,筑牢廉政防线。二是强化监督执纪力度。结合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工作,对招投标、奖补资金审核发放、安全环保监管等领域,深入企业项目一线,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将监督触角不断延伸。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28.关于“‘两新’党建特色亮点不突出”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挖非公企业党建工作亮点。按照“一企一品”要求,对现有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深入挖掘、总结提炼,累计形成北斗星通“七星党建”、景宏新材料“四融合”党建工作法、南钢金鑫轧钢“三领一铸”党建工作法等15家企业特色党建工作法,以示范引领带动园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整体提升。二是项目化思维抓党建。针对年初排定的38项企业“党建+”书记项目,坚持分类指导、项目推动,不断夯实企业党组织书记主体责任。紧抓“书记项目”推动落实,按照排定的季度推进计划,采取抽查过程性资料、入企走访以及集中观摩的形式实时查看项目进度,动态掌握项目实施情况,截至目前,38项书记项目均已按进度完成。
29.关于“‘双有五进’工作进展缓慢”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大党员培养力度。坚持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工作方针,严把党员“入口关”,重点从业务骨干、技术能手、一线标兵中发展党员,2023年新发展党员60名、培育入党积极分子75名。鼓励引导企业根据生产实际情况设置“党员先锋岗”,充分发挥一线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营造“学榜样、做标兵”的浓厚氛围。二是加速党组织组建进程。对照两新组织“双有”目标提升行动工作要求,通过“一企一策”精准推进“双有”达标,今年以来,新组建企业党组织5家,摸排企业在职党员27名,50人以上企业党员覆盖率达100%,100人以上企业党组织覆盖率达96.67%。着力推进“五进”工作,截至目前,共有21家企业党组织全面实现“五进”,其中重点联系民营企业党组织完成率100%,实现党建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深度融合。
30.关于“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仍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党风廉政教育。进一步加强党纪法规理论知识学习,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应知应会测试,以考促学,以知促行;利用每月主题党日组织各办局集中观看学习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片,以身边鲜活案例敲响警钟,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二是强化作风建设。立足监督职能,纠“四风”树新风,紧盯国庆、元旦等重要节日节点,通过明察暗访、查看账册等方式开展作风建设监督检查。针对园区全体党员干部开展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把全面从严治党融入日常监督管理之中,引导党员干部绷紧廉洁之弦,严守纪律底线。
31.关于“担当精神和服务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干部队伍日常管理。按季度开展公务员及中层以下干部考核,采取线上测评、主责办及领导打分的形式综合考量干部的工作状态和担当精神。常态化开展干部谈心谈话,及时掌握干部的思想动态。二是强化监督管理。做实日常监督,不定期开展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督查,强化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向园区各职能办局“一把手”发放履责提示函,督促其以上率下,夯实工作作风。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严肃追责问责。
32.关于“帮办服务质效不高”问题的整改。
打造更优营商环境。不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动项目审批流程再优化、时间再压缩,实现重大产业项目“多证齐发”“拿地即开工”,园区营商环境持续提升。经济发展局牵头对园区企业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梳理,编排问题清单,并交办相关职能部门限时办结。
33.关于“规避工程招标”问题的整改。
一是健全规章制度。已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新区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试行)》,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为。二是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管,不定期对管委会组织的招投标活动开展监督检查,督促招标主体及时公示招标信息和中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目前,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下一步高新区党工委将继续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问题的落实,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增强政治自觉,强化责任担当。充分认识反馈问题的严肃性和整改落实的紧迫性,坚持从严从实,敢于动真碰硬,严把时间关、质量关,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仍需深化整改的,紧盯不放,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全部整改任务,杜绝出现打折扣、搞变通,虚假整改、敷衍整改、表面整改等问题。
(二)强化督查推进,严肃整改纪律。把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作为监督重点,督促相关责任办局(部门)抓好具体整改措施的落实,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实落细。对整改工作中简单应付、推诿扯皮、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坚决不护短、不手软,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
(三)完善体制机制,强化长效管理。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全面倒查制度漏洞,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到治理一个问题、健全一项制度,用体制机制巩固问题整改成果。把整改的过程变成解决问题、堵塞漏洞的过程,变成加强管理、完善制度的过程,变成凝心聚力、推动工作的过程。
(四)促进成果运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全面从严治党紧密结合起来,与园区党建、经济发展、民生保障等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对巡察成果的综合运用,通过转变工作作风、加强廉政建设、完善制度机制,调动激发起党员干部主动担当的精气神,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加快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全力推动高新区迈上发展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方式:电话0527-84498505,邮政信箱: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707室;电子邮箱:sqgxqzgb@126.com。
中共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