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市委巡察反馈以来,市医保局党组高度重视,统筹做好问题整改和改革发展,切实以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通过不断深化医保制度改革、强化基金监管力度、优化医保服务流程等,努力提升医保服务能力。
医保改革更加深入。针对“推动落实医保改革措施用力不足”问题,党组落实全面深化改革要求,一方面积极参与国家DIP2.0分组方案制定,率先实现国家DIP2.0版病种目录库落地应用。另一方面,创新门诊支付方式改革,对诊断明确、费用稳定的高血压等5种门慢特病种实施按人头付费,对其他门诊费用实施按病例分组付费等。同时,积极担当作为,着力破解民营医疗机构集采难题。通过完善定点服务协议、创新结余留用激励机制、加强绩效评价、开展门慢特集采专项推进行动等措施,引导民营医疗机构参与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金额占比分别达到37.08%和48.16%,全省领先。
服务流程更加便捷。针对“便民利民惠民的举措未有效落实”问题,在全面建成“1+5+95”“15分钟医保服务圈”的基础上,将医保服务网络延伸到村组,建成1401个村(社区)医保公共服务点。压缩费用审核办结时限、优化费用结算服务流程,实现定点医药机构月结算费用拨付控制在20个工作日内,积极推进医疗机构“即时结算”。优化生育保险报销流程,经办机构可通过平台直接获取生育结算相关信息,推动生育津贴支付“免申即享”。实现医疗救助对象资助参保“免申即享”,恶性肿瘤等门诊慢特病待遇“申请即享”。实施以来,惠及全市520万参保群众。
基金运行更加平稳。针对“基金安全规范精细化管理程度不高”问题,通过完善基金总额预算管理、创新基金季度清算模式及熔断机制、加强预算执行过程监测、预警与动态管控等措施,保障医保基金年度预算刚性执行,全市医保基金平稳安全运行。截至2024年底,职工、居民医保统筹基金备付能力均处于安全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