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7月15日至8月3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发展改革委党组进行了巡察。9月19日,巡察组向市发展改革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巡察反馈后,委党组高度重视,强化思想自觉、政治自觉,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市委巡察反馈会议精神,集中学习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担当包中的学习资料、责任清单、反馈问题及整改重点环节等材料,深刻认识巡察反馈意见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把整改工作作为推动发展的难得机遇,通过彻底整改推动发改工作更好地服务市委市政府,服务社会经济发展。
(二)坚决扛起工作责任,从严从实抓好巡察整改。委主要领导自觉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头版头条”抓部署、抓落实,成立以委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巡察整改期间工作协调、任务落实、自查整改等事项。每月组织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巡察整改推进工作,分析存在问题,提出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和要求。对照反馈问题清单,牵头“统筹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存在堵点”“战略性新兴产业体系培育不足”“牵头实施民生实事项目质效不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严实”等4个问题的整改工作。督促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巡察整改工作责任,各自抓好分管领域问题整改,形成了责任清晰、同频共振的整改工作体系。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带头作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措施。目前,所有问题均按序时进度推进整改。
(三)紧扣整改常态长效,大力提升整改工作质量。突出改立并举、标本兼治,真正把落实巡察整改的过程转化为解决问题、改进作风、提升工作、推动发展的过程。委党组第一时间印发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定期研究调度巡察整改工作,实行“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强化制度建设,做到管“常”管“长”,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目前,已制定完善相关制度18项,实施专项治理3次,巡察整改成效明显。
二、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四化’同步集成改革任务完成质效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大力开展“四化”同步集成改革向上争取。已成立市发展改革委“四化”同步集成改革推进工作协调小组,委党组2次听取2024年省发展改革委支持任务清单完成情况及2025年对省政策需求清单争取情况。2024年度省发展改革委支持宿迁“四化”同步集成改革示范区建设年度任务清单明确的13项任务,均顺利完成;2025年2月28日,省发展改革委专门印发支持宿迁“四化”同步集成改革示范区建设2025年度任务清单,明确11项具体支持政策,均已纳入全市“四化”同步集成改革2025年任务清单,并按市委改革办统一要求调度推进。二是加快推动“四港联动”取得突破。纳入上位规划及制度文件。目前,成子河航道、徐洪河航道已纳入《江苏省干线航道网规划》(2023—2035年),已纳入宿迁市“十五五”市本级规划初稿。省政府印发《江苏省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中明确指出,“支持徐州国际陆港、连云港海港、淮安空港、宿迁运河港四港联动发展。”全力策应争取上级资金。加强政策资金研究和对上汇报,积极做好水运基础设施项目向上争取。加快重点项目实施建设。目前,盐洛高速建成通车,连宿高速灌云至沭阳段开工建设,新扬高速改扩建、泗蚌高速江苏段前期工作加快推进,京杭运河绿色现代航运综合整治工程宿迁段工程交工验收,宿连航道一期主体工程基本完工,“四港”联动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不断加快。三是切实加强农村光伏项目开发建设管理。深入基层了解企业和广大群众的意见。2024年9月,到泗洪县农光互补项目建设现场进行调研,了解光伏项目市场行情和群众意愿,深入论证项目可行性。制定农村光伏项目建设管理规范性文件。在前期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光伏和风电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的基础上,2024年11月,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印发了《宿迁市绿色能源开发建设导则》,扎实规范全市农村光伏开发建设管理,促进全市新能源行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加强对农村光伏项目监督检查。2024年9月,对宿城区恒辉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中扬镇15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泰阳中扬镇5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和罗圩乡1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进行检查。督促县区主管部门深入乡镇基层,强化农村光伏项目开发建设跟踪指导,促进项目健康发展。四是扎实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调度。定期会同泗阳县发改局开展实地督导。大力推动泗阳县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项目建设,督促项目主体按照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加快建设进度和中央预算内资金支付进度。2024年12月,供电线路工程、道路提升改造工程、供水管网工程、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种植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公共检验检测平台项目、农产品电商保鲜协同仓项目等6个子项目已建设完成,中央预算内资金4000万元已全部完成支付。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调度管理。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林水利项目管理制度贯彻落实的通知》,定期对涉及的中央预算内项目进行调度,重点聚焦进度滞后、支付率低的项目,督促相关领域项目主管部门和涉及的县区加快推进,确保项目依规有序实施。
2.关于“统筹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存在堵点”问题的整改
一是指标重返全省第一方阵。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实行点对点精准推进,盯紧盯牢省评各指标短板弱项,一对一督促市各指标牵头部门加强成果总结、加大向上对接力度,2024年我市营商环境评价位居全省第一方阵。二是高频多层级精准调度。2024年提请市政府召开营商环境推进、会办、会商会6次,联合督查室开展专项督查,发出工作提醒函30个,高位推动各部门进一步查摆问题弱项,压实责任。三是推动政务服务满意度全面提升。2024年,全市12345热线工单办结率99.89%,企业群众满意率95.56%,该指标在2024年度省评中位居全省第1档,实现大幅进位。四是“一企来办”综合服务平台上线运行。推动一企来办宿企通平台上线运行,作为全市惠企服务总入口,已覆盖企业近两万家,整合国家、省、市、县四级政策文件共2915条,设有“免申即享”“政策计算器”“精准推送”等专栏,已开展7场平台推广宣讲活动,通过“线上智能匹配+线下专题解读”模式,完成政策精准推送41586次,切实解决企业匹配需求。五是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改革成效显著。2024年以来,区域评估、智慧监察执法、中介超市、“活跃贷”融资新模式、“一码关联”推动不动产登记服务持续优化、制定网络交易经营者信用风险监管地方标准等20多项改革创新成果获得省级以上复制推广。2024年度“五心”服务承诺清单取得积极成效,通过“宿迁发布”晾晒全年工作成绩单,承接的省2024年营商环境改革清单38项任务全面完成。2025年,积极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重点围绕规范行政执法检查、多维企业赋能、公正司法保障等,牵头制定出台“营商环境提升年”《若干措施》和《工作方案》,提出10个方面34条举措,以及擦亮3个营商品牌,实施5大专项行动,固化4项服务机制,全力打造全省营商环境最优城市。
3.关于“重大项目建设服务保障不精细”问题的整改
一是推动资源要素精准配置。开展项目预评估。2024年,已对多个先进制造业重大项目开展了预评估,并将评估成果反馈给项目属地,为各地开展项目引建尤其是要素配置提供决策参考。开展低效存量资源盘活工作。根据工作方案有序推进,按季度汇总资源盘活工作进展情况并报市政府,2025年2月着手谋划2025年的低效存量资源盘活工作,目前已完成低效存量企业(项目)清单排查梳理工作。二是推动项目服务帮办高效开展。加强能力建设。会同市直相关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围绕项目判断、政策把握、要素配置及回收利用等关键环节,开展培训活动,2024年组织开展11次培训,2025年预计全市共将组织8次培训,进一步优化和提升相关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强横向协同。2024年度全市“四新”重大产业项目“全周期”管理工作细则已印发实施;2025年,根据新形势、新要求、新问题,对年度项目考核管理办法进行优化完善,并形成了相关思路建议,为后续工作指明了方向。三是推动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有序衔接。进一步明确10亿元以上项目认定标准。对10亿元及以上申报竣工认定的项目,以现场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入库情况一次性综合认定项目完成投资额,后续不再追加认定投资。项目认定3个月后完成投资入库率达到相应要求的,按照项目初始申报认定投资额确定其所在投资规模档次。建立投资修正机制。在2024年终考核阶段,根据完成投资入库率,对各地全年竣工项目完成投资额进行修正。2025年1月,已根据修正过后的投资额对各地进行了考核,考核结果已反馈市考核办。
4.关于“融入国家战略存在短板弱项”问题的整改
一是紧抓统筹调度推动融入“一带一路”。强化学习,提高政策素养。制定“一带一路”学习计划表,组织相关处室人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建“一带一路”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目前已学习5次。强化调度,抓好统筹协调。对2024年度我市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工作进行统筹调度和梳理总结,摸排各相关部门参与和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工作新情况,编制2025年度工作方案。密切联系市商务局、宿迁海关等部门,收集掌握全市外资外贸最新动态,按月分析并形成材料6份,为领导决策做参考。加强管理,动态关注企业发展。推进更多项目进入省“一带一路”重点项目库,目前我市已有3个重点项目入库。建立宿迁企业“走出去”微信群,及时发布意向合作资讯、风险提示等,为企业顺利“走出去”发展提供助力。2024年下半年以来,新增境外投资备案项目13个,中方协议投资额19759.19万美元。二是紧扣落实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制定市级层面推进淮海经济区协同发展工作机制。做好与淮海经济区协同办常态化对接,密切配合教育、医疗、文旅等相关部门,协调推进各领域合作事项顺利落实。2024年11月,调度文旅、科技、交通等合作事项进展情况,对发现的文旅协作活动有待丰富、警务协作交流有待深化等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积极向淮海经济区协同办报送合作事项情况动态。2024年10月、11月我市合作动态连续被淮海经济区协同发展工作简报采用。认真落实《苏皖鲁豫省际交界地区协同推进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从加强交通等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动文化和旅游合作发展等方面排定12项年度重点工作事项。协调市领导参加中央区域协调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题会议,书面汇报行动方案落实情况和意见建议;积极与省发改委对接,做好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和下步工作打算汇报,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方向,更好融入区域协同发展。
5. 关于“战略性新兴产业体系培育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谋划布局。制定《宿迁市加快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布局发展“4+X”梯次型战新产业格局,定期调度工作推进情况,完成2024年战新产业发展情况分析,印发2025年加快壮大战新产业重点任务清单。进一步探索“十五五”战新产业发展路径,完成“十五五”时期宿迁市推动战新产业融合集群发展研究报告、“十五五”宿迁市战新产业发展规划思路研究。二是加快推动低空经济等未来产业发展。制定《宿迁市加快培育发展低空经济行动方案(2024-2026年)》,落实培育未来产业三年行动方案工作任务,定期调度工作推进情况,完成2024年未来产业、低空经济发展情况分析报告,印发2025年加快培育未来产业、低空经济重点任务清单。2024年12月,召开全市低空经济发展工作推进会,通报全市低空经济发展情况,并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任务。2024年8月以来,全市生产作业、文化旅游、物流配送、医疗物资转运领域共计新增4个低空应用示范场景。三是加强创新平台载体建设。建立2025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储备库,加强储备库内企业申报指导。强化对上沟通争取,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列入2025年省发改委支持我市“四化”同步建设任务清单。四是强化战略性新兴产业资金项目管理。充分吸取项目资金管理经验教训,加强获批项目监管,及时调度项目建设情况。
6.关于“统筹推进服务业发展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优化服务业工作统筹推进机制。市委提出把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作为强市之基,攻坚突破现代服务业。市政府成立市工业和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推进服务业加快发展。2024年,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占全市GDP比重达49.0%。二是逐步完善“432”现代服务业产业体系。构建生产性服务业牵引、生活性服务业提质、新兴服务业赋能导向的现代服务业产业体系。2024年,全市快递业务量首次突破10亿件,保持快速增长。当年融资笔数13265项,实现融资788亿元,融资金额居苏北第1。全市社零总额全年完成1530.6亿元,同比增长5.8%,增速位居全省第3。全市建成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1.57万张。全市城镇新增就业4.4万人,向企业推荐用工7.59万人次。三是大力发展科技服务业。2024年,全市规上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数42个,实现营业收入17.60亿元,增长14.8%,省级以上研发机构360家,产业链大中型工业企业和规上高企研发机构建有率达95.8%。四是加速培育规上服务业。2024年,全市规上服务业企业数624个,实现营业收入1259.72亿元,同比增长43.2%,增速全省第一。全市规上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增长47.6%,生产性服务业支撑度得到提升。五是加快建设服务业重大项目。纳入市级重大产业项目的39个现代服务业项目,全年完成投资200.9亿元,完成率102.8%。六是大幅提升新增规上服务业数量。2024年,全市新增准“规上”服务业企业1054家,全市净增规上服务业企业168家,规上服务业企业达624家。
7.关于“能源体系绿色低碳转型推动不深”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煤炭消费量控制管理。持续优化能源结构。认真落实能源发展规划,积极推进光伏开发利用,稳妥推进风电项目建设,全市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稳步提升。稳步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在全省率先启动宿迁市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课题前期研究,目前已完成征求意见稿,拟召开课题研究讨论会,后续将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加强耗煤项目监督管理。6个非电项目煤炭替代缺额已全部补足,严格落实1.6倍替代标准。进一步完善重点耗煤企业清单,开展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中期评估研判。二是加强全市可再生能源发展管理和规范。统一规划全市光伏和风电项目。综合考虑本地区光伏和风电存量资源、电网消纳潜力等因素,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城镇建设规划,研究制定本地区光伏和风电开发利用规划(实施方案)。未列入规划(实施方案)的光伏和风电项目,原则上不得实施。制定《宿迁市绿色能源开发建设导则》。2024年11月,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印发了《宿迁市绿色能源开发建设导则》,进一步规范全市绿色能源开发建设管理,加强绿电管理,促进新能源行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搭建市级绿电交易平台。2024年11月,苏北首家绿电绿证市级平台揭牌并实体化运作。市楚光能源集团成立宿迁绿电绿证服务中心、国网宿迁供电公司成立绿电绿证服务站,依据江苏电力交易中心授权及相关业务指导意见,深入融合、共同组建宿迁绿电绿证市级平台。通过“一体两翼”创新举措,共同助力我市绿电消纳推广和能源结构调整。自成立以来,宿迁绿电绿证市级平台共接待客户咨询43次,上门拜访企业14次,促成客户完成绿电交易或绿证申报20次,实现交易0.4亿度。三是加强“两高”项目监督管理。强化重点项目整改。对于2022年省“两高”项目检查发现的项目未批先建问题,均已通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要求上报各项整改材料,已完成整改。严把项目准入关口。严格执行《江苏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4年版)》《宿迁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细则》等相关政策文件,认真分析评估新上项目对能耗双控、减煤、环境质量、碳达峰目标和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影响,深入论证建设必要性、可行性,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加强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实施“两高”项目清单化、动态化管理,督促县区履行好监管责任,逐个排查“两高”项目的手续批复情况、能耗等量减量替代指标落实情况、相关承诺履行情况等,坚决杜绝未批先建、带病上马,未出现同类问题。
8.关于“通用应急物资储备安全存在隐患”问题的整改
一是推进市级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提请市政府会办市级应急物资储备库项目建设事项。2024年7月23日以来,会同市有关部门单位多次向市政府报告项目建设必要性及可行性、建设用地、建设内容、资金来源、建设主体等情况,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别作出批示并提出要求。市政府分管秘书长专题召开项目建设会办会,协调推进项目建设。2025年2月10日,市政府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市政府专题会议,对实施宿迁市应急物资保障低温库项目进行研究会商,会议明确由市农发集团为主体具体负责项目建设,要求做好系统规划、强化运营管理、加强建设保障,并印发会议纪要。积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会同市有关部门单位按照程序向市政府报告请示项目建设有关情况并获市政府同意。同时,积极推动项目建设责任主体加快项目立项、专项债申报等工作开展。目前,该项目已于2025年3月在宿城经开区完成立项,正在开展专项债申报储备和方案设计等前期工作。二是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加强与物资承储公司沟通。承储单位宿迁国家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已严格按要求履行其承储职责,在库物资的保管和安全责任明确,相关工作正常开展。加强物资储备数据和台账管理。对在库应急物资的性能及储存要求进行查询梳理,为承储单位做好物资安全保管提供参考和指导。每月定期对储备物资进行检查盘点,编制月度物资储备收支存月报表;每月对储备物资有效期进行统计,编报一年内到期预警。加强仓库现场实地检查。每季度组织一次物资承储情况实地检查,分别于2024年9月、11月和2025年3月开展,将发现的如物资标牌未及时更新、台账名称不统一等问题,出具整改提示单并限时整改。三是落实应急物资储备监督检查。加强制度建设。2024年11月,印发《市发展改革委通用物资储备管理监督检查制度(试行)》。加强监督检查和问题整改。2024年11月11日至30日,委托第三方对7841个市级储备物资(包含应急灯、应急手电、紧急呼叫器等)进行集中充电保养维护,并出具应急物资集中维护保养情况报告。11月27日,开展市级通用物资专项检查,重点围绕台账是否完善、数量是否真实、质量是否良好、储存是否安全、管理是否规范等方面检查物资储备情况,督促应急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健全完善物资管理相关制度,准确填写货位卡,定期规范开展物资盘点和应急灯、紧急呼叫器等功能性物资抽检,确保物资管得好、调得出、用得上。
9.关于“防范和抵御粮食安全风险能力较弱”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工作协调部署,开展联合监督检查。积极开展工作协调部署。2024年10月16日,联合农发行宿迁分行、中储粮宿迁直属库召开会议,对2024年秋粮收购形势进行分析,对秋粮收购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扎实组织联合监督检查。2024年11月7日至9日,联合市市场监管部门开展2024年度秋粮收购监督检查,从全市秋粮收购主体随机抽取11家,重点对企业计量器具的配备、使用、管理以及价格政策执行等情况进行核查,出具整改通知书1份,对潜在的风险隐患出具提醒函1份。二是开展“全员学法”活动,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深入开展“全员学法”活动。组织市县粮食行政执法人员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并参与法律知识答题。学习心得《宿迁市多措并举推进“全员学法”活动》刊登于《江苏粮食和物资储备》2024年第8期。全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2024年9月,市发展改革委涉粮在岗人员8人通过2024年市级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新增9人获得行政执法资格证;县区粮食条线通过行政执法人员考试4人。三是排查处置涉粮问题线索,深度推进粮食安全监管。全面梳理排查处置涉粮问题线索。围绕信访、12345工单、12325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管热线等平台反映问题,跟踪抓好问题整改落实,严厉打击各类涉粮违法违规行为。截至目前,前期梳理排查的问题线索已经全部办结。扎实推进问题整改落实。2024年8月,对2022年、2023年全省政策性粮食库存交叉重点检查中通报的我市存在的库存粮食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等方面问题开展专项督导,所有问题均已整改到位。严格开展联合监督检查。2024年11月,联合市市场监管部门开展2024年度秋粮收购监督检查;联合中储粮宿迁直属库和农发行宿迁分行对托市粮进行全面普查并开展质量抽检,未发现异常情况。强化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2024年9月,组织市县4人参加全省新入职粮油质量检验员培训班;2025年3月27至28日,举办全市粮油质量检测技术培训班,邀请省粮油质量监测中心及有关专家进行授课。市县粮食质量检测机构以及粮食储销公司检验人员60余人参加了培训,全市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得到加强,切实保障全市粮食质量安全。加大粮食领域安全生产督查。2024年8月,开展“举一反三”作业安全生产现场督查,抽查17家粮食仓储加工企业落实消防隐患治理工作情况。2024年12月,以“四不两直”方式走访县区相关粮食仓储加工企业,实地查看安全生产及消防火灾事故隐患防范情况。
10.关于“公共信用信息体系建设成就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拓宽信用应用场景。制定个人信用分管理办法和评价指标体系,并以数字信用赋能平台(信用+惠民便企服务平台)为支撑,在各指标涉及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实现了信息常态化归集。在此基础上,联合相关单位,确定信用+医疗、信用+旅游、信用+养老服务、信用+出行、信用+阅读、信用+商圈等六类场景具体激励方案,排定具体激励场景38个。二是优化提升信用查询服务。与市数据局共同推进信用查询嵌入式应用,在政务服务自助终端中集成自然人信用报告查询功能,借助其广覆盖的服务网点推动自然人信用查询应用。截至2025年4月底,已在全市79台政务服务自助终端实现信用查询功能应用,共向市民提供自助查询服务13815次,通过信用宿迁网站提供查询服务8613次。三是强化信用服务市场管理。自2024年8月开始,委托第三方对本市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进行抽查,目前已完成三期、共计180份信用报告的审核,信用报告抽查合格率大幅提升。定期邀请专家就报告制作规范、新的技术标准和政策规定等对机构进行培训,已于2024年9月、11月组织了两场。进一步规范第三方信用报告制作标准,形成《宿迁市信用报告提交材料明细》。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统一安排,于2024年11月份指导相关县区会同当地市场监管局开展信用服务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11.关于“对上争取项目实施质效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大力推动项目资金对上争取。积极做好政策资金申报业务指导。2024年9月,省发展改革委在南京召开重要资金争取培训会,我市积极组织各县区发改部门参加,并向各地各部门征集梳理涉及资金争取相关问题提供省里集中答疑。建立运行好项目对上争取会商推进工作机制。2024年10月,以市政府办名义印发《当前项目编排和储备工作指引》,为各地各部门有的放矢做好项目争取提供业务指南;10-11月,赴经开区、宿豫区等地做好“两重”建设和专项债政策专题解读培训;11月-12月,赴住建、水利等部门,提供精准政策上门服务,会商推进条线项目储备工作,联合市重点办、市财政局,对2025年中心城市重点工程、城市地下管网及设施和水利重点工程逐一研判,促进对上资金争取的精准性和成功率。精心做好重点领域项目储备申报。建立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储备库,对所有储备项目逐一研判提出资金争取工作建议,提高项目成熟度和政策争取契合度。二是持续加强获批项目管理。加强政策学习。2024年以来,先后4次组织专题调度会,专题解读国家发改委中央预算内投资相关文件精神,传达省评估督查相关工作要求,提升政策理论水平。加强工作调度。围绕年度投资计划倒排周期,明确项目帮办责任人、各时间节点工程量,赴项目实地调研,督导抢抓建设工期,切实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支付进度,9个项目全部达序时进度。加强评估督查。2024年10月,实地督导推动泗阳县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项目建设,加快建设进度和中央预算内资金支付进度。2024年12月,赴宿城区、宿豫区项目现场,调度存在问题,推动项目建设尽早达效。
12.关于“牵头实施民生实事项目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走好群众路线。2025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计划编制工作于2024年8月正式启动。一方面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向市各部门征集民生实事项目;另一方面向全市社会各界发布征集公告,共收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等社会各界建议365条,其中14条被采纳并编入2025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初步计划中,其余建议也均与建议人进行反馈,争取形成最大共识。二是多方审核会办,提高项目质量。根据各单位项目申报,前期共征集150个项目。2024年10月至12月期间,经过征求市领导以及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市财政对项目进行资金保障审核、市主要领导多次会办等环节,对项目内容进行逐条审核把关,最终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讨论通过66个项目。12月底,市人大对66个民生实事项目进行票决,按照10%的票决比例,最终确定60个项目。2025年2月11日正式印发《市政府关于印发2025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三是调度项目开展情况,推动落实落地。在项目推进过程中,每月调度完成情况、每个季度现场推进,紧盯项目时间节点,加强与项目牵头单位的对接,及时发现问题,多方协助共同推进项目进展。2025年民生实事项目年度计划投资115.8亿元,其中一季度计划投资18.74亿元,截至3月底,项目总体进展情况良好,从投资进度看,已完成投资19.67亿元,占季度计划投资的105%。
13.关于“民生保障职能履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大力提高价格管理和成本监审工作成效。2025年初制定年度成本监审推进计划,年内完成对市区污水处理企业处理成本监审。对2025年度成本监审项目过程定期跟踪,对相关材料按照一案一卷要求及时进行归档,切实保障监审工作质量。二是扎实规范农产品调查工作。按时开展种植意向、存售粮、购买农资三项专项调查和小麦、玉米、中籼稻、粳稻、生猪五项直报调查。有序开展农调户慰问工作,2024年慰问农调户65户,调整农调户1户,已经完成慰问金发放;2025年根据工作要求已经完成农调户(4户)调整,并同步调整慰问对象,进一步提高农调户配合度及积极性。三是不断提升价格监测数据质量。优化监测点布局。根据城区发展布局,将原有监测点中的新园菜场替换为宿城新区的西楚庄园菜场,截至2025年4月29日已在西楚庄园菜场采集、汇总6类主副食品价格数据共计13600余条。拓宽价格监测领域。将华东农业大市场的果蔬批发价格纳入监测范围并在“宿迁阳光物价”网站上实行旬发布制度,截至2025年4月29日已发布《宿迁华东农业大市场果蔬批发价格表》23期。完善信息发布渠道。在原有网站、电视、报纸等媒体进行价格监测信息发布基础上,进一步拓宽信息发布平台,截至2025年4月29日已在“宿迁发改”微信公众号发布《中心城区主副食品价格监测月报》7期。
14.关于“住房物业收费惠民改革落地难”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对一费制工作督促指导。截至2024年底,全市已有116个小区通过业主共同决定形式实现一费制物业收费。二是开展物业收费政策宣传和调查评估。2024年11月,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向物业企业和业主印发1000份《住宅物业收费指南》。2025年1月,会同市住建局组织各县区城管部门开展全市1009个小区一费制实施情况调查。三是跟踪指导沭阳县、泗阳县制定一费制改革政策。2024年11月,泗阳县发改局、城管局、市场监管局制定公布《关于印发泗阳县住房前期物业收费标准的通知》。2025年4月29日,沭阳县发改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印制了《关于参照执行市区住房前期物业收费改革政策的通知》,拟于近期召开政策解读会对外发布。
15.关于“工作作风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扎实推进价格认定业务工作规范开展。规范流程管理。2024年11月,制定《价格认定业务操作流程》,明确价格认定受理、工作流程、职责权限和标准要求,统一全市工作标准,进一步规范价格认定行为,让一线工作有章可循。加强人员培训。2024年9月、10月,先后组织两批人员参加全省价格认定业务培训班;11月,举办全市价格认定业务培训班,邀请省发展改革委评审咨询专家成员来宿授课。通过多轮培训,从专业知识、技能实操、典型案例等方面,及时更新价格认定业务知识体系,大力提升认定人员风险应对能力。强化监督检查。2024年12月,组织开展全市价格认定案卷评查,采取抽检和交叉互查的方式,以模拟法庭的标准自我审视,现场还原办案过程,参评人员站在检察院、法院和律师等第三方角度查找问题,审程序纠细节,达到了以评促改、以改提优的目的,案件办理水平显著提升。二是大力加强牵头国家重大建设项目闭环管理。加大重点项目推进力度。围绕具体问题切实加强督促指导,泗洪县城市易涝片区整治工程、宿豫区排水管网提升改造两个项目分别于2024年12月、2024年10月完工。加强项目管理调度。2024年10月以来,先后召开4次工作推进会,撰写印发《监测与反馈》工作报告6期,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扎实开展项目督查。先后5次赴现场开展督查,调度项目建设存在问题,督促加快资金拨付。
16.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严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压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委党组紧扣年度工作安排和巡察反馈的相关问题,从严从实推进各项工作开展。大力夯实工作责任。按照工作分工,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领导班子成员紧密结合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深入查找分管领域存在的相关问题,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有序推进整改落实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四比四看”实绩晾晒活动,展示实干实绩和良好精神风貌,营造比学赶超、争先进位的浓厚氛围,《市发展改革委深入推进“服务业发展攻坚突破年”行动》在《宿迁日报》和“速新闻”专栏宣传。扎实开展述责述廉和谈心谈话工作。对述责述廉和廉政谈心谈话提出要求,规范内容和形式,引导谈心谈话有指向、有警示、有触动,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委领导班子成员和分管处室负责人开展了扎实有效的廉政谈心谈话活动。深入排查廉洁风险点。在驻委纪检监察组的指导下,对全委各处室单位深入开展廉洁风险排查,把大额物资采购、招标、粮食和物资储备轮换等方面可能存在的风险点作为重点内容。共排查出风险点113个,其中一级风险点14个、二级风险点36个、三级风险点63个,并逐一制定针对性防控措施。二是加大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的广度和深度。发挥监督的再监督作用,加大对市发展改革委职责业务研究,对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大额物资采购、招标、粮食和物资储备等实行“小切口”专项监督,以点带面,不断提高派驻监督质效。坚持抓早抓小,排查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加强分析研判,督促制定行之有效的风险防控措施,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提醒帮助,做到防微杜渐。提高纪检监察综合素质,增强主动发现问题线索能力,加大审查调查力度,严肃查处“四风”问题,深挖问题存在根源,督促市发展改革委加强制度建设,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向好。
17.关于“基层党建工作未有效落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突出“向心力”,强化党的领导。印发《2025年市发展改革委机关党建工作要点》,进一步推动机关党建工作全面提质增效,把机关党建工作列入党组会重要议程,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全年党建工作计划和安排。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为契机,抓好政治理论学习,编制2025年度理论学习计划,组织开展学习讨论,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形成党建业务两不误、齐抓共管的党建工作格局。二是突出“凝聚力”,抓好基层党建。机关党委召开党建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各党支部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推动党内政治生活从严从实;组织各党支部书记围绕抓党建、促工作,开展年度工作述职;结合工作实际,对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党的组织生活记录簿》记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提示、推动整改,确保进一步推进组织生活制度化、规范化,积极有效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按期完成机关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配齐配强党支部班子队伍。三是突出“驱动力”,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机关党支部结合在职党员亮身份、“一支部一品牌”创建活动等,创新组织生活形式和内容,不断丰富组织生活巩固成效。信保中心党支部组织党员干部到大王庄党性教育基地开展组织活动,重温抗日战争峥嵘岁月,感悟革命精神,砥砺初心使命,激励担当作为。
18.关于“内控制度未得以严格执行”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制度学习和执行。2024年10月,召开专题学习会,会议围绕财经法规、费用报销、凭证管理、采购管理等方面作了详细解读,提升了机关人员财务素养。严格执行委内“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超过3万元的支出经党组研究批准。二是加强资金规范管理。全面盘活存量资金,已由财政统筹收回。三是加强绩效管理和内审工作。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多轮修改完善, 2024年11月,制定下发《市发展改革委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委托第三方对委本级及下属事业单位开展内审,目前内审工作已经结束。
19.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彻底”问题的整改
委党组高度重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将上次巡察反馈整改不够彻底的问题纳入本轮巡察一并整改,确保及时整改到位、取得实效。一是强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跟踪督查。高频次多维度加大指标监测。围绕省评指标逐一问效,按月跟进,按季度通报,2024年以来形成全市营商环境情况报告7篇,4次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提请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召开全市营商环境推进会2次,提请市政府分管秘书长调度4次,发出工作提醒函30个。加大统筹督办力度。会同市委督察室赴16个市级部门和3个县区开展现场督导,并将相关问题形成专题报告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相关批示转有关部门落实。拟定《关于加快推动营商环境提升的建议函》,督促各部门兑现年度承诺排名,2024年我市营商环境评价位居全省第一方阵。二是持续推进财务管理严格规范。全面开展业务培训。2024年10月,召开专题培训会议,围绕财经法规、费用报销、凭证管理、采购管理等方面作了详细解读,全面提升了机关人员财务素养,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规范单位支出管理。严格执行费用报销审核制度,确保支出行为合规、票据真实有效、审批手续和附件齐备,对财务报销附件提出规范要求,保证各项支出的规范、安全、有效。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下一步,委党组将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坚持不懈抓好问题整改,确保各项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如期完成。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抓整改。坚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把巡察整改与各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坚决纠正思想上、工作上的偏差,坚决扛起整改落实政治责任,全力以赴把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切实加强工作统筹,充分发挥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职能,全面落实整改工作方案,定期研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持续深入推进问题整改工作。
二是紧盯时间节点抓整改。紧扣巡察整改“三清单”中列出的 “时间表”和“路线图”,进一步压实有关责任处室的整改工作责任,特别是对还需深化整改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体系培育不足”和“统筹推进服务业发展不够有力”两个问题,精准施策、加快进度、强化督导,确保查清“病灶”、找准“病因”、对症下药,严格实行销号管理,在整改期内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整改任务。
三是坚持标本兼治抓整改。坚持把面上问题整改与点上问题整改结合起来,把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与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结合起来,把阶段性任务整改与长期坚持整改结合起来,注重举一反三、延伸拓展,补齐短板、完善制度,统筹好“当下改”和“长久立”,切实做到深入整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努力让整改的问题不“反弹”“回潮”,整改效果不衰减,切实把落实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27-84338697;通信地址:宿迁市太湖路181号512室;电子邮箱:sfzggwjgjw@163.com。
中共宿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