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7月16日至8月3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委编办进行了巡察。9月13日,巡察组向市委编办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市委编办坚决扛牢巡察整改政治责任,以“立行立改、标本兼治”为原则,从严从实推进整改工作。
一是强化政治担当,压实整改责任链条。9月13日,市委编办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市委巡察反馈会议精神,将巡察整改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精神结合起来,一体推进、一体落实。会后,第一时间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巡察整改领导小组,编制《市委编办巡察整改工作任务分解表》,围绕3个方面12个反馈问题明确牵头领导、责任人与完成时限。10月25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逐条对照问题,从政治站位、制度执行、作风建设等方面剖析根源,从六个方面抓好整改。领导班子先后3次专题研究整改方案,针对性地提出19项整改举措,建立“周调度、月督导”机制,形成“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包抓、全员协同攻坚”工作格局。
二是领导率先垂范,抓实整改关键环节。集中整改期间,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牵头破解“经济发达镇改革试点靠前指导不够”“乡镇(街道)权责清单试点效应彰显不够”等问题,督促班子成员抓好分管领域整改,推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主要负责同志每月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推进下一阶段整改工作,并先后5次带队赴相关县区指导推进经济发达镇培育、全面建立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等工作,积极对上汇报推介我市工作成果,获五部委联合调研组和省委编办领导充分肯定。对全部反馈问题统一实行销号管理,目前12项问题中10项整改完成,1项基本完成,1项长期推进,整改完成率91.7%。
三是深化标本兼治,提升整改综合成效。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修订完善“三重一大”制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保密工作制度等文件7项,制定机构编制事项评估论证、事业单位绩效评估等创新机制3项,废止不适用制度2项。针对巡察指出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问题,组织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回头看”专项行动,排查风险点18个,制定防控措施32条。深化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从“编”到“用”,围绕全面建立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工作形成信息专报获市委领导批示肯定。全力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制定科学方案,助力市产业技术研究院落地,获2024年四季度重大专项工作及时奖励。
二、整改落实情况
1. 关于“学习贯彻机构编制政策法规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一是依托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制度,全面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年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14次、专题读书班2场、交流研讨6次、主题党课4次,有力推动党中央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宿迁得到落实。围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制定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健全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高质量完成国家级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试点任务,我市创新做法被中央编办信息专刊采纳,清单作为全省3个样板之一呈报中央编委领导审阅,目前全市95个乡镇(街道)已全面完成清单编制工作,平均梳理出基本履职事项120项、配合履职事项73项、收回上级部门履职事项78项,减负赋能更见实效。二是2024年12月谋划举办全市机构编制系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暨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涉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宣讲及有关机构编制工作实务等内容,市委编办主要领导亲自讲授“开班第一课”,相关课程向市级机关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覆盖,参训人员近140人。2025年4月,市委编办主要领导受邀为市委党校第43期县处级干部进修班讲授机构编制法规制度和纪律规定等内容。以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机构编制干部队伍为目标,用好“精编简政”大讲坛、青年干部大学堂等教育培训创新载体,开展专题活动5次,教育培训党员150人次。三是认真开好2024年半年工作会议、全年工作会议、2025年工作务虚会、2025年度全市编办主任会议,推动处室(中心)负责人围绕机构编制核心业务作分享、谈体会,引导全体党员干部紧扣新时代中国式现代化宿迁新实践发展要求,聚焦市委提出的“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经济稳定增长、实施民生领域‘六优工程’”等重大部署安排,持续深化“编制有限 服务无限”服务高质量发展提升工程,着力攻坚破解重点难点课题,全力保障全市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2. 关于“对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的‘后半篇文章’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
组织县(区)全面评估“三整合”改革后赋权事项运行情况,立足“基层有无承接能力、行使频率高低情况、考核是否科学合理”三个维度,分析研判乡镇(街道)目前承担的事项是否收回。2025年2月,会同市司法局指导县(区)平均收回36项行政处罚事项,进一步规范基层赋权事项精准度。
3. 关于“经济发达镇改革试点靠前指导不够”问题的整改
根据经济发达镇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安排,稳妥有序推进相关培育举措。组织经济发达镇开展自评工作,系统总结经验做法并报省委编办。指导沭阳县贤官镇、泗洪县双沟镇认真细致开展自评工作,系统总结改革培育期的经验做法和亮点特色,巩固和深化经济发达镇改革成果。2025年3月,省委编办调研组莅宿开展实地评估并对宿迁培育举措予以充分肯定。
4. 关于“乡镇(街道)权责清单试点效应彰显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系统总结提炼我市“433”清单编制创新做法,相关做法获得中央政法委等五部委联合调研组充分肯定,市委编办在中央编办专题培训班上发言,推动宿城区、泗洪县石集乡在中央编办和省委编办清单编制工作总结会(推进会)上交流发言,北京、广东、山东等10余个省市莅宿学习调研,进一步扩大我市清单试点工作成效。二是在全市面上复制推广试点做法,2025年2月,我市95个乡镇(街道)已全面完成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编制工作。接下来还将研究谋划清单相关配套制度举措,创新清单应用方式,推动清单落地生效,畅通“从编到用”有效路径,持续扩大我市清单工作改革成效。
5. 关于“助力营商环境优化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加大对信用评价结果不佳、多次因同一问题扣分的事业单位监督力度,根据2024年事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2024年11月5日—7日,通过电话对18家单位点对点告知扣分原因,发放整改提醒函18份,通报至举办单位督促整改,进一步推动事业单位信用整改和信用修复,为营商环境优化提供更加良好的政府诚信环境。推动信用评价结果纳入绩效评估,信用评价结束后,同步向相关处室推送323家事业单位评价结果,已按照当年事业单位绩效评估实施方案进行扣分。完成事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确认工作,在结果公示前,发布《关于推动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结果确认的简便通知》,排查未完成情况,推动323单位全部完成结果确认。
6. 关于“机构编制申请事项调研论证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关于机构编制论证工作相关要求,完善论证内容及程序,加大对机构编制常规申请事项特别是用编计划申请事项的前端论证力度。一方面,在部门提出调整部门职责、机构等事项时,严格贯彻《条例》精神,要求部门提供机构编制申请事项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可行性论证报告,对未提交论证报告的部门一律要求补充完善后再受理相关机构编制申请事项。如:在2024年以来受理的行政、事业机构编制申请事项中,少数部门提出申请时未提供必要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分析报告,要求部门深入开展自证,提供论证报告。另一方面,充分运用《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用编计划申请表》,要求各部门提供用编计划申请时提供实有人数、实配职数、已批未用编制数、本年度拟退休人数、进人方式等信息。二是从职能配置、空编情况、在职人员现状、退休人员情况等多维度论证申请事项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在审核用编计划申请时,逐项核对部门报送信息,并与“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财政协同管理信息平台”内数据进行核验比对,确保掌握真实准确信息,如:通过将核定部门的机构、编制、职数等信息逐项与“三定”规定、机构编制管理台账进行核验,将部门实有人数、实配职数、已批未用用编计划、本年度拟退休人员情况等信息逐项与“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财政协同管理信息平台”内数据进行核验,确保掌握真实准确信息,为科学合理审批市级机关单位用编计划提供充分依据。在审核机构编制调整申请事项时,加强与周边设区市同类型机构的比较分析,对重大申请事项开展专题调研论证和分析,加强与省委编办的请示汇报,确保审核建议依据充分、科学合理。如:对申请新设机构、增加编制等事项,在审核时加强与其他设区市的沟通对接,了解同类型机构设置和编制配置情况,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对涉及机构整合组建等改革事项时,加强与省委编办的请示沟通,争取上级政策支持。
7. 关于“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面窄量少”问题的整改
针对评估面窄量少问题,认真拟订2025年评估工作实施方案,扩大评估范围,评估对象数量较上轮评估大幅提升,涵盖党群机关、政府机关、直属事业单位等三类机构。4月下旬到部门实地开展评估,将于6月底全面完成。
8. 关于“事业单位绩效评估较为粗放”问题的整改
一是针对巡察发现的“评估整改推动不够、评估效应发挥不足”问题,在2024年度事业单位绩效评估中,市委编办探索制定了评估问题比对清单,详细梳理各单位履职方面存在的问题,并进行纵向跨年度比较,清晰化呈现单位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同时,增加“推动整改落实”指标,对一年内可整改到位但未及时整改且在评估中连续两年重复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扣分,切实提升了评估效力。二是针对巡察发现的“事业单位绩效评估方式较为单一”问题,在2024年度事业单位绩效评估中,市委编办在线上问卷调查、线下数据采集的基础上,选取了部分有代表性的事业单位进行线下评估,与服务对象面对面交流4次、电话访谈17人次、发放调查问卷40余份,立体画像事业单位履职质效,精准评估事业单位公益属性。
9. 关于“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缺乏主动”问题的整改
主动开展机构乱挂牌子专项清理工作,通过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机构编制申请事项审查论证等常态化开展监督管理。积极构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与市委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经济责任审计联动机制,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
10. 关于“机构编制信息化管理有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大“不见面办理”推广力度,进一步梳理“不见面办理”的具体事项、有关要求,形成工作手册,通过电话、工作群、窗口广泛告知,“不见面办理”流程更加清晰,知晓率有效提升,目前已为宿迁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等2家单位办理相关业务。扩大“容缺办理”业务范围,重新制定“容缺办理”工作制度,将容缺范围由机构编制部门印发的文件调整为全部附件材料,办理宿迁市公共医疗卫生救护中心等相关业务4件。加强中文域名跟踪服务,全面梳理排查中文域名应变更未变更的单位2家,发放整改提醒函2份,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信息化管理精准度、规范度实现有效提升。二是进一步提高机构编制统计工作质量,印发年度市级机构编制年报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部门(单位)对实名制数据进行查漏补缺,高质量完成机构编制年报报送工作,以此形成长效机制,要求各部门(单位)在日常更新基础上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对本单位人员信息的核对完善,切实提高实名制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
11. 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严格落实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力传导,全年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2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履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2024年排查单位廉洁风险点27条,推动廉政风险点排查全面准确;严格落实内控制度,对假期作风建设和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常态化开展廉政谈话。制定2024年度廉政谈话方案,明确谈话时间、内容及方式,做好记录,确保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所有人员开展谈话。强化执纪问责。运用好“第一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从严教育,加强管理监督,对工作人员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红脸出汗”。
12. 关于“工作作风不够精细”问题的整改
一是坚决落实归口组织部门管理要求,持续强化“组织口”意识、对标“组织口”标准、培育“组织口”作风。深入实施自身建设提优工程,以“四强”党支部建设为抓手,持续拓展“编制有限 服务无限”党建品牌,完善月度经验导读单、季度实绩晾晒单、动态工作督办单等“三单”制度,每月收集梳理机构编制工作好经验、好做法,每季度晾晒处室出台文件、对上争取、信息媒体上稿等情况,营造凭实干、论实绩导向,引导党员干部主动转变工作作风,2024年成功创成市级机关“四强”党支部。二是加强单位内部制度建设,组织编印《机构编制工作文件及操作口径汇编》,整理汇编省、市级规范性文件53个。保密工作方面,出台《市委编办工作秘密管理制度》,定期开展保密培训和测试。内务管理方面,严格执行公文流转、发文用印、公车申请等内务事项的申请审批制度,同步建立“双查双改”机制,通过交叉检查、季度通报等方式强化制度执行,将落实情况纳入个人年度考核,构建“制度管人、流程管事、考核促效”的闭环管理体系。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在整改后续工作中,市委编办将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坚持问题导向与成果运用并重,围绕“深化整改、巩固成效、长效治理”三条主线,实行“清单化管理、节点化推进、常态化督导”。对已整改任务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将整改成果融入机构编制改革实践,为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84368358;邮政信箱:江苏省宿迁市南湖路1号(宿迁市委编办)105室;电子邮箱:sqsbb121@126.com。
中共宿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