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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5-05-28   信息来源:市委巡察办   访问量:0   保护视力色: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717日至830日,市委第巡察组对中共宿迁市医疗保障局进行了巡察。918日,巡察组向中共宿迁市医疗保障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2024918日和924日分别召开全体人员会议和党组会,认真组织传达巡察反馈会精神,研究落实巡察反馈意见。会后,第一时间成立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认真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领导全局巡察整改工作。局党组书记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牵头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带头认领重点难点问题6项共14条整改措施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先后主持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党组会议7次、民主生活会1次。建立巡察整改周调度、月总结工作机制,对整改工作进行全程跟踪问效,定期听取各责任处室(单位)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研究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指导重点难点问题整改落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事项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在推动整改过程中,注重工作方式方法,及时督促提醒领导班子成员落实整改责任,不定期与巡察整改各相关责任人开展谈心谈话,推动整改责任传导至全局各处室单位,切实形成一把手抓总、班子成员抓线、责任部门抓实的整改格局。同时,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针对巡察整改反馈问题,对1名工作人员运用了第一种形态处理措施,并配合纪委处置巡察移交问题线索1起。

(二)强化责任落实,细化整改措施。为确保巡察问题整改工作有序推进,2024924日,我局对《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发现中共宿迁市医疗保障局党组问题清单》进行详细分解,班子成员及各处室(单位)主动认领巡察反馈问题,逐条研究反馈意见,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20241011日,局党组召开党组(扩大)会,对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措施进行逐条研究讨论,进一步研究市委巡察整改工作方案,细化整改措施,确保针对性和可操作性。20241017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对巡察反馈问题逐一认领、认真分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提出针对性整改意见。20241018上报《中共宿迁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送审稿),后根据巡察办反馈意见,对整改方案进行认真修改完善,并于20241118日正式印发。

(三)严格督查调度,确保整改成效。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程参与整改落实工作,及时掌握进展情况,对工作推进不力、效果不佳的,及时提请专题会办处理。局主要负责同志经常督促整改进度、检查整改实效,分管领导及时调度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寻求有效解决办法,提出具有针对性措施,不折不扣将反馈的每一条意见和每一项要求都整改落实到位。截至目前,制定出台16项制度,实施专项治理6,促进改革2项。

二、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职工医保提质扩面体量明显偏小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高位推动。成功举办2025年度基本医保全民参保集中宣传月启动仪式,牵头组织召开全市基本医保全民参保动员部署会,制定《宿迁市2025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全民参保宣传任务清单》联合相关部门印发《宿迁市基本医疗保险全民参保缴费宣传动员实施方案》,在全市面上广泛开展参保扩面宣传。二是强化数据比对,推动应保尽保。通过将医保参保数据与养老保险参保数据比对,筛选参加养老保险但未参加职工医保的职工信息,提醒用人单位依法为员工办理参保登记。开展断保人员数据分析,精准锁定扩面对象,按月向参加灵活就业职工医保的断缴人员发送缴费提醒短信。20248月以来,共向灵活就业职工医保断缴人员发送缴费提醒短信1.6万条。三是加强经办管理,全面落实政策。开展参保政策宣传,取得我市居住证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参加本市职工医保,全面取消户籍限制;认真做好居民转职工退休业务办理缴费年限折抵政策,202410月以来,市本级共有40名职工办理退休业务时享受居民医保参保年限折抵职工医保参保年限。四是拓展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结合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联合核查,开展医保政策宣传进企业宣传活动宿迁医保微信公众号动态宣传职工医保参保政策及参保案例,引导新业态从业人员参加灵活就业职工医保。20252月底,职工医保参保人数83.93万人,较去年同期增加3%

2.关于居民医保参保人数呈逐年减少趋势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宣传动员。印发基本医保全民参保缴费宣传动员实施方案全面广泛开展参保宣传。同步开展线上、线下宣传,在主流媒体发布医保政策宣传报道,在户外投放宣传广告,营造全民参保浓厚氛围。对重点人群开展精准宣传,针对新生儿、大学生、中小学生、灵活就业等群体参保政策、医保待遇进行分类宣传。动员未参保群体积极参保,向未参保缴费群众精准发送提醒短信40万条。截至20253月底,全市2025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缴费人数为425.98人。二是强化部门协调。全面推进全市中小学学生参保工作,强化与教育部门协调配合,开展中小学生参保缴费数据比对,精准进行动员缴费,截至3月底,我市中小学生参保缴费共87.23万人,参保率94.5%创新推动高校学生参保工作,同税务部门与全市22家中高职院校签订三方协议,开展中高职院校参保缴费宣传动员,实现宿迁学院代收代缴新突破。开展新生儿参保宣传,跟进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办理,今年一季度,完成398名新生儿参保业务一件事平台审核办理。印发《关于明确死亡人员暂停(终止)参保等业务经办流程的通知》,规范死亡人员相关医保业务办理流程,维护基金运行安全。23.15一人一档数据开展核查反馈,核查反馈率100%,参保转化率26.8%

3.关于住院付费支付方式改革还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修订付费办法。将年度清算调整为季度清算,强化年中过程性管控。在市级统筹框架下,全市执行区域差异化结算点值,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创新设立熔断机制,将医疗费用年增长率超过5%的医疗机构纳入重点稽核监管范围,超过部分的费用经审核合理方予结算,增长超过10%的部分,不予结算。二是率先应用国家DIP2.0版病种目录。结合宿迁本地实际,通过数据准备、病种分组、分值修正、模拟测算、专家评审等流程,调整细化本地DIP病种目录库。723日国家医保局正式印发DIP2.0版分组方案,我市第一时间响应,率先完成宿迁市2024年度DIP病种目录库印发工作,81日起国家DIP2.0版病种目录库在我市正式启用。三是建立DIP病种特征库。构建符合宿迁实际的病种特征库,目前共涵盖3800个病种。开展部分病种的验证工作,并对已完成验证的100个病种进行进一步完善。动态更新病种特征库,根据经办实际病种特征库持续更新四是提高医保经办水平。采用线上+线下的方式,对各县区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培训DIP(病种分值)付费改革培训。五是搭建DIP病种多维度监管模型将病种特征库运用到DIP付费系统中2025年开始,DIP检查项目纳入双随机监管检查中。

4.关于门诊付费支付方式改革进展缓慢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快推进门诊慢特病按人头付费及按分值付费改革20241017日印发《宿迁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特殊病付费实施细则》,对高血压、糖尿病等病种实施按人头付费二是推进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按门诊病例分组分值付费改革。根据门诊付费支付改革要求,已完成对各县区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培训。自2024111日实施对高血压等门诊慢特病实施按人头付费;出台《宿迁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付费实施细则(试行)》,自20252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施门诊按病组分值付费。

5.关于探索鼓励民营医院参与阳光采购的政策措施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民营医疗机构参与阳光采购实施创新政策支持。全面争取省医保局政策支持,从省级层面推进民营医疗机构实施阳光采购、带量采购制度纳入支持宿迁四化同步集成改革项目,同意根据宿迁实际探索将民营医疗机构阳光采购、带量采购纳入医保定点一体化管理。二是落实鼓励民营医疗机构参与集采的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推动完善《江苏省医疗保障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的实施意见(试行)》中的考核指标,使民营医疗机构参与考核,享受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的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三是加强考核导向作用。在《江苏省定点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招采专项评价办法(试行)》要求基础上,建立民营医疗机构药品耗材招采专项评价体系,纳入医疗保障金使用绩效综合评价框架统一管理。其中市本级新增25家民营医疗机构纳入绩效评价综合管理。医保定点民营医疗机构已全部在省平台开设专户,与2023年相比新增民营医疗机构272024年民营医疗机构在省平台药品采购金额达30433.76万元,耗材采购金额达6226.52万元。

6.关于介入监督公立医院招采关键环节缺失问题的整改

一是出台公立医疗机构阳光采购全流程管理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药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管理的通知》,加强公立医疗机构阳光采购全流程管理,重点对网上采购、应急采购、议价采购、预警采购加强监督监管,同时设置药品医用耗材招采专项评价指标体系,并将评价结果的20%权重用于定点医疗机构年度医保基金使用绩效综合评价,与预留的医保服务质量保证金挂钩。公立医院网采率得到进一步提升,2024年公立医院药品网采率达到99.29%,耗材网采率高达99.04%。二是加强沟通协调。通过召开全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配送企业三方座谈会,面对面沟通协调药品配送供应问题,进一步规范药品医用耗材配送行为,确保集采药品最后一公里落地落实。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定点医院药品耗材配送问题反馈处理机制,发现配送方面存在的问题,第一时间介入协调。机制实施以来,我市共协调药品耗材配送问题13件,其中反馈省局协调处理6件。

7.关于总额预算执行刚性约束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季度清算。严格月度结算、季度清算制度,确保上半年预算进度不超过50%、全年预算执行进度不超过100%。二是定期监测基金运行情况按月调度各区域预算执行进度,按月形成基金月度运行情况分析报告,对异常情况及时预警,加强监管。三是加强制度保障。印发《关于修订宿迁市基本医疗保险付费办法的通知》,明确我市实行季度清算,进一步强化总额预算管理,从制度层面确保当期不赤字。

8.关于两定机构协议管理未实行分级分类管理问题的整改

一是探索分级分类管理根据国家局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针对不同类别的定点医疗机构和门诊统筹定点药店,制定印发《宿迁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范本》、《宿迁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范本》,对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实行分级分类管理。二是及时启动医保定点服务签订工作。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度医疗保障定点协议续签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医药机构定点评估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店续签医保协议相关要求。截至20253月底,各级经办机构已与医药机构签订了2025年度医保定点服务协议

9.关于定点药店条件评估审定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专项检查。202410月,印发《关于开展医保基金违规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有序开展定点药店专项核查。二是强化评估管理。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度医疗保障定点协议续签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医药机构定点评估工作的通知》,结合定点药店提供续签医保协议的纸质申请材料,严格开展现场评估工作,结合国家下发的定点零售药店药师异常信息,对零售药店药师注册、药师参保等信息进行进一步核查。三是加大监管力度。在对药店的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重点关注有无利用挂靠执业药师资质申报定点药店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10.关于对定点药店从业行为监督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专项核查20241113日印发《宿迁市定点药店专项核查工作方案》,指导全市经办机构,围绕定点药店是否存在骗取医保基金等情况展开核查,重点打击定点药店套刷生活日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加强日常监管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该药店销售维生素泡腾片为OTC甲类非处方药,可以使用个人医保卡结算;酒精卫生湿巾属《个人账户资金可支付的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范围》第5规定的范围内,可以使用个人医保卡结算。今后,将加大日常监管,积极运用大数据比对,严厉打击违规使用医保卡结算非医保范围内商品的行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11.关于监管执法力量薄弱问题的整改

一是落实执法监督三统一工作机制根据年度全市双随机检查计划,已完成46家医保两定点医疗机构现场检查。二是加强执法人员业务能力。20241015日,召开全市医保基金监管工作业务培训会,提升全市医保基金监管队伍执法能力。组织开展全市医保基金违规整治专项行动。三是加大违规行为协议处理力度。严格落实国家医保局2号令《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3号令《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和《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对符合中止协议、解除协议情形的两定机构,严格执行。

12.关于智能监督效果不佳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智能监管系统。建设完善宿迁市医保门诊慢特病和高频住院管理系统,对开药或住院过程中的违规情形进行实时预警。二是落实智能审核制度。落实202471日印发的《宿迁市医疗保障基金智能审核经办暂行规程》,压实市、县(区)医保经办机构审核职责,明确初审、复审、终审人员分工,对县区智能审核进展按月实行双周调度。同时,向省局提交系统工单,在医疗保障智能监管中,增加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病、特药的对应用药违规规则。三是及时应用审核结果。市本级已完成2023年度、20241-6月智能审核扣款,指导县区完成2023年度、20241-6月的智能审核违规金额扣款核算。规范开展与相关医疗机构违规数据核对、约谈,督促医疗机规范诊疗行为,减少违规。四是加强人员权限配置管理组织系统管理人员对工单流转管理要求进行专题学习;对照权限配置工单内容,自查人员权限配置情况,形成人员权限清单;并根据各经办岗位职责情况对国家医保信息平台账号权限分配。

13.关于部门联合监管成效未体现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部门执法协作。联合市卫健委开展医疗机构检验检查项目问题专项整治,对部分医疗机构开展抽查复查工作二是畅通问题线索双向反馈机制强化部门联动处理主动向有关部门移交问题线索,将监管过程中发现的医疗机构违规问题,移交给医药反腐专班、卫健等部门,根据市卫健委共享的行政处罚决定进行处理,形成监管合力。同时,针对部分定点医药机构涉嫌销售回流药以及部分药师涉嫌无有效信息、多点执业、注册信息过期等问题,及时开展线索核查,并同步将线索移送至市监、卫健等行业主管部门。

14.关于日常监管缺位问题的整改

严格落实监督考核职责,定期开展长护险承办机构考核,分别于2024820249完成2024年长护险承办机构半年考核和三季度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在局官网进行公示202410邀请两名评估专家对初审资料进行全面复核。同时,常态化开展日常稽核检查工作,组织工作人员实地走访社区、邻里和相关机构等,现场核实失能人员生存状态,全面提升长护险监管能力。

15.关于医保服务便捷度和可及性还有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促进经办窗口提升服务水平。制定全市15分钟医保服务圈常态运行评价方案,评价内容涵盖现场评价情况、业务系统办件量、好差评情况等。按季度通报全市好差评数据,指导、督促各级医保经办服务点做好好差评评价工作。印发《关于做好双通道药品外配处方管理的通知》,202412月底前,实现全市双通道定点药店上线电子处方流转平台。二是开展全市医保经办窗口人员培训制定医保经办窗口人员培训方案,针对基层15分钟医保圈网点经办人员重点培训,确保培训全覆盖。已于20241031日、1128日开展第三期、第四期培训。截至2024年底,全市在建成1+5+95”“15分钟医保服务圈的基础上,将医保服务网络延伸到村居,实现1401个村(社区)医保公共服务点100%全覆盖。

16.关于医保网络基础支撑维护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医保专网采取双线路保障。按省医保局要求,对医保专网采取双线路保障,按季度开展双线路切换测试演练202412252025410日各开展切换测试,运行平稳二是建立网络安全预警机制2025228日印发《宿迁市医疗保障局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响应预案》,建立网络和信息安全预警机制。开展信息系统等保测评工作,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组织网络和信息安全专项培训,开展网络和数据安全应急演练。三是安排专人值班保障。会技术公司明确值班保障人员,并进行值班值守明确4人在两定机构交流群中及时协助排查网络和系统问题。

17.关于局党组对定点医药机构比价、晒价、控价的监测广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上线药价通比价小程序完成省局药价通比价小程序上线运行,实现定点医药机构在售药品价格实时查询。二是公布在售药品价格信息。组织全市定点医药机构上传药品价格至药价通共组织全市1677家定点零售药店、295家定点门诊、234家定点医院将在售药品价格信息录入系统,目前药价通共有160余万条药品价格信息。三是扩大宣传面2024920日,政在公开线上新闻发布会第8期发布江苏省药价通系统在宿迁正式上线。同时,在局官网和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多篇专题报道,扩大宣传影响力。

18.关于局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未能充分发挥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医保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对年度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并形成2025年度工作计划。排定了一个中心目标、三条工作主线、四项行动、五项保障等重大事项为2025年度重点工作内容。二是完善局党组议事规则。已组织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并对局党组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完善。三是规范党组议事程序和议事行为按照修订完善的局党组议事规则,严格规范党组议事程序和议事行为。各处室单位提交的党组会议审议的议题,必须经过调查研究、征求意见等程序,由分管领导审核、办公室复核、主要领导审定,再经党组会集体讨论和决定。未经党组会研究的重大资金项目坚决不予支付。

19.关于压力传导有温差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论述摘编》,并严格对照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逐项落实相关任务。二是巩固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组织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领导班子成员之间、领导班子与处室负责同志之间开展廉政谈话、廉政提醒,切实用纪律这把尺子衡量干部、丈量工作,真正推动党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三是丰富学习形式。采用家风课堂、旁听庭审、典型案例剖析、现场体验式教育等丰富形式开展活动,组织召开党纪警示教育会2警示教育现场教学2次和旁听庭审1次;及时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及时组织学习《政德和法纪教育建议》,并顺利开展家风课堂活动。

20.关于党建品牌引领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一是压实机关党委主体责任。根据人员调整,及时增补和调整机关党委副书记;出台了《中共宿迁市医保局机关党委工作规则 (试行)》《关于明确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委员分工及工作职责的通知》等规定,由机关党委委员定期督促指导党支部党建工作20241230日,组织召开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会。二是加强支部建设。对所属党支部进行调整,成立市医疗保障局机关党支部、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党支部、市医疗保障局综服中心党支部,完成第一届委员会选举工作。202410月份,机关党支部和医保中心党支部结合敬老月活动,联合开展医保政策送上门活动。顺利完成2024书记项目,全市医保码结算率超70%,位居全省前列。

21.关于管理制度立改废不够及时问题的整改

一是及时排查。出台《关于做好内控管理文件及对外公开的规范性文件等立改废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相关文件制定、修改及废止要求。二是修订完善。对涉及异地就医、定点零售药店监督、医保基金使用绩效综合评价指标等20余项具体内容的8项制度文件进行修订完善,目前已全部完成修订工作。

22.关于内部审计、稽核制度未有效执行问题的整改

一是修订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印发出台《宿迁市医疗保障局财务内部审计制度》定期开展内部审计工作。2024年组织一次内审工作,针对存在问题及不足已整改到位。二是加强死亡数据核查。按月与民政部门比对死亡人员数据,要求县区将确定死亡的参保人员及时停保,继续开展死亡人员待遇享受数据核查工作。20251-4月,累计死亡人员及时办理参保终止手续6229人。

23.关于政府采购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印发《政府购买服务绩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已对未结项的政府服务项目进行绩效考评,督导未结项项目提高服务质效。同时,对已结项的政府服务项目展开回头看工作,对项目的完成效益进行总结,汲取工作中的不足,对以后的政府服务采购项目管理工作做到改正和完善。

24.关于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行动自觉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树牢过紧日子思想2024126日第13次集体学习会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重要论述,坚决贯彻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的要求,在全局形成长期过紧日子的良好氛围。二是扎实推进财务管理工作完善财务报销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经费使用审批程序管理的通知》。在日常报销程序中严格规范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落实过紧日子政策,严禁铺张浪费。

25.关于激发全员干事创业还有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落实鼓励激励机制。对照排定的《推进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六大专项行动任务清单》《推进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小切口重点项目》,及时落实相关举措,树立鲜明选人用人导向。202412月,选拔2位担当作为、表现突出的干部,予以晋升职级、提拔使用二是强化队伍建设。适时组织重点岗位干部职工轮岗交流,填补知识空白、经验盲区和能力弱项。组织开展2024年度全市医疗保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升全市医疗保障系统职工法治能力三是完善医保系统人员考核机制。开展作风整治提升年行动,组织宿迁医保作风提升我行动演讲比赛;成立市医保局考核考评领导小组,负责考核细则修订完善印发实施,坚持按月汇总考核结果,评选示范岗”“差评岗及时通过局公告栏、微信公众号等进行表扬通报,并在2024年度考核中优先推荐为年度考核优秀”“优秀共产党员

26.关于关键岗位过度依赖第三方人员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医保中心业务骨干能力培训。制定、实施《宿迁市医保经办窗口人员培训方案》,通过现场和网络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业务培训,培训人次达4600人次,覆盖全部乡镇、村(社区)医保经办服务网点经办人员,确保村(社区)医保公共服务点可直接办理2项、帮办代办13项业务,持续提升全市医疗保障公共服务水平,更好为参保单位和个人提供标准化、规范化、一体化的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二是组织新一轮大病保险项目招标制定《大病保险人员岗位设置及招标评审指标建议方案》,指导重塑大病团队管理架构,规范大病保险等第三方合作单位派驻工作人员管理要求,提高机关行政效能,优化公共管理服务,顺利推进新一轮大病保险招标工作。

27.关于一把手牵头认领整改重点问题不够突出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部门协作局主要领导亲自过问,联合市卫健委开展医疗机构检验检查项目问题专项整治,对部分医疗机构开展抽查复查工作根据市卫健委行政处罚决定进行处理二是加强研判分析。局主要领导主动协调对接,在市级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研判调度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上汇报全市医保基金运行情况,对基金监管进行了全面分析研判并适时组织召开全市医保基金运行管理工作调度会全市基本医保全民参保动员部署暨基金运行管理工作会议,就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做部署。

28.关于督办重点问题整改效果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根据国家局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针对不同类别的定点医疗机构和门诊统筹定点药店,探索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制定印发《宿迁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范本》《宿迁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范本》,强化协议管理刚性约束

29.关于整改成效巩固还有短板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控制总额预算执行。出台并落实《宿迁市基本医疗保险付费办法》改进医保基金结算机制按月调度各区域预算执行进度,完成月基金月度运行情况分析报告按月结算、按季清算工作机制得到落实,2024年度清算支出未超预算。二是严控基金支付预算规模。坚持支出预算不超过收入预算的编制原则,完成2025年预算编制。

30.关于202012月,市审计局对全市2020年度医疗保险基金制度运行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反馈的存在死亡人员享受医保待遇问题目前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一是即知即改。统筹调度县区,完成整改工作。经过核查,追回巡察反馈死亡人员享受的违规医保统筹账户支出费用。强化后续整改继续开展死亡人员享受医保待遇专项核查,对死亡后仍享受医保待遇数据进行梳理,数据分发到县区,开展核查追缴。同时,形成死亡人员数据共享比对机制、死亡人员及时停保机制、死亡人员违规费用月度比对机制、追缴机制等制度,从根源上解决问题。三是做好宣传引导。印制关于禁止冒用已死亡参保人员身份就医、购药的告知书,开展宣传引导。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一是坚持不懈抓好问题整改。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引导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全力打造政治机关。始终把抓好巡察整改摆在重要位置,纳入重要日程,党组书记严格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发挥党组和领导班子成员示范带头作用,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一抓到底;对已整改完成的问题,适时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要紧盯不放,建立长效机制。

二是持之以恒强化责任落实。认真履行两个责任,强化责任担当,敢于动真碰硬。认真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切实把全体人员的思想和行动聚焦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落实上,聚焦到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排查整改上,聚焦到组织能力提升上,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作风建设,全面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为整改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提供坚强的作风保障。

三是与时俱进抓好巩固提升。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对各项制度流程全面梳理、查缺补漏,及时完善;在工作中发现不科学、不周密的制度,及时调整,确保真正发挥作用。通过制度建设,将巡察反馈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27-83468555;邮政信箱—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洪泽湖路891号便民方舟1号楼1105宿迁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电子邮箱sqsybj2019@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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