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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列报道之一】“清单”明责 助推两个责任落实
发布时间: 2017-01-10   信息来源:   访问量:0   保护视力色:

编者按:

2016年,在省纪委和市委正确领导下,市纪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忠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坚持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优良的纪律环境和坚强的政治保证。市统计局社情民意中心调查显示,大多数受访者对宿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表示满意或非常满意。

总结过往,方能更好前行。即日起,我们将陆续刊发系列报道,回顾全市2016 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铿锵足迹,敬请关注。

 

“清单”明责  助推两个责任落实

-------全市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系列专题报道之一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党章赋予各级党委和纪委的重要职责,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从体制机制上解决制约反腐败向纵深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关键在落实好“两个责任”。2016年,全市各地各单位紧扣中央和省委要求,着力完善制度体系,细化责任清单,狠抓责任追究,逐级压实“两个责任”。

先明责:出台系列文件

在全市出台《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实施意见》、《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追究办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案双查”实施办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检查考核办法》“1+3”制度体系文件的基础上,2016年 6月23日 ,市委又印发《宿迁市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一个文件涵盖4个责任清单:市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市委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市纪委监督责任清单。从主体责任到监督责任,从主要负责同志责任到其他班子成员责任,职责衔接,清晰明朗。

文件印发,如重锤落地。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细化落实,很快实现市县乡三级责任清单项目化全覆盖。

宿城区在 “两个责任”清单中公开了区委主体责任“8+20”、区委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5+10”、区委班子成员一岗双责“8+8”、区纪委监督责任“8+20”共4份责任清单,把责任细化为实实在在、量化可控的具体任务;沭阳县把责任进一步延伸,要求县直各单位、各乡镇场115家单位全部制定“两个责任”清单。市检察院、商务局、法院、公安局、经开区、湖滨新区、洋河新区等也都纷纷印发“明责”文件,确保“责任到人”。

“我们地税局根据县里出台的《实施意见》,结合我们单位实际,出台了我们地税系统的落实“两个责任”实施办法,将责任传递到机关各个科室、各个分局。”泗阳县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朱永凯说。

将责任列出清单,逐级分解,让每个人都清楚了自己的责任定位,明白了自己肩上的一副担子。

再考责:制度+督查

责任都明确了,接下来就是要如何推动履职?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频频出招。

泗洪县在全县范围内逐级签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责任状》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状》,以“军令状”的形式把“两个责任”“一岗双责”的要求落实到每个责任人身上。

宿豫区强化对清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及对履责不力问题的实时常态纠改,建设了落实“两个责任”网络管理平台。平台将全区84个乡镇、街道和部门的所有班子成员履责情况均纳入管理,各单位要常态报备廉政谈话、廉政教育、作风检查、“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等20类履责情况。区责任办对日常监督检查、民意访评回访和平台报备内容暴露出的领导干部责任意识不强、责任落实虚化、廉政风险偏高等问题,以“网络交办单”形式进行及时提醒纠改,并按月考核评分,督促责任落实。2016年,30家单位因不能按要求履责被通报批评,及时纠改具体问题145个。

市委从严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把检查考核作为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具体实践。

2016年12月,市委魏书记带队检查考核沭阳县,在与县纪委书记谈话中指出,近年来沭阳县连续有8名财政所所长受到查处,反映出沭阳县纪委专责监督作用发挥得不够充分;要针对共性问题,对相关部门和分管领导提出监督建议。市纪委和沭阳县纪委迅速研究落实,依据《党内监督条例》,创新监督方式,由沭阳县纪委向分管责任人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发出《监督建议书》,由沭阳县纪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组向县财政局党组发出《监督建议书》,督促其履行主体责任,健全防范机制,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王天琦在听取了泗阳县委、县纪委2016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情况汇报后,认为泗阳县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上思想认识是到位的,工作成效也是明显的。

2016年,沭阳县、泗洪县先后对32名、10名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单位“一把手”进行约谈,并针对80多个问题发出30余份廉政提醒函,要求所在单位党委严肃整改,确保“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三问责:做到“有责必追”

泗洪县卫计委某副主任因单位工作人员午间饮酒受到责任追究,某副镇长因包片村居干部违规大操大办受到责任追究……。

“我作为商务局党组书记,因为商务局发生系列腐败案件而受到责任追究,让我亲身体验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确实不是一句空话,不能当甩手掌柜,而是要实实在在记在心里,抓在手上”泗阳县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傅成殿痛心疾首。

一年来,全市各地认真贯彻执行《问责条例》,用好问责利器,以问责常态化倒逼“两个责任”落实。

泗洪县纪委坚持“一案双查”,严肃查处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的行为,采取下发文件、会议通报等形式曝光典型案例,始终保持责任追究的高压态势,全年通报批评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科级领导干部就有43名。

沭阳县针对重点疑难复杂问题,成立“流动纪检监察室”,整合各方力量,调片办案,强化合力,通过严肃有力的责任追究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折不扣地落实。2016年,共启动“一案双查”追究党员干部16人。

宿城区坚持追责无禁区、无特区、无盲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力导致不正之风滋长蔓延,或者因责任履行不到位而发生严重违规违纪问题的,区分问题类别,厘清相应责任,严格“一案三查”,比如对中扬镇林柴场虚报套取国家粮食补贴问题,除追究林柴场场长直接责任和主管部门中扬镇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外,还追究农委的监管责任,真正做到以倒查倒逼推动“两个责任”在基层落地生根。

2016年,全市共追究党员领导干部127人,持续释放了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

(宿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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