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主动加强统筹谋划,把监督推动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日常监督重要内容,列入派驻监督重点,强力推进柔性执法纵深发展,助力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提升。
一是完善柔性执法制度。2023年9月,推动制定《宿迁市交通运输局柔性执法实施方案》,明确了72个柔性执法(免予处罚)事项,在2022年度41项不予处罚事项清单的基础上,增加了31项,特别是增加了轻微超限、涉路施工等高频处罚事项,并对免罚的具体条件和处理程序作了具体规定。提出“721”工作法,即争取70%的问题用服务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解决。以轻微免罚、说理式执法体现行政执法的服使得交通务功能。
二是实施包容审慎监管。纪检组推动市交通运输局贯彻《江苏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高频事项自由裁量基准》和《宿迁市交通运输局柔性执法实施方案》,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通过建议、指导、约谈、教育、告诫、回访等方式,引导交通运输行业市场主体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执法过程中,除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公共安全等情形外,对行政相对人情节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轻微违法行为免罚。2023年全市共办理轻微违法行为免于处罚案件104件,免罚金额31.78万元。
三是转变执法工作方式。推动市交通运输局践行“为民服务理念”,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宿豫区交通运输局为企业提供“邀约式安全检查”“靶向式安全检查”。扮演好新时代“店小二”角色,引导企业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推动“后端执法整改”向“前端服务预防”转变,为交通运输企业提供精准细致的服务模式,不仅达到推动安全生产的目的,而且提升了市交通运输执法的工作效率。今年以来,通过提供法律咨询、送法进企业和安全检查等形式开展涉企指导176次。(夏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