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破产审判工作是营商环境建设评价的一个重要指标,为进一步规范破产案件办理,切实筑牢廉洁思想防线,宿迁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八纪检监察组延伸监督触角,以“小切口”破题,开展破产管理人廉政风险防控精准监督检查,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监管责任。以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破产管理人随意确定支取报酬和共益债务问题为抓手,推动市法院联合市司法局召开座谈会,就如何规范破产管理人选任、报酬确定以及履职监督等问题认真研讨交流,督促市中院进一步规范全市法院破产管理人报酬、共益债务确定,深入梳理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确定中的风险漏洞。督促市法院联合市司法局、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代表召开全市管理人工作座谈会,深入探讨管理人履职监督、破产财产接管、管理人报酬确定等重点问题。
联合开展专项活动,全面排查风险。联合市中院成立核查工作领导小组,紧盯近两年审结的案件,逐案列表式、清单式对照核查,对破产管理人选任、报酬确定等工作存在问题和潜在的廉政风险全面排查,重点核查影响力大、审理周期长、案涉资金数额大的重点案件,召开破产管理人座谈会,核实、通报检查发现的问题,目前已有两家破产管理人因违规被从破产管理人名册中除名。
及时出台制度,推动长治长效。推动市中院制定印发《全市法院破产管理人选任、报酬确定廉政风险防控专项活动工作方案》、《规范管理人确定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指导意见》,有效规范破产案件管理人的选任机制和破产案件管理人报酬、财产处置费用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支出,堵塞管理人违法履职的风险点。建立常态化开展破产管理人个案履职评价的“动态监督”机制,切实督促全市法院在破产审判中增强监管、指导破产管理人工作,促进全市法院形成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有效合力。(王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