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建宇,男,江苏泗洪人,1986年3月出生,大学学历,在职硕士学位,2009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3年2月进入沭阳县纪委工作,现任沭阳县纪委监委第八监督检查室主任。
苦练内功 勇当业务尖兵
张建宇进入沭阳县纪委工作后,苦练基本功,积极钻研办案业务知识,虚心向领导、同事请教,坚持学思践悟,业务水平不断提升。期间,高质量办理公职人员违纪违法案件96件,无一件不合格案件、无一件申诉案件。
张建宇积极参加市纪委岗位练兵业务竞赛活动,先后被表彰为“全市案例评析竞赛先进个人”“全市审查调查报告制作先进个人”,并被市总工会授予“宿迁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在荣誉面前,张建宇没有自满,继续专研业务知识,积极参加县纪委“薪火相传”计划,主动将自身经验和工作体会分享给同事,先后7次为纪检新兵和年轻纪检干部培训业务知识,累计达600余人次,获得了一致好评。
敢挑重担 善当办案能手
张建宇进入纪检监察系统九年来,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严于律己,勇于担当,先后参与办理大案要案12件,其中处级干部1件、科级干部6件、扫黑除恶案件1件、受贿窝案1起。
2016年6月,张建宇负责调查一起沭阳县直单位领导干部职务违法案。为了找到关键证据,快速突破该案,张建宇带领办案人员,精准研判、大胆出击,两赴该领导干部办公室,最终在其办公室隐蔽夹层中发现了违纪违法犯罪的原始证据材料,一举击破其心理防线,仅用20天就查清了其职务违法犯罪事实,顺利移送司法机关。该案成为沭阳县纪委在党的十八大以来,采用“两规”措施办理时间最短的职务犯罪案件。
2018年监察体制改革后,张建宇负责办理一起乡镇公职人员违纪违法犯罪案件。该案是监察体制改革后全市首例监委立案调查的职务犯罪案件,在调查过程中无案例参照和借鉴。张建宇带领办案人员不断学习探索,克服了诸多难点,首次使用多项调查措施,与检察机关无缝对接,顺利完成该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工作。案件查办后,张建宇认真进行总结,为今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积累了宝贵经验,得到了上级机关的高度肯定。
关注民生 甘当人民卫士
2020年,按照市纪委统一部署,张建宇带领科室同志认真践行“以案破题、以案促改、以案为鉴”工作理念,积极回应人民关切,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学校食堂领域开展了“小切口”专项治理。学校食堂领域专项治理期间,共发现问题37个,立案查处20人,其中采取留置措施并移送司法机关1人,给予“第一种形态”处理13人,下发工作提醒单11份、工作建议书5份,在2020年度宿迁市纪委高质量考核中获得满分且全市第1名。学校食堂领域专项治理工作解决了人民群众关切问题,得到了一致赞扬和肯定,2021年全县涉及学校食堂领域信访量同比下降达56%。
严于律己 争当廉洁标兵
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工作者,张建宇始终以高标准要求自己,真正做到廉洁奉公、公正不阿、干净纯洁。在办案过程中,不可避免会遇到被调查人通过亲朋好友打招呼、说情,但在“情”与“利”面前,张建宇选择了“纪”与“法”,真正践行了纪检干部的初心和使命。张建宇非常重视家风建设,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感染家庭成员,带领家庭成员积极投身社会公益事业,尽力去帮助他人。2021年年度,张建宇家庭先后被评选为“沭阳县最美家庭”“沭阳县文明家庭”“宿迁市最美家庭”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