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经界集镇颜圩村原支部书记裴昌麟提议,与颜怀友、颜怀胜共同商议,三人以虚报工作经费的方式,从颜圩村午季筹款完成情况奖励款中套取4000元,并向颜圩村8名村干部每人发放500元过节费,三人均领取了500元。2020年3月,裴昌麟、颜怀胜和颜怀友均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