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整治基层“微腐败”及作风顽疾问题,切实打通全面从严治党的“最后一公里”,持续释放正风反腐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的强烈信号,警示教育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纪法规,现将查处的2起民生领域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时任南蔡乡长庄村下坝组组长孙尤忠,以“环境卫生整治捐款”为借口,分别于2012年12月31日、2013年12月28日,收取低保户汪克俭、周伯玲低保金2160元、900元,共计3060元用于组里的杂工支出。其行为违反了《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第五条第五项之规定,2020年4月,责任人孙尤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时任支部副书记钟克彬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时任南蔡乡长庄村新堤组组长张守才,于2015年10月至2017年5月期间,分别以“捐资铺路”、“庄台林改造”、“购置树苗”和“组里修水泵”等为借口,四次收取低保户陆永芝低保金共计10300元用于相关支出,其行为违反了《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第五条第五项之规定。2020年4月,责任人张守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时任长庄村支部副书记余伯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两起案例暴露出部分基层党员干部对纪律规矩毫无敬畏,不收敛、不收手,严重侵害了群众利益、侵蚀了群众对党的信任,必须严肃处理。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承担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