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监督曝光
字体大小:
关于2起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典型案例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0-08-12   信息来源:经开区纪工委   访问量:0   保护视力色:

为进一步督促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意识,现将查处的2起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2020312日,江苏尤佳手套有限公司发生一起坍塌事故,致1人死亡。杜雷作为区经济发展局工信处科员,未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尤佳手套公司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进行有效监管,未及时发现尤佳手套公司违反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宿开经信备【20203号)安全生产要求的行为,负直接责任,予以诫勉谈话处理,邱德智作为该项工作分管领导,未及时跟进督促,对该事件负主要领导责任,予以通报批评处理。

22020316日,太湖花园三期工程19#楼施工现场,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致1人死亡。唐晓杰作为区建设局质安站工作人员,太湖花园三期工程主监人,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不到位,在对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时,发现8#楼存在临边防护不到位情况,并下达了整改通知单,但未要求施工单位举一反三,全面消除太湖花园三期工程普遍存在的临边防护不到位的安全隐患,负直接责任,予以诫勉谈话处理;李智作为区建设局质安站站长,履行职责不力、监督检查及督促整改不到位,负直接责任,予以诫勉谈话处理;马爱斌作为区建设局副局长,分管质安站工作,对质安站监管人员开展日常安全监督检查不细不实问题失察,对该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予以通报批评处理。

2起事故的发生暴露出一些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安全监管缺失等突出问题,全区各单位各部门要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责任,特别是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狠抓安全生产防范措施落实,加大监管力度,坚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进一步提高企业和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有效防范类似事故发生,推动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关闭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