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沭阳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县委第六巡察组于2019年6月25日至8月18日对沂涛镇进行了巡察“回头看”。10月21日,巡察组向我镇反馈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抓整改落实的情况报告
在沭阳县委、县委巡察办的坚强领导和精心指导下,沂涛镇党委充分发挥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始终把整改工作牢扛在肩、紧抓在手,把整改落实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推进,作为推动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契机来把握,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带领并督促全镇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把整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同时,坚持把整改落实工作与当前各项工作有机结合,在具体工作中体现整改成效,与全面从严治党相结合、与各项中心工作相结合、与解决群众“急难愁”相结合,努力让群众在方方面面感受到变化。
1、坚决用维护核心、看齐追随的政治标尺落实整改要求。10月21日,县委第六巡察组巡察情况反馈会结束的当天,镇党委第一时间召开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会议,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蔡维志同志担任组长,并安排专人负责,确保整改落实工作迅速展开、全面推进。在整改落实工作不同阶段,镇党委及时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自觉从严整改,提出“整改工作不讲条件、不打折扣、不留尾巴”的要求,明确“凡是不敢担当、不愿负责,认识不到位、工作不落实的,都要严肃追究问责”,确保巡察反馈意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2、坚决以提升形象、提高口碑为目标指向推进整改落实。一是态度坚决、行动迅速。认真制定了《县委第六巡察组<关于对沂涛镇党委巡察“回头看”情况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在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建议逐一研究梳理基础上,确定了需要整改的三个方面6大类39个具体问题,逐项制订整改措施。方案经县委巡察办审核通过后印发,每项整改任务都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划定整改期限,确保强力推进、有序整改。二是突出重点、聚焦问题。通过层层动员,不断强化,将整改措施和要求传达到各个环节,使全镇上下都意识到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反馈的问题一个不放过、一个不疏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整改”的原则,明确责任,逐项落实。三是严字当头,实字托底。在整改工作中,镇党委坚持严的标准、遵循严的要求、采取严的措施,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切实做到了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同时,推进整改落实与各单位自查自纠相结合,与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相结合,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改、层层落实的整改工作局面。
3、坚决以强化担当、勇于尽责的实际行动夯实整改责任。镇党委班子及成员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在思想剖析上深挖一层,在整改落实上先行一步,充分发挥好表率作用。班子成员对标巡察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主动认领问题,深化思想认识,增强政治自觉,明确下一步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工作定期反馈会议制度,确保群众和党员干部的知晓权,真正让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自县委第六巡察组向我镇反馈巡察情况以来,镇党委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先后召开10次党委会部署、强调、推进,在全镇每周早点名会议上进行部署整改。目前,39条整改事项已整改完成39条,整改落实率100%。
二、相关问题整改情况
县委第六巡察组在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6个方面存在39个问题,沂涛镇党委在接收反馈意见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班子成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统筹推进整改工作落实。为有针对性落实反馈意见,吸取上一轮巡察整改完成率低、整改不到位的教训,将本次巡察“回头看”反馈整改工作作为党委重点工作,不断推进,将问题整改具体到部门、分解到个人,明确分管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成立巡察整改专项领导小组负责对反馈意见进行分解认领落实。镇党委先后召开10次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会办会,过程专项督查2次,目前已整改问题39个,整改率100%。
(一)政治建设站位不高,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
1.关于巡察整改重视不够,一些问题整改未能做到持续跟进,举一反三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全镇党群服务中心进行全面摸排,投入360万元新建谢庄村、太平社区、王魏庄村三个党群服务中心,投资60万元扩建三杰村、红旗村两个党群服务中心,在党群服务中心内规划设置红色教育区、党群议事区、综合服务区、党建活动区等功能区。
二是打造二圩村党建一条街品牌、打造太平社区文明社区创建品牌、打造沂涛村壮大集体经济收入品牌、打造崔庄村创业富民品牌、打造谢庄村美丽村庄品牌等5个有特色、有内涵的党建工作“一村一品”示范点,通过示范引领,提升全镇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再上新台阶。
三是通过农村公共空间治理和土地整理,对收归集体的集体空间、资源、溢出土地进行承包、租赁增加村集体收入;通过扶贫分红资金增加集体收入。
2.关于解决一些沉疴积弊缺乏攻坚克难、敢啃硬骨头的勇气和魄力,整改成效不明显的问题整改。
一是进一步加强与主管部门对接,积极配合县职能部门依法对杨子海所建小区进行查处。
二是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共5次组织宣传工作,张贴海报3000多份,发放告农户一封信50000余封。提醒广大居民,杨子海小区在没有取得县级以上检测部门及消防部门的合格检测报告之前,不能购买及装修,更不能进入该工地范围之内,以保护广大公民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三是每周一召开信访矛盾排查例会,提高镇村干部的信访意识,明确部门、村(居)负责人为信访第一责任人,杜绝在处理信访矛盾时出现推、拖现象,通过业务培训,使镇村干部熟知民生事项办理流程,更好地为群众做好解释工作、服务工作,在信访办设立“党委书记信访和矛盾诉求直通道”,镇信访办每日下午6点将群众信访情况汇总报到党委书记处签批、处理,让群众信访诉求得到及时倾诉,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3.关于工业经济发展质量不高的问题整改。
一是制定出台《沂涛镇招商引资考核办法》,全员参与,群策群力,狠抓招商引资工作,自巡察以来已落实新企业3家。
二是积极加强企业技术改造、提档升级并做好帮办服务工作,特别是年初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全镇所有帮办人员积极帮助39家企业按时复工复产。
三是积极做好现有企业规模型企业培育,全镇现有规模企业4家。
4.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未形成态势的问题整改。
一是加大打击力度,自巡察以来,我镇已组织镇派出所10次在全镇范围进行检查,特别对辖区内的宾馆、洗浴中心、KTV等重点场所进行全面检查。
二是通过在各村部设置扫黑除恶举办信箱、公布县镇两级举报电话、每周一支部书记例会发放线索摸排表等方式,切实做好线索排查收集及研判等各项工作,截止目前共摸排线索8条,已办结2条。
三是加大线索处置力度,对上级交办的8件线索均已查实,8件线索均是普通信访问题,不涉及扫黑除恶,已移交信访部门处理、了结。
5.关于低保政策落实不细、执行走样的问题整改。
一是立即取消兴陶村被反映经核查不符合条件的低保户(共6户)的低保资格。
二是严格低保办理程序,加大低保政策宣传力度,确保低保工作公平、公开、公正。今年以来,民政部门多次采取“四不两只”的方式对低保户进行核查,对4户不符合条件的低保户立即取消其低保资格,新纳入低保户4户。目前,全镇共有低保户1281户,均符合低保标准。
6.关于民生实事有欠缺,镇党委服务群众意识不强,担当不足,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推动解决不力的整改。
一是镇水利站对全镇范围内的桥涵全面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桥涵进行整改。
二是镇公路站完善道路养护机制、建立健全道路管理体系,同时对新建的道路加强过程性监管,确保质量过得硬。
三是5个小区己经纳入正常供电范围,都已施工,待工程竣工供电部门验收合格后就可以正常供电。
7.关于镇级河道治理成效不明显的问题整改。
一是严格按照县河长制办公室要求,河长等相关责任人每月对河道进行巡查不得低于3次。
二是对全镇所有河道进行大排查,对发现破损的3处公示牌及时予以修复或换新,对有较多漂浮物周东大沟、葛赵大沟等17条河道,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清理、整治。
三是加大对平西大沟水体的清理,目前该河道水体总体质量良好。
四是对河长及相关责任人因人事调整的,将公示牌及时予以更新,并要求切实负起责任,扎实开展监督检查等各项工作。
8.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举措不实的问题整改。
一是按照“散乱污”整治要求,镇域内的“秦圩村搅拌站”、洗沙场、碎石场等散乱污企业已全部取缔。
二是纪委已对“秦圩搅拌站”拆除工作不力的秦圩村书记陈树军同志立案审查。
9.关于畜禽养殖污染问题解决不彻底的问题整改。
一是陶庄村部边上的养殖场问题已整改到位。该养殖场已按照标准建堆粪场20立方,地面水泥硬化,围墙1米高,彩钢瓦防雨棚,建加盖污水池60立方。同时要求猪场产生的污水进污水池存放,污水不得直接外排。雨污分离,猪场污水沟60米加盖密封。
二是该猪场粪污每年可还田40亩,极大的节约了化肥的使用量。
三是镇畜牧站定期监管该猪场做好灭蝇灭鼠等环境卫生保洁工作。
四是对镇畜牧站牵头对全镇养殖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各驻村干部及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定期检查养殖场粪污治理相关设施及运行情况。
(二)意识形态工作推进不力,思想建设抓而不实
10.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的问题整改。
一是完善我镇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每月正常开展党委中心组学习,不定期开展研讨,领导班成员交流自身学习心得体会,做到学懂、弄通、做实。
二是每月20日固定开展党员活动日活动,自巡察以来,我镇已组织党员考学4次并通报结果,
11.关于专题学习教育不认真、走过场的问题整改。
一是制定了《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做到既有针对性,又具有可操作性。
二是结合主题教育活动要求,制定沂涛镇党委主题教育活动领学和镇领导班子自学计划,对照标准,要求各支部开展“查改不满意、追求更满意”和大讨论大检视大落实等活动,在主题教育期间组织开展党群见面会21场次,征求群众意见建议126条。
1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细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整改。
一是严格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明确党委书记和村(居)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各条线及其所包村(居)意识形态工作。
二是将意识形态纳入各村(居)党支部重要议事范畴,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各村(居)目标管理,常抓不懈。
13.关于弘扬红色文化资源意识不强的问题整改。
一是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介对我镇革命烈士朱沂涛红色故事的宣传;
二是加强宗教管理,推进宗教场所优化布局撤并工作。自巡察以来,共撤并教堂12处。目前我镇有教堂点12处,均有证。
14.关于教育引领有欠缺的问题整改。
一是在各村(居)党群服务中心和主要路口悬挂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移风易俗等公益性广告牌,深入宣传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主流思想。
二是各村(居)每季度开展一次道德讲堂活动,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移风易俗等传统文化。
(三)党的组织建设问题较突出,选人用人不规范
15.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利用每周一例会加大对支部书记和党务经办人培训力度,规范开展标准和记录要求;
二是落实基层党建定期督查检查制度,每月对各支部基层党建相关台账进行检查,对发现迟公示、不公示,记录不规范等问题及时约谈村支部书记,并限时整改到位。
三是对王魏庄村、三杰村主要负责人提醒谈话,并责成其在今后工作中做好规范记录,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16.关于非公企业党建存在盲点的问题整改。
一是高标准建立4个非公党建活动阵地,规范开展各项组织生活,向非公企业支部派出党建指导员4名,指导督促各项工作落实。
二是要求具备条件的党员通过手机党员E家APP缴纳党费,缴纳率约30%,对不具备条件的少数党员按月由支部统一收缴并集中汇缴。
17.关于流动党员管理效果不佳的问题整改。
一是健全镇流动党员管理制度,出台支委挂钩联系流动党员制度,通过中秋、春节等节日,全镇共组织开展流动党员凝心聚力座谈会21场次,积极发挥镇流动党员管理服务中心效能,定期与流动党员沟通联系,通过微信群定期推送党员活动日内容和相关党务知识;
二是组织全镇25个支部排查并及时完善流动党员名册台账,明确专人负责定期更新,做到随时掌握流动党员动向。
18.关于党员发展工作滞后的问题整改。
一是严格按照县委组织部门要求扎实开展纳新等各项工作,制定各支部年度党员发展计划,明确支部党建指导员进行专门指导,2019年大王庄村、魏湾村分别计划发展党员2名、1名,从2020年开始,各村党支部2年至少发展1名党员。
二是加大对村党支部党员发展力度,引导优秀非党同志向党组织靠拢,确保每个支部每年发展不少于2名积极分子。
19.关于基层党员身份意识淡化的问题整改。
一是新建廉政纪律教育基地二圩、太平等5处,加大对党员开展廉政纪律教育,自巡查以来,共组织党员开展廉政纪律教育27场次,参与党员1000人次。
二是对未按组织程序反映问题的党员,及时开展批评教育和约谈等工作,年终民主评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
20.关于抓村(居)干部队伍建设缺乏长远规划的问题整改。
一是通过民主推荐、自荐等措施,注重从本村挖掘符合村干部条件的党员。目前,21个村支两委班子已全部配齐干部。
二是建立村级后备人才库,加强支部书记后备人才培养,重点从本土新村干、创业有成人员中发掘,持续为支部书记队伍输入新鲜血液。
21.关于镇村干部清退有瑕疵的问题整改。
一是清退返聘到镇信访办的3名退休人员。
二是规范选人用人制度,严格按照县委组织部要求,认真落实干部任用管理各项规定。
22.关于热点岗位不交流,出现较大廉政风险的问题整改。
一是镇纪委已对镇农经中心主任李阳占用秸杆还田专项资金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二是约谈李阳,要求其严格执行相关合同。截至目前,所有到期租金已全部支付到位。
23.关于干部选拔任用不够公开透明的问题整改。
一是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制度,严格落实民主推荐、个别推荐、考察访谈、集中决策及公示等要求。
二是在人员任用上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确保做到用人公平公正公开。
(四)作风建设不扎实,规定执行不严格
24.关于工作作风漂浮,中层梗阻时有发生的问题整改。
一是制定出台《沂涛镇工作管理制度的通知》,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管理。
二是制定了《沂涛镇督查工作实施细则》,注重过程性督查,对工作中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
25.关于存在违规发放奖金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所发放的奖金、补助款进行全面梳理,核查发放依据和标准,对巡察指出的秸秆禁烧等超范围发放的奖金已清退到位。
二是加强对上级文件的学习,严格按各类文件要求发放相关费用,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五)管党治党不严不实,压力传达层层递减
26.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力的问题整改。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成立沂涛镇“两个责任”纪实平台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二是制定了《沂涛镇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
三是制定了《沂涛镇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的通知》。
四是安排专人负责“两个责任”纪实平台的日常管理,对来文及时签收,定期完善报备工作,发挥其监管作用。
27.关于“一岗双责”履行有差距的问题整改。
一是在班子例会上学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关内容,让班子成员提高履行“一岗双责”的能力。
二是每半年召开一次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汇报会。
三是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和分管部门负责人,每年至少开展2次廉政谈话。
28.关于“神经末梢”压力传导不到位的问题整改。
一是加强对村(居)主要负责人开展廉政风险点的排查工作,每年不少于1次。
二是加强警示教育,组织村(居)党员干部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每年不少于两次。今年以来已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迟到的悔悟》警示教育片1次。
29.关于监督执纪问责“宽松软”的问题整改。
一是不定期开展对村(居)“三资”管理、低保办理等工作的监督检查,坚决做到发现一起通报一起,查处一起。
二是加强镇纪委自身业务学习,进一步增强监督执纪问责能力,扎实开展日常监督工作。。
30.关于案件查处“后半篇文章”做的不扎实的问题整改。
一是定期组织镇村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利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每年不少于两次。今年以来已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迟到的悔悟》警示教育片1次。
二是及时召开被处分的党员所在支部的党员大会,全体党员共同学习,以案代训,做好查办案件的后半篇文章。
31.关于“第一种形态”不善用、不会用的问题整改。
一是加强对问题线索处置中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业务的学习,提升纪检干部案件处理能力。
二是强化监督管理,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今年以来,镇纪委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谈话,运用第一种形态提醒谈话20人次。
32.关于工程发包给镇村干部,存在较大廉政风险的问题整改。
一是环境卫生相关工程是经时任镇主要领导同意,并安排给临时聘用人员崔前负责,该工程费用也是经2018年2月5日镇党委会研究通过支付的。
二是自巡察以来,我镇已严格沭财字〔2018〕194号文件要求执行招投标程序。
33.关于有的大额工程未通过政府平台公开招标的问题整改。
一是县政府在2017年5月8日向我镇下交办单,限我镇在1个月内完成对村卫生社的新(改)建任务,并投入使用。
二是该工程是报经时任镇主要领导同意,由纪委全程参与的公开仪标。
三是自巡察以后,我镇已严格沭财字〔2018〕194号文件要求执行招投标程序。
34.关于工程资金拔付监管不严的问题整改。
进一步完善支付程序,制定了《沂涛镇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按制度执行。
35.关于财务报销手续不规范的问题整改。
一是制定《沂涛镇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按制度执行财务报销手续。
二是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36.关于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问题整改。
已于2019年12月18日将2016年挤占运维经费的垃圾量未完成罚款1.52万元返还到农村公共运行维护经费账户。
37.关于扶贫资金专账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整改。
安排专人孙军岭同志负责扶贫资金,并严格按县扶贫办、县财政局有关文件要求,及时将扶贫收益分配给低收入户和有关村集体。
38.关于对外借款长期未清理现象较严重的问题整改。
一是对个人借款发催款函,并限期还款。
二是对村级经费借款予以调整账务。
(六)审计问题整改不彻底
39.关于审计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整改。
一是镇纪委已对镇农经中心主任李阳占用秸杆还田专项资金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二是对王歧学等四人个人借款发存款通知,限期还款或结清有关账务。
三是严格执行《沂涛镇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
三、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
县委第六巡察组移交镇党委信访件共计20件,沂涛镇党委第一时间进行安排部署,成立专项领导小组,分解信访件处理,截止目前已调查了结6件,正在调查14件。
四、巩固整改成效
经过近一阶段的集中攻坚、扎实整改,我镇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整改落实成效还只是初步的、阶段性的,距离县委的要求还有差距。下一步,我镇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沭阳县委、县委巡察办整改工作要求,坚持政治态度不变、整改标准不降、措施力度不减,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持续抓好整改工作,确保问题整改见底到位。
1、巩固提升整改成效。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把整改落实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严格按照整改工作方案确定的时间节点紧抓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定期开展“回头看”,持续巩固整改取得成果,坚决防止反弹反复和边改边犯,通过定期“复诊”,确保实现“痊愈”。
2、稳步推进后续整改。对巡察组提供的具体线索,查清查实,决不遗漏;对整改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合并整改;对需要长期执行的事项,做到持续用力,久久为功,按照整改方案确定的任务、时限、措施和要求,紧盯不放、善始善终,坚决防止虎头蛇尾、草率收兵。
3、及时公开整改成果。对已取得的整改成果,即改什么、怎么改、改得怎么样等情况,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布,让群众看得清清楚楚、心里明明白白,坚决不走过场、不搞花架子、不煮夹生饭,以问题整改成效回应群众呼声,始终做到让群众满意,让县委放心。
4、强化整改成果运用。把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重要契机,通过整改任务的落实,着力补齐发展落后等突出短板,通过正风肃纪,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在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上,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沂涛积蓄更强动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政治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27-83730002;邮政信箱:宿迁市沭阳县沂涛镇人民政府;电子邮箱:742666414@qq.com。
中共沂涛镇委员会
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