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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1月30日至2021年1月31日,市委第五提级交叉巡察组对沭阳县公安局党委进行了巡察,3月29日,巡察组向沭阳县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始终把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扛在肩上、紧抓在手,把抓好整改工作作为加强党性锻炼、改进工作作风、解决突出问题、推动工作开展、检验工作成效的良好契机。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整改责任。县公安局党委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推进整改工作,要求全警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及上级公安机关的决策部署上来。先后5次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落实巡察反馈意见,对做好各项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及时指导督促面上整改工作开展,以实实在在的举措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形成整改合力。成立以县公安局党委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党委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警种部门、派出所、交警中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各自职责抓好分工范围的整改措施落实工作。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形成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
三是细化工作方案,推动整改实效。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和问题清单,按照问题清、责任明、措施实的要求,研究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将巡察反馈问题细化分解为88项整改措施,明确牵头领导、牵头科室、参与科室和整改时限,扎实推动整改工作落实。
四是注重建章立制,实现长治长效。着力从制度机制上找原因,找准共性问题,着力在制定和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上下功夫,建立健全内控制度27项。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各类违纪违法现象发生。
二、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警力不足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
一是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增加辅警员额。二是制定完善《沭阳县公安局2021年幸福警营深化提升工程实施方案》,落实各项从优待警措施,打造“四好”幸福警营,留心留人,减少警力流失。
2.关于“部分重点职位长时间空缺”问题的整改。
县局党委主动向县委、县委组织部汇报情况,积极争取工作上、政策上的支持、倾斜。目前,相关重点岗位人员配备方案已形成,正在向县委组织部汇报沟通。
3.关于“基层政工力量明显失调”问题的整改。
制定完善《沭阳县公安局年轻干部培养“8090工程”实施方案》,从全局政治素质高、业务工作成绩突出民警中选拔政工干部,目前,政工干部配备方案已形成,正在向县委组织部汇报沟通。
4.关于“‘青蓝工程'以老带新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沭阳县公安局年轻干部培养“8090工程”实施方案》,启动年轻干部培养“8090”工程。二是深化“青蓝工程”建设,利用警营讲堂、送教上门常态开展新警业务培训,抓好新警日常教育管理。
5.关于“部分重点岗位人员长期未交流”问题的整改。
根据《关于深化全县公安机关干部交流工作的意见》文件规定,已梳理符合交流条件干部名单,科学统筹、分批有序推进干部交流工作。
6.关于“辅警队伍不稳定”问题的整改。
修订完善《辅警人员奖励办法》,加大对工作表现突出辅警表彰力度,提升职业荣誉感。
7.关于“辅警监督管理缺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辅警招录管理和日常监督。二是对巡察反馈违规招录的辅警已辞退处理,在全局会议上对违规招录辅警情况予以通报。
8.关于“落实从优待警打折扣”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对照落实工会标准发放民警、辅警工会福利。二是研究调整县局原下属企业工人工资构成,增加工龄工资,参照地区最低工资常态调整工资。
9.关于“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重复犯罪形势严峻”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通知》及职责措施任务清单,从强化涉未警情每周研判报告、涉未案件专项报告制度、强制亲职教育工作制度、问题未成年人帮教管控、复杂场所阵地管控等方面进行规范落实,全面提升管控能力和水平。二是制定《沭阳县公安局处理涉及未成年人警情案件工作规定(试行)》,进一步规范未成年违法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证人询(讯)问,必须首先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参加。三是将违法犯罪未成年人“三个一”帮教管控工作纳入全局基层基础工作考核。今年以来,下发《涉及未成年人警情每周分析》8期,为实现动态管控提供数据支撑,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9次,全力整治校园周边社会风气。
10.关于“赌博违法犯罪有效打击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开展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攻坚专项行动,先后制定《沭阳县公安局深入打击黄赌娼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沭阳县公安局赌博违法犯罪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做到以打促防,以打促治。二是严格责任追究,建立涉赌案件反查机制,对工作不力的一律按《沭阳县公安局娼赌违法犯罪管控责任追究八项规定》追责,有效遏制涉赌违法犯罪活动。
11.关于“‘扫黑除恶'仍存在诸多问题”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未破九类涉恶案件持续开展破案攻坚,今年以来,破获九类案件52起。二是制定《涉黑涉恶案件侦办工作制度》,推动抓捕涉案人员与清查涉案财产同步进行、深挖犯罪线索与深挖利益链条同向发力,切实解决“打财断血”力度不足问题。三是制定《沭阳县公安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加强约束管理。同时向县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发函,建立违反“三个规定”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制度。四是不断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制度化,严格对照县局《涉黑涉恶线索核查制度》《警种部门侦查办案协作制度》等制度,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严打高压态势。
12.关于“刑事案件边清边积问题严重”问题的整改。
一是坚持破现案与清积案同步推进,全力控增量,减存量,破案率同比提升5个百分点。二是制定《沭阳县公安局刑侦打处绩效工作考核办法》,将破案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三是推动刑侦打处机制改革,按照“一体两翼三支撑”改革思路对刑事侦查体系进行重塑优化,赋能打处,着力建强智慧侦查中心、反诈中心;聚焦传统犯罪打击,组建侵财打击、重案攻坚等四支专业打击队;聚焦新型网络犯罪,组建打击网络犯罪专业队。同步配套《沭阳县公安局反诈中心运行规范》《沭阳县公安局智慧侦查中心运行规范》等制度规范,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稳扎稳打。
13.关于“法制监督弱化”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完善《沭阳县公安局2021年法治建设“六项攻坚”工作方案》,围绕“大数据监督”,探索创新执法监督技战法,搭建执法监督数据新模型,强化执法事前监督,实行“问题清单”工作方法,对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方面严格把关,过程把控案件质量,推动各类执法问题整改。二是召开执法管理委员会月度会议5场次,充分发挥委员会在执法规范化建设中的统筹协调和掌控调度作用,推动警种部门执法监督主体责任落实,形成执法规范化工作由法制部门牵头、警种部门齐抓共管的局面。通过执法管理委员会实体化运行,实现对执法事前、事中过程性监督,有效解决了法制监督弱化问题。三是细化落实《宿迁市公安局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强化惩戒教育措施,对执法存在问题的民警和单位予以追责到位。
14.关于“有案不立、应撤未撤案件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经济犯罪案件积案清理工作方案》,开展经济案件积案专项清理工作,对符合撤案条件经济案件已全部清理到位,开展经济案件清理工作回头看,确保应撤尽撤。二是针对有案不立、应撤未撤案件问题,组织“警情清零”“案件清零”两项攻坚活动,重点清理未如实受立案、压案不查、应撤未撤等突出执法问题。 15.关于“接处警响应速度慢、执法行为失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完善《沭阳县公安局110接处警工作规范(试行)》,进一步规范接处警执法行为。二是制发实施《沭阳县公安局接处警工作考核办法》,加大对所队接处警抽检力度,加强考核奖惩,规范接处警执法行为。三是制定《接警指挥调度业务规范》,提升民警警情处理规范水平。
16.关于“调查取证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沭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办理酒驾案件工作规定》,规范案件办理,确保立案及时、办理及时、结案及时;加强酒驾案件智能化监管,购置联网式酒精检测仪,实现检测数据实时回传、数据平台自动留存,杜绝人为因素干扰。二是利用每周警营大讲堂、每月法制员会议针对调查取证不规范等方面性问题,开展主体能力提升攻坚活动,组织全警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民警执法能力,切实强化证据意识,加强源头证据采集。
17.关于“涉案财物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完善《沭阳县公安局法制员管理办法》,提升法制员履职能力,厘清法制员“日、周、月”工作清单,明确法制员工作职责,将涉案财物管理纳入法制员考评。二是明确主办民警、法制员、所队长、法制监督民警责任,对涉案财物实行全过程监督,实现物随案走,案结物清。三是开展“啄木鸟”执法巡查进基层活动,常态化开展涉案财物专项清理活动,每日进行网上巡查,确保网上网下物品台账一致。四是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涉案财物专项清理处置行动。
18.关于“办案场所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通过“沭”法进行时将前期办案场所管理不规范被追责民警作为反面典型,开展全警警示教育;严格执行办案区“四个一律”,常态化规范台账登记、人身安全检查、随身物品保管,杜绝出现执法安全问题。二是建立24小时执法巡查制度,对全局办案区进行网上远程巡查,及时发现整改问题。今年以来通过网上巡查发现办案区问题33起,并督促整改到位。
19.关于“经济类案件追赃挽损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完善《沭阳县公安局加强执法办案追赃挽损工作实施意见》,明确将破案追赃作为全局群众满意度提升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由注重破案向破案追赃并重转变,努力实现追赃挽损成效最大化。二是部署开展经济类案件追赃挽损工作,确保追赃挽损最大化。三是强化追赃挽损工作结果运用,把此项工作纳入法制部门日常案件审核内容,并作为执法质量考评的重要依据之一。
20.关于“安全生产牵头抓总作用未充分发挥”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全县出租房(群租房)旅馆式•星级化管理工作方案》,在梦溪街道任巷小区、徐庄小区和沭城街道顾庄小区实行出租房屋“旅馆式·星级化”管理模式,提升管控成效;印发《2021年度沭阳县公安局安全生产部门工作清单》,明确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及完成时限。二是强化隐患整改,围绕群租房集中的自建房和校园周边区域不定期抽调城区派出所、巡特警、社区网格员集中开展“定点包围”行动,目前群租房全部录入江苏省居住证管控系统,并常态落实动态巡查监管,对可能存在反复的灭火器过期、消防通道不畅、烟感器损坏等隐患及时提醒落实整改措施。县局牵头会同住建、自然资源、城管、消防、供电等县群租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13个乡镇(街道)96户群租房开展联合督导检查6次,对发现的群租房安全隐患当场向房屋出租人提出整改要求,同时向属地乡镇(街道)下发《工作交办通知单》,形成隐患整改闭环。三是对检查发现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立即予以整改,现已全部整改到位。四是强化督导考核,对道路交通、群租房、危险物品等领域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考核。
21.关于“应急处突指挥体系还不顺畅、处突能力仍显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接警指挥调度业务规范》,加强杀人、伤害类,抢劫、抢夺类和火灾、爆炸类等警情的指挥调度流程规范。二是加强应急处突力量建设,招录补齐巡特警。完善县局应急处置预案,强化实战训练、演练。制定演练脚本,组织实战实演,实现“1、3、5”快反的要求。三是分批组织对基层所队开展警务实战技能送教上门活动,对基层所队实现全覆盖,加强对民警枪支使用开展小班化、滴灌式培训,提高民警枪支使用能力水平。
22.关于“推诿、懒政、不作为现象仍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完善《沭阳县公安局接处警工作考核办法》,严格接处警首接责任,加强日常监督考核,规范处警程序,确保接处警工作规范、迅速、高效,杜绝接处警推诿、不作为现象。二是修订完善《沭阳县公安局接受及移送案件工作规范》,规范全局接受及移送案件工作,统一归口管理、跟踪监督。
23.关于“群众意识淡化”问题的整改。
制定《沭阳县公安局被拘留人请假出所程序规定》,明确办案单位、拘留所在办理被拘留人请假出所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办理流程、纪律要求,对请假出所人员严格执行规定。
24.关于“接处警服务态度仍需改善”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完善《110接警员考核办法》,分批集中组织全体接警员学习《110接处警工作规则》,提高接警员工作能力水平。要求各值班长在日常接警过程中加强监督管理,及时提醒、点评,对在接警过程中发现不规范行为及时纠偏。二是加强接警调度考核,建立淘汰机制,对考核不合格的接警员予以扣发绩效考核工资、直至辞退。
25.关于“党风廉政教育深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发实施《沭阳县公安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丰富政治教育、党史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活动形式。二是严格《沭阳县公安局从严执行“两个一律公开”实施办法》,对个人被采取停止执行职务、禁闭措施、决定立案审查调查和追责结果以在县局层面会议通报、县局内网主页通报、内网邮箱推送等形式予以公开。三是在县局会议上,通报违规违纪典型案例。目前已经曝光典型案例5起。
26.关于“窗口服务理念仍有偏差”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完善《百盟机动车登记服务站营商环境“十项”便民服务措施》,明确了车管所办理业务的标准,提升服务水平和能力。二是深化车驾管“放管服”改革,将二手车过户业务下放至沭阳恒宇和沭阳百盟机动车检测站办理,实现业务分流。三是在百盟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增设1个业务窗口,业务办理效率提高20%,同时实施延时办结,当日业务当日办结,避免群众多跑腿。四是在百盟机动车登记服务站设置业务流程公示栏,将13项业务办理流程、所需资料、收费标准等进行公示,让办事群众一目了然,做到公开透明。五是制发实施《全县户籍窗口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实施方案》,提升全局基层所队窗口服务质效。六是出台《沭阳县公安局加强派出所服务窗口作风建设八项规定(试行)》,进一步规范派出所值班室、接待大厅(室)、公调对接室、户籍大厅(室)、社区警务室以及其他直接面向社会服务群众窗口工作人员工作作风。
27.关于“推进‘放管服'改革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车管所窗口服务工作规范》,提升窗口服务质量,制定《沭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队伍管理“十不准”》,发现民警辅警与“黄牛”勾结的,一律严处。二是在车管服务大厅,设立“所长服务热线”,对群众意见投诉及时反馈、解决。三是建立业务回访制度,对办理的交管业务一周内全部进行回访,倾听民意诉求,满意率达96.3%。四是在车管服务大厅全面实行“一窗通办”和“一证办”,增加1名导办人员,解疑答惑,审验资料,一次性告知。五是开展业务下放试点工作,减少服务半径,在大厅设立自助服务区,群众自办自结,减少办事时间。六是提请县编办设立沭阳县公安局政务服务管理大队,统一扎口管理全县公安机关行政审批、政务公开、对外服务。
28.关于“窗口‘乱收费'现象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下发《全县户籍窗口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实施方案》,针对全县户籍窗口乱收费等违法违纪行为、服务态度生硬等顽瘴痼疾进行专项整治。二是在全县41个户籍窗口实现户政收费项目、标准、依据上墙公示,设立投诉箱、公布投诉电话,完成全覆盖。三是通过电话访查、问卷调查等方式强化对全县户籍窗口日常监管,累计访查群众800余人次,发布《民意监测工作通报》105期。四是制定《沭阳县公安局加强派出所服务窗口作风建设八项规定(试行)》,对派出所窗口工作人员提出“八严格、八严禁”要求,明确违规行为一律倒查追责。
29.关于“民警作风建设不严”问题的整改。
精确运用四种形态严管队伍,一是坚持从严治长。常态监督基层所队长带班履职,每周不定期组织点调。今年以来,共点调20次,通报批评基层主官6人次。二是强化民意监测纠偏。狠抓接处警、窗口服务、案件办理群众满意度指标,落实每日监测、每月通报制度,深入查究群众不满意的事和人。今年以来,先后通报批评10个所队,主官6人,约谈民警10人。三是注重督察评析教育。坚持在督察中发现典型问题,“小切口”剖析问题,引申事理、情理、法理,督促警示民警防微杜渐。今年以来,共发布作风建设、警务执行等评析通报16期。
30.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职错位、定位不准”问题的整改。
2020年12月1日,县纪委及时对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十四纪检监察组中的公安身份人员进行调整,并配备5名纪检监察员,推动派驻纪检监察组独立运行。
31.关于“跨年度报销发票”问题的整改。
一是修订完善《沭阳县公安局财务管理办法(修订)》,明确支出的经费应当及时报销,原则上不得跨年跨月报账。每月10日前结清上月账目,节假日顺延。跨年票据必须在次年1月份前报销,逾期不予受理。二是严格审核票据,对超时限支出事项的一律不予报销。
32.关于“入账手续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2017年车管所发票手续不齐问题,已补齐档案。二是组织开展财务管理业务培训,提升全局各单位财务管理人员业务水平。三是加强票据审核把关,对报账手续不规范票据一律不予办理报销。四是编发《2021年度1-5月份各单位发票报审情况通报》,对全局各单位发票报审情况进行通报,指出存在问题,提出工作要求。
33.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追回巡察反馈的超标准报销的差旅费、住宿费,收回超标准置办的办公椅。二是对县局财务主管部门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加大全局票据的审核把关。三是汇编下发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省委十项规定及市委实施意见,组织全警进行学习,加强常态督察,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落细。
34.关于“基层党建宽松软”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发实施《2021年全县公安机关党建工作要点》《沭阳县公安局基层党建工作考评办法(修订)》及考评实施细则,加强党建考核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配齐党务工作力量,推动机关党委实体运行。三是开展全县公安机关党员先锋岗、最红排头兵、最强支部·最红警队创建活动,强化典型引领,做强基层党组织。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沭阳县公安局党委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细化实化整改措施,做到“全面改”“深入改”“改彻底”,做到问题不整改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对责任不落实和敷衍整改、整改不力、虚假整改的,要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动全县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坚决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各项部署要求。不断强化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扛起巡察整改重大政治责任,严格落实领导班子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强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深刻认识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始终保持“赶考”的清醒,保持对“腐蚀”“围猎”的警觉,保持严的主基调长期不变,着力锻造“四个铁一般”公安铁军。要把抓好巡察整改与深化教育整顿紧密结合起来,坚持刀刃向内、刮骨疗毒,以整风的精神推进自我革命,坚决打好铁腕治警、正风肃纪攻坚战,着力解决突出问题,集中整治顽瘴痼疾,坚决清除害群之马,不断纯洁公安队伍。
二是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坚决完成巡察整改重大政治任务。始终坚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持续推进整改,对尚未完成或需要持续整改的事项,按照整改方案确定的任务、时限、措施和要求,以更严的纪律要求抓整改,持续跟踪督办,定期梳理盘点,严格审核把关,坚决防止前紧后松、虎头蛇尾;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后续整改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立行立改,绝不松手。充分运用巡察整改成果,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并重,进一步健全完善执法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选人用人制度,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的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制度体系。
三是切实抓好主责主业,努力以维护安全稳定的实际行动检验巡察整改成效。以抓好巡察整改、解决突出问题为动力,进一步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下功夫,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扎实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各项措施的落实,着力推动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使命任务。要增强忧患意识,强化底线思维,勇于担当作为,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切实把维护安全稳定各项措施抓细抓实抓落地。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27-83517221;邮政信箱:沭阳县沭城镇永康路1号(邮编:223600);电子邮箱:839202746@qq.com。
中共沭阳县公安局委员会
2021年8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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