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和区委工作安排,2024年7月17日至8月30日,区委对口联动巡察组对区卫健局党委进行了巡察。10月9日,巡察组向区卫健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是迅速统一思想。巡察反馈会后,局党委先后召开动员会、调度会、推进会,每月召开党委会专题听取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制定整改方案、研究整改措施、划定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调度整改进度、凝聚整改合力,将巡察整改工作贯穿到全年重点工作中,不断增强做好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择优选派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调度掌握整改进展、分析研判整改形势、通报点评整改情况、统筹协调整改工作。
三是健全工作机制。整改领导小组按时汇总进展情况、跟踪重点整改事项、审核整改推进情况,及时督促各级党组织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任务,有序推进整改工作。建立健全对账销号制度,每项整改事项销账时,由责任科室请示销账,报牵头领导、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经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审核销账,形成工作闭环,实现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的目的。
二、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实施方案谋划不周密”问题的整改。
(1)高度重视,统筹谋划推进。联系相关成员单位总结当前工作阶段性进展情况,查找不足,谋划推进2025年工作。召开卫健系统“健康宿豫”建设工作推进会,部署系统内相关工作,加大对本领域工作的推进力度。
(2)细化指标,完善政策支持。参照省卫健委《关于印发落实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江苏建设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经研究确定我区2025年度阶段性目标,出台《关于印发2025年落实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宿豫建设考核指标的通知》,并印发至健康宿豫建设各成员单位。
2.关于“重点指标推进不力”问题的整改。
(1)贯彻落实《宿豫区卫生人才强基工程实施方案》《宿豫区紧缺高层次卫生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积极开展招引,自主组织社招、校招,参加省、市统一招聘,先后赴兰州大学、郑州大学等高校开展政策宣讲和校园招聘活动。
(2)已完成2024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合同签订及入学,其中本科3人,大专15人。
(3)加大宣传,利用全国高血压日、世界脑卒中日和联合国糖尿病日主题宣传活动,开展主题为“预防中老年心脑血管疾病”的健康大讲堂活动,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开展知识宣传,推进重点指标达市级要求。
3.关于“就诊人数偏少”问题的整改。
(1)推进诊疗水平提升。全区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均开展便民门诊服务,不断优化服务流程。“杏林大讲堂”“青年医师大讲堂”系列讲座,目前顺利开展13期,累计完成线上线下培训2800余人次。组织检验、影像、超声、药事、护理、院感等开展全覆盖质控检查12次。
(2)市中医院肛肠科创建国家中医重点专科,脑病科、骨伤科、肺病科创建省级中医重点专科;第三医院精神科创建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区人民医院老年医学科、消化内科创建市级临床重点专科;豫新医院儿科、中医康复科,来龙中心医院呼吸科、中医康复科,大兴中心医院中医康复科创建省级基层特色科室。
(3)市名医堂定期引进省中医院、南京市中医院名中医坐诊;区人民医院定期引进上海市四院、仁济医院名医坐诊;“健康宿豫”公众号“豫见名医”专栏每周定期发布省内外名医专家来宿豫诊疗信息。
4.关于“推进薪酬制度改革滞后”问题的整改。
(1)积极联系人社、财政等部门,综合考量医院特点、功能定位、工作量、服务质量、公益目标完成情况、成本控制、绩效考核结果等因素,根据“两个允许”要求,科学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
(2)推动医共体内成员单位人事、财务等“七统一”管理,实行以岗定薪、责薪相适、考核兑现,向关键和紧缺岗位、高风险和高强度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成绩突出的医务人员倾斜。
(3)根据国家、省关于二、三级公立医院和公立中医医院的绩效考核相关文件精神,不断完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评价体系。9月-11月先后至大兴中心医院、豫新医院、区妇保院、来龙中心医院召开医共体政策宣贯会,医共体财务部初步形成《宿豫区医共体建设绩效考核评价方案》。
5.关于“医疗信息化建设进展缓慢”问题的整改。
(1)市中医院已发布《智慧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征求意见公告,主要包含一体化的HIS+EMR系统、医院信息集成平台、医院数据中心。
(2)持续加大护士床旁结算业务培训,做到符合床旁结算患者应结尽结。通过医院官网、微信公众号、院内视频播放、张贴宣传海报等多种举措,加大床旁结算宣传力度,提高床旁结算率。
6.关于“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
巡察反馈的16家医疗卫生机构中,1家医院目前消防设备运维正常,等待电商园区申请变更规划后即可完成消验程序;4家医院常态化加强巡查演练,等待上级容缺验收政策窗口打开实施消防验收;11家乡镇医院自筹资金完成消防水池及消防泵、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淋系统、自动报警系统、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通道等7大系统适规升级改造,同时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和应急演练,具备一定的消防预警、扑救、疏散、逃生救援能力,基本达到本质安全要求,等待上级容缺验收政策窗口打开实施消防验收。
7.关于“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已将规定书目编入全年学习计划;指导两个支部完善党课课件,添加领域内警示案例,妇保院及丁嘴医院党支部已于11月开展纪律党课。
8.关于“优质医疗资源匮乏”问题的整改。
(1)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加大引进力度。合理搭建人才招引框架,根据现实发展需要,动态拟定招聘方案,严格落实综合补贴、薪酬激励等相关政策。二是打通名医渠道,借助南北共建、组团帮扶“东风”,持续引进上海、苏州等地高层次医学专家。三是加强自主培育。建立“传帮带”培养工作机制,选送骨干人才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鼓励职工参加继续教育,在全区范围内积极开展业务培训活动。
(2)提升专科能力。一是建强专科团队。围绕技术带头人和核心专家打造临床团队,完善全周期培养机制,培育结构科学合理的人才梯队。二是提升技术能力。以需求为导向提升医疗技术能力,形成专科技术优势,促进临床诊疗技术创新、应用研究和成果转化。三是补齐基层短板。聚焦外转率较高的疾病,通过医共体、对口支援等多种方式,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基层,提升基层专科服务能力。累计引进高层次医疗专家团队5个,学科带头人12名,高级职称技术专家52名,设立名医专家工作室28个,基层医疗机构建立名老中医专家工作室10个。区妇幼保健院已完成老院区升级改造,成立了妇女保健部、孕产保健部、儿童保健部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部等“四大部”和功能科室,完成了妇产科、中医门诊、甲乳外科等专业科室改造。妇科产科病房正在申请开展,同时加大妇女、儿童专业影响力人才的招引,力争尽快成立相关专家工作室。
9.关于“基层卫技人员水平不高”问题的整改。
完善规章制度,已编印《乡村医生规范接诊流程范本》《医疗纠纷典型案例》下发至村(社区)卫生室并组织学习;2024年10月18日印发《关于印发宿豫区村居卫生机构管理制度的通知》,并做好组织学习和贯彻落实。自2024年7月31日起开展全区村医应急救护专项培训,截至12月底已完成培训全覆盖。为全区112家村卫生室配备输液反应及过敏性休克急救箱等应急设备,目前配备覆盖率100%。同时新增全区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患者健康管理培训,逐步提升基层卫技人员业务水平。鼓励村卫生室医护人员提升学历和职称,对取得相应学历和职称的,根据相关标准增加基础性待遇。
10.关于“主动执法意识淡薄”问题的整改。
(1)已出台《执法大队案件跟踪督办及追责工作制度》,由稽查科专人负责对分派的案件线索进行跟踪督办,巡察整改以来,新增案件线索19条;2024年办件量共68件,相较2023年增加43件,在全市排名前三,其中主动检查发现查办的案件数占比76.5%。
(2)巡察整改以来,动员乡镇街道卫生监督协管员开展相关巡查18批次,发现问题2个、线索2条,截至目前已责令整改到位2件。
(3)巡察反馈的1家美容诊所问题已整改,督促其后期加强管理;对1家医院涉事医生作出警告、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对1家医院作出警告、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其他违法行为已责令整改到位。
(4)2024年11-12月,对村卫生室治理进行了“回头看”,发现问题2个,已责令立即整改。
11.关于“执法尺度不一”问题的整改。
对开具抗菌药物处方加大监督力度,2024年以来已查办该类案件14件。
12.关于“行政处罚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研究规范当事人申请延期缴纳罚款准入条件,出台《分期(延期)缴纳罚款制度》,从严审批,巡察整改以来新增延期缴纳罚款情况均按程序规范执行。局综合监督科牵头成立自查自纠工作小组,对各科室近三年办理的案件进行全面自查自纠,暂未发现问题。
13.关于“医药分级管理要求落实不严”问题的整改。
(1)完善规章制度,制定《宿豫区村居卫生机构管理制度》,明确村居卫生机构药物使用要求,严格规范医师用药行为,通过处方审核和处方点评等方式加强监管。
(2)举办全区抗菌药物临床合理使用培训班2期,包括对一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含村卫生室)中新取得临床、口腔类别执业(助理)医师,从区外医疗机构引进、晋升职称、新开业个体诊所(门诊部)中的执业(助理)医师开展培训,累计培训400余人次。
(3)对考核合格的人员授予抗菌药物使用处方权、抗菌药物调剂资格,共计授权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182人,授予抗菌药物调剂资格10人。
(4)严格督导检查。组织临床相关专家对辖区医疗机构不定期开展合理用药督导检查2轮,发现问题均已及时给予指导并要求整改。严格按照有关法律,对巡察反馈的1家社区卫生室和1家乡镇医院处以警告、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14.关于“部分医院药品账实不符”问题的整改。
(1)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乡镇医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规范乡镇医院基本药物采购、出入库行为,不断加强乡镇医院基本药物管理。2024年10月、2025年1月开展了基本药物制度落实情况督查,共督查乡镇医院30家次、村居卫生室40家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给予指导并下发通报要求整改。对巡察反馈的2家乡镇医院部分药品账实不符问题,已进行提醒并责令整改,现已整改到位。
(2)核减基药补助资金。发现乡镇医院有药品账实不符、进销存不符、无采购票据行为的,经查实后相应扣减补助经费。
15.关于部分卫生室药品销售问题的整改。
(1)已对有关村卫生室主任进行约谈,责令立即整改。
(2)完善规章制度,制定《宿豫区村居卫生机构管理制度》,要求村居卫生机构药库(房)按照基本药物性质分类保管,注意环境卫生条件,防止药品过期失效、变质,每天对室内进行温度、湿度检测2次并记录。
(3)加强监督管理。相关科室及各乡镇卫健中心、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心医院不定期开展药品问题专项排查工作。巡察整改以来,针对村卫生室药品是否存在过期、变质问题,药品储存和管理是否按要求执行,临期药品是否标记等开展专项排查1次,发现问题已下发交办单至卫健中心。
16.关于“卫生健康队伍结构不优”问题的整改。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建立健全年轻干部培养选拔使用制度,注重学历水平和专业能力,及时将优秀青年人才选拔到中层干部岗位,向区委组织部提交干部人事调整建议方案。优化干部年龄结构,区妇幼保健院2024年新录用4人,平均年龄为30岁,人员结构老龄化现状得到一定改善。
17.关于“紧缺卫技人才引培不够”问题的整改。
(1)加大高层次卫生人才储备。采取专家引荐、猎头公司一对一挖掘等方式,精准锁定意向需求,2024年先后引进全职高层次卫生人才21人,其中学科带头人4人,全日制硕士11人,副高及以上职称6人,柔性引进北京上海著名专家16人,其中12名为硕博导师。
(2)积极开展招引,自主组织社招、校招,针对梯队后备人才,重点以校园招聘为主,2024年先后赴兰州大学、郑州大学等医学类高校开展校园招聘5次。
(3)派遣骨干人员外出进修,工作开展以来累计派出16名业务骨干到南京市、张家港市进修培训。
(4)开展基层卫生适宜技术培训,提升村医常见病诊疗服务能力。组织村医参与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乡村医生培训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强化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工作。开展全区村医应急救护专项培训,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及水平。
(5)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将紧缺专业纳入培养计划,截至目前,我区农村订单定向在培人数达94人,涵盖中医学、临床医学、针灸推拿等专业。第一批次人员已按照合同约定入职来龙中心医院和大兴中心医院,为基层卫生队伍注入新鲜动力。
18.关于“对民营医院人才队伍建设引导不够”问题的整改。
(1)加强人才指导督促。开展人才建设专项培训与指导,举办民营医院人才队伍建设培训班,邀请专家学者为民营医院管理者和人力资源负责人进行培训。定期指导和检查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开展“杏林大讲堂”“青年医师大讲堂”系列讲座13期,累计完成线上线下培训学员2800余人次。
(2)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加强医疗行业监管与规范,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和考核评价体系,定期对民营医院医疗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检验、影像、超声、药事、护理、院感等开展全覆盖质控检查12次,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19.关于“老年人健康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加强对体检机构和人员的监督管理和培训指导力度,2024年邀请市级专家、区级项目负责人对各乡镇(街道)进行专题培训1次;针对问题较多的单位,局基层科下沉指导,力争体检工作规范有序、质量可靠。2024年通过专项督查和评价,发现部分单位存在老年人弃检漏检情况后,及时在工作量认定过程中扣除相关项目费用,同时要求体检机构加强与老年人的信息沟通,体检结束后与老年人核对体检项目,避免发生弃检漏检情况。严格落实20日内反馈体检报告制度,各体检机构主检医生在发现异常指标后,及时与体检对象联系,建议进一步复查或提出治疗建议。针对个别村卫生室反馈体检报告存在的问题,已责令相关单位加强监管,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20.关于“儿童健康管理服务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妇保院分管领导及科室负责人已调整到位。每月利用全区儿保工作例会进行管理规范培训。每两周对各乡镇(街道)儿童保健管理工作进行抽查,稽查核查规范性、真实性并在局周例会通报。2024年,累计质控22次、督导11次,下发通报11次,举办5期500人次的乡村儿保工作人员培训班,两期249人次的全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培训班,组织12次儿童保健台账资料互查互审工作。自2024年12月以来,累计安排5名工作人员到10个乡镇进行驻点帮扶。
21.关于“区妇幼保健院服务水平低”问题的整改。
目前区妇幼保健院已完成老院区升级改造,成立了妇女保健部、孕产保健部、儿童保健部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部等“四大部”和功能科室,完成了妇产科、中医门诊、甲乳外科等专业科室改造。妇科产科病房正在申请开展,同时加大妇女、儿童专业影响力人才的招引,力争尽快成立相关专家工作室、尽快提高群众知晓率、尽快形成影响力。
22.关于“对托育服务机构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联合安全办及第三方消防公司,对民营的10家托育机构加大督导力度,对存在问题进行现场交办,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整改。目前已备案5家,关门停业2家,正在改造1家。同时发送便函至区应急局,请求现场督办。
23.关于“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未有效运行”问题的整改。
宿迁第三医院常态提供职业健康体检服务,2024年通过省级考评。宿豫区人民医院相关人员考试成绩已出,已报省级进行资质备案申报审核,下一步将持续跟进审核反馈情况。
24.关于“处理职业病相关举报宽松软”问题的整改。
(1)已对相关企业进行警告、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立即整改违法行为,涉及车间通风设施设备整改到位,员工诉求得到解决。
(2)举一反三,持续做好职业健康相关工作,组织区卫计执法大队深入企业,通过面对面指导及发放宣传册的方式普及职业病防治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督促企业负责人及职业卫生管理人尽责履职,加强职业卫生日常管理工作。2024年完成双随机检查50家企业,结合日常监督共督查100余家企业,下达监督意见书100余份,立案处罚1家。
25.关于“卫健惠民政策执行有偏差”问题的整改。
(1)结合实际需要,定期开展预防接种业务培训,举办全区基本公卫暨预防接种人员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全区预防接种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2)加强业务督促指导,每月进行预防接种技术指导,通过月度督导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各预防接种门诊进行整改,持续做好预防接种服务工作。2024年10月督导发现24个问题,已督促开展整改,并加强规范运行。
(3)通过“全国儿童预防接种日”和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加强疫苗接种健康知识宣传和生育政策咨询问答,引导群众科学认识疫苗接种等工作,解答群众疑惑,缓解群众焦虑。
26.关于“部分民生项目开展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2024年8月底印发《宿豫区老年人群筛查评估登记项目实施方案》选定筛查乡镇、街道,9月初开展培训,并逐步开展筛查,截至12月底已完成人员初步筛查,并组织宿迁第三医院到镇进行二次核对。目前,正在撰写筛查报告。
27.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足”问题的整改。
(1)加强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的督查、抽查、检查,结合领导干部2024年度综合考核调研工作,领导班子从严撰写年度述职述廉报告,逐项报告遵守廉洁自律准则、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秉公用权、反对“四风”等方面情况。(2)逐步开展112个村卫生室人员的警示教育工作,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讲课、警示教育约谈等,常态化增强警示作用。
28.关于“医疗领域腐败问题多发频发”问题的整改。
(1)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制定相关政策性文件8项,其中制度建设性文件3项,针对药品、器械、耗材等问题易发多发领域,制定《宿豫区医疗卫生机构接待医药生产经营企业代表管理规定》;针对村居卫生室刷卡套保等问题,出台《宿豫区村居卫生机构长效管理实施方案》;针对院外会诊费用收取、流程等方面存在问题,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医师院外会诊管理的通知》。
(2)加强医务人员廉政教育和医德医风建设,各医疗机构、卫健中心按季度有序开展医务人员廉政教育和医德医风培训,累计开展培训60余次。
(3)建立健全医疗领域腐败问题监管机制,加大对“关键少数”、关键岗位的监督力度,对发现的腐败问题线索严肃查处。截至目前,已完成15家一级及以上民营医院全覆盖检查,完成对22家诊所、门诊部和护理院的抽查,督查问题现场交办,责令限期改正的医疗机构11家,交办医疗机构5家。
29.关于“督促指导基层党建工作不细致”问题的整改。
2024年11月9日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党建工作会,通报党建领域问题,明确整改责任支部,并对党务工作者进行基础党建业务指导。大兴中心医院已于10月20日成立支委班子;围绕巡察指出的具体问题,约谈来龙医院、大兴医院党支部书记。12月对各支部“三会一课”活动开展及记录情况进行“回头看”,未发现问题,各支部均正常开展“三会一课”并规范记录。
30.关于“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部署不坚决”问题的整改。
2024年9月13日召开局党委会,严格贯彻落实基层减负系列文件精神,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借用人员清理工作开展“回头看”,同时将省减负办监督举报电话传达至全区各医疗卫生机构,加大监督力度。
31.关于“‘四风’问题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2024年7月起已停止相关人员就医优惠政策。门户网站“宿迁高新区人民医院”相关介绍已全部完成修改。
32.关于“医疗领域行风建设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1)定期开展医德医风培训。依托青年医师训练营、杏林大讲堂等平台,组织医务人员开展医疗卫生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及医疗服务标准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素养和服务意识。“杏林大讲堂”“青年医师大讲堂”系列讲座,截至目前顺利开展13期,累计完成线上线下培训学员2800余人次。
(2)完善投诉处理机制。建立健全医疗机构内部投诉处理制度,确保患者投诉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减少医疗纠纷。涉及医疗服务方面的网络问政环比下降。
33.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截至目前已将11台设备无偿划转至区内医疗机构,财务已完善资产划转手续,仪器已到达各医疗机构,让闲置设备得以盘活利用。卫健中心和民营医院防疫药品款问题截至目前已整改完成,收回193.24万元。已将巡察反馈的未入账资产计入固定资产。严格落实《宿豫区卫健系统财务收支管理规定》,规范资金使用流程。
34.关于“招投标制度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
局分管领导对相关科室、医疗机构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引以为戒。整改以来,成立了招采办公室,牵头审核把关招投标工作;围绕规范招投标制度,出台了《宿豫区卫健系统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办法》,凡单次采购标的金额在2万元(含)以上的印刷类、货物类、工程类、服务类项目,均纳入本系统政府采购范围。对所有招标采购工作相关人员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专项培训,要求所有人员熟悉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严格的监督机制,成立监督小组,对所有招标活动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招标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35.关于“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截至目前,已从应拨付给各家医院的补助资金中扣回56万元。
36.关于“部分问题整改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修改完善《宿豫区卫生健康局党委会议事规则》,并严格按照规则落实。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乡镇医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履行好对乡镇医院的具体监管责任,与乡镇医院签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协议,每月10日前完成乡镇医院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结算上月补助经费的依据。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计划
下一步,区卫健局党委将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持之以恒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所有整改事项见底到位、整改工作常态长效,加快推动卫生健康事业再上新台阶。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从严治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思践悟、融会贯通,把“两个维护”“四个意识”铭刻心中,着力增强管党治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切实肩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落实中央、省、市要求,“压茬推进、接续奋进”,认真履责,积极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
二是常抓不懈,持续做好整改。对于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防止反弹回潮;对于尚未完成的整改事项,严格跟踪督办,盯紧抓实,确保如期完成;对于需要结合日常工作长期坚持落实的问题,以永远在路上的良好精神风貌,持续扎实推进。
三是建章立制,完善制度建设。把巩固整改落实成果与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相结合,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以制度建设的成效固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在健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强化内部督查,进一步传导执纪压力,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地见效。
四是凝心聚力,推进各项工作。以此次巡察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在推进后续整改上精准发力,实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坚持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与卫生健康工作相结合,切实做到两不误、两促进,确保各项重点工作有条不紊地推进,努力开创卫健工作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27-84465593;邮政地址:宿迁市宿豫区洪泽湖东路19号;电子邮箱:suyuquwjj@126.com。
中共宿迁市宿豫区卫生健康局委员会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