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7月25日至9月7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宿豫区委党校进行了巡察。10月10日,巡察组向宿豫区委党校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压实责任。成立区委党校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研究会,从思想认识、规矩意识、工作作风及制度建设等方面深挖问题根源,制定完善巡察整改方案。各项整改任务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具体落实到分管领导,要求班子成员从自身做起,带好头、做表率,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动一级干的良好局面。
二是强化落实,抓细抓全。对照巡察组反馈的16个问题,明确41条具体整改措施和责任领导、整改时限,常务副校长切实履行整改责任,班子成员按照职责抓好分工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严格对照整改任务和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建立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保证各项整改任务有力有序推进。
三是强化督导,严肃追责。按照把握进度、强化跟踪、真抓实改的整改要求,各责任领导向工作例会汇报整改任务落实情况,班子全面把握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进展缓慢的事项,主要领导及时督促,确保整改工作紧扣时间节点,按序时进度有效推进,并将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列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与评先评优挂钩。
二、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阵地建设薄弱”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办学治校讲话指示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完善更新教师备课研讨室等设备,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党校阵地建设工作。二是立足全区高质量发展,结合区内乡村振兴、基层党建、社会治理和工业发展等领域具有特色和影响力的点位,及时梳理、更新党校外培课程,建立2024年区委党校现场教学课程储备库。注重现场教学点的宣传和讲解质量,加强学员现场互动,党校教师根据不同点位情况,进行理论提升,讲清相关点位的产生背景、时代价值、理论依据等,不断提高教学点吸引力。2024年12月以来,已开展了东台市电子商务培训班、灌云县委党校新任职科级干部培训班、南通市如东县乡村支部书记培训班等3个外培班。
2.关于“队伍建设力量不足”问题的整改。
进一步优化师资结构,加快年轻教师成长步伐,制定《宿豫区委党校(行政学校)领军人物和拔尖人才培养计划》《宿豫区委党校(行政学校)年轻教师培养计划》,积极推进“名师工程”“青蓝结对”,明确师徒在培养计划、课程打磨、实践讲授等方面职责,在一对一指导培养之下,已有1名年轻教师从助理讲师获评中级讲师。同时,将每周三作为固定业务学习日,常态化开展“教师讲堂”活动,搭建活动载体,创新活动方式,强化学习效果。
3.关于“学科建设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组织学科教研室和全体教师学习专题辅导课程《优化完善教学设计和课程建设 推动基本培训落细落实》,学科教研室负责人交流学习心得,进一步明确学科建设的重要性和强化学科基础理论系统学习的紧迫性,为提升学科教研室整体质量和专业化水平提供实际指导作用。
4.关于“咨政作用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在加大基层调研力度及强化调研质量方面,各教研室均已确定新一轮咨政选题,经审核通过并在业务学习会上充分讨论,于2024年11月起陆续开展材料收集和实地调研工作,咨政工作取得明显进展。在加快推进调研成果向专题课程转化方面,1名党校副校长结合区情研究相关成果,在区妇联组织的宿豫区女性人才提质赋能培训班上进行《一起向未来,宿豫更美好—推进四化同步 建设四个宿豫》专题授课,为党校全体人员做好科研成果转化做出表率。在探索联合课题开发方面,于2024年10月出刊《宿豫党校视野》第5期,收录3篇咨政报告供领导参考。
5.关于“干部教育培训质效不高”问题的整改。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办学治校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开展基本培训的决策部署,制定《中共宿迁市宿豫区委党校(宿迁市宿豫区社会主义学校、宿迁市宿豫区行政学校)培训方案》。围绕基本培训要求,2024年11月1日至12月1日,成功举办区委党校秋季学期主体班(第14期青干班)暨新任职科级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提高培训班层次和效果。
6.关于“‘三重一大’事项研究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校领导班子组织学习《区委党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规则》《区委党校校委会议事规则》等文件,深化认识、吃透精神。二是主动接受监督,做好相关报备工作。巡察整改以来,校领导班子召开“三重一大”会议1次,填写《事前告知表》,并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会。三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精神。领导班子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坚持做到会前不定调子,参会人员畅所欲言,“一把手”末位发言表态。
7.关于“内部考核机制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召开目标考核办法研讨会,校领导班子和各科室负责人逐条研究讨论现有考核办法,细化完善办法内容,提高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现已出台《宿豫区委党校2024年度高质量发展考核办法》。
8.关于“招商引资工作落后”问题的整改。
一是优化调整党校招商引资工作小组成员,“一把手”带头招商,领导班子全员参与,加强统筹谋划和压力传导。二是积极搜寻跟踪有价值的招商线索,党校招引项目正在积极洽谈,已到乡镇实地考察厂房选址。
9.关于“作风建设抓得不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从严执行党校考勤签到、请销假、值班等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强化日常管理,开展自查自纠作风检查1次,未发现违反纪律问题。二是常态化开展“教师讲堂”活动9期,让年轻教师走上讲台,在评课环节学习吸收其他教师点评意见建议,促进教师在“说”和“评”中不断改进、提升课堂质效。近期党校开展的培训班中安排4名年轻教师走上实战讲台,切实让教师增压力、提动力。
10.关于“政府采购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政府采购制度进行了完善,于2024年10月29日印发了《中共宿豫区委党校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规定了采购流程:使用科室申请,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上报主要负责人核批,办公室负责统筹购买验收,总务科负责盘点和维护,财务人员负责审核发票记账。二是新增网上商城采购流程,明确民主理财小组的监督管理职责、办公室统筹购买职责、总务科验收盘点维护职责、财务人员票据审核支付记账职责。巡察整改以来,共计采购办公用品3次,均按照要求与网上进行比价,严格按照采购流程操作。
11.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经完成图书分类、编目与整理工作,新增入库图书1130册。二是完成了固定资产盘点工作,摸清固定资产明细建立管理台账。三是按照计划完成相关固定资产账务核实工作,目前进入第二阶段与有关单位沟通协调固定资产核销工作方案,做好核销固定资产准备工作。
12.关于“工会经费使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财务人员学习《江苏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工会会计制度》。二是对工会账目进行“回头看”,巡察反馈的超标部分全部退回整改到位。
13.关于“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巡察反馈的部分单据原始凭证问题,与银行沟通后确认2021年业务回单无法补打,最终以银行客户对账单作为原始凭证。二是组织财务人员到区总工会学习,重新建立工会账务处理系统,目前已完成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账务整改处理工作。三是严格执行现金日清月结制度,截至目前现金余额为零。四是加强财务监督管理,组织财务人员参加区总工会、市总工会培训,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
14.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经办人员学习公务接待审批制度,巡察整改以来新增招待均按照先审批后招待的制度执行。二是加强报销凭证审核力度,明确审核人员职责,对报销凭证逐一审查,确保凭证信息完整、附件齐全且符合财务规定。
15.关于“党建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党员在“主题党日”及每周三教师讲堂活动中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精神,深入剖析巡察反馈的党建方面问题,科学制定整改方案,对标整改、逐一销号,教育支部全体党员充分认识组织生活的重要性、严肃性,引导党员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促进共同进步。二是在即将召开的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前,认真组织谈心谈话,规范谈话流程,明确提纲范围及要求,并做好谈心谈话记录。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时,做到直截了当、动真碰硬,具体说明问题所在,避免泛泛而谈,确保达到红脸出汗效果。三是明确党史党建教研室负责党校党建工作,党史党建教研室负责人为党建工作具体责任人,指导专职党务干部做好党建工作,并带领科室6位同志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宿迁市发展党员工作业务指南》等,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流程,提高自身党务工作水平和规范性。
16.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推进会,对整改不彻底的问题深入研究、坚决整改。已形成目标考核办法意见稿,财务工作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计划
下一步,宿豫区委党校将紧紧围绕巡察反馈问题,严格对照整改方案,举一反三,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切实巩固整改成果。
一是紧抓不放,持续推动整改落实。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对尚需继续解决的事项紧盯不放,持续抓好整改,整改不到位决不放手;对需要长时间坚持的常抓不懈,一以贯之抓好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二是巩固成果,着力构建长效机制。注重加强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将整改过程中形成的好做法好经验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切实防止类似性、重复性问题发生。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贯彻执行,确保各项制度真正发挥作用,形成长效机制。
三是正风肃纪,从严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加大党建在考核中的权重,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组织者、执行者的职责,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对违纪违法案件和巡察反馈的问题线索,查清、查明、查彻底,依纪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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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宿迁市宿豫区委党校
202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