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7月17日至9月18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河滨街道党工委进行了巡察。11月1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河滨街道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是坚决把讲政治摆在首位,进一步凝聚思想共识。河滨街道于2023年11月13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学习上级有关巡察工作要求和反馈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11月28日召开河滨街道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街道领导班子及成员紧扣巡察反馈意见,逐条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原因,认真对照检查发言,查摆问题不足,明确整改方向,确保整改工作高标准、高效率、高质量推进,所辖各社区党组织同期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研究推进社区共性问题及个性问题整改。
二是坚决把整改责任压实压牢,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河滨街道党工委认真落实区委巡察整改要求,街道党工委书记切实担负“第一责任人”责任,每月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主动认领问题抓好整改推进,对信访稳定、高质量发展和招商引资等问题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各部门、各社区对照巡察整改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举措,明确责任分工,做好台账整理,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有序推进,力求整改方案科学可行、整改措施务实管用、整改成效显著长久。
三是坚决把成果运用作为抓手,进一步推动标本兼治。河滨街道党工委将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高质量发展推进、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并重,既立足当前解决各类问题,又着眼长远健全长效机制,切实发挥巡察“利器”作用,真正落深落细落实巡察“后半篇文章”。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巡察反馈指出河滨街道党工委及下辖党组织存在25个问题,目前已完成问题整改18个。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1.关于“推进高质量发展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1)加强高质量发展指标调度。发挥好高质量考核指挥棒作用,改季度分析会为月度调度会,主要领导每月召开高质量发展指标调度会,2023年11月考核指标调度会要求,各指标分管领导积极对接考核指标主管科室,找准差距、分析原因、排定措施、汇报进度,有针对性开展工作;2023年12月考核指标调度会要求持续关注重点经济发展指标,保持积极措施应对当前经济发展形势,持续推进党的基层建设,提前谋划2024年度街道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工作思路;
(2)加大重点考核指标跟踪力度。2024年1月份签订外资济民针织项目入园协议,实现招商引资工作开门红,对已签约项目的一对一帮办和服务,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加快提升项目转化,认真研究学习市、区两级招商引资政策,特别是区委、区政府对街道的招商政策调整,抓好服务业、数字经济项目招引,目前正在跟踪10条招商信息;
(3)聚焦经济社会发展。开展2024年重点项目编排工作,以项目推进党的建设和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24年1月,排定基层党建、富民增收、城市建设、改革创新和招商引资等涉及经济社会发展项目32个;
(4)优化项目帮办机制。做到能办立即办,不能办想办法协调办,协助企业解决经营难题,常态化开展辖区项目、能人、投资等经济发展项目的排查走访和信息梳理,深入企业开展服务走访,推动辖区服务业发展,积极协助爱琴海项目招商引商。
2.关于“履职尽责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1)强化对街道中坚力量的教育和管理,2024年1月底前完成5名年轻干部多岗位历练调整,“两河之约 才聚宿城”河滨街道人才研学培训班和河滨街道年轻干部论坛暨河青微课堂交流研讨会顺利完成,激发干事创业热情;
(2)巡察整改以来,主要领导每月至少约谈一次条线分管领导和社区党委负责人,听取近期工作思路和推进措施,每周工作例会上对当前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并听取当前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3)进一步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将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党工委、办事处的中心工作纳入考核范围,2023年度考核严格按照考核方案进行。
3.关于“敢于担当精神不足”问题的整改。
(1)合理开展任务分工。排定2024年重点项目和2024年重点指标推进计划,将具体任务明确到人、工作推进细化到月,确保重点工作推进责任明晰,确保压力传导到位,督促班子担当作为;
(2)积极向区委提出选人用人建议。区委巡察反馈以来,街道先后按程序向区委组织部上报提拔任用5名中层干部,其中95后2人,90后1人,85后2人。
4.关于“缺乏‘一盘棋’思想”问题的整改。
(1)区委巡察反馈以来,街道先后召开2次民主生活会,严肃党内生活,严格按照组织程序开展谈心谈话,引导班子成员在批评与自我批评中充分交流沟通;
(2)修订《河滨街道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和程序》(宿区河委发〔2023〕51号),明确街道党工委会议、书记办公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的议事范围、议事程序及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在会议记录中全面完整记录班子成员讨论过程,确保真实、准确、详细反映会议情况。
5.关于“人事调整不及时果断”问题的整改。
(1)充分酝酿优化调整社区干部队伍,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经党工委会议研究,2023年11月30日前,调整社区党委主要负责人3人,12月30日,通过补选,优化社区“两委”干部18人;
(2)树立正确用人导向。1名社区党委主要负责人因工作推进不力调离岗位。
6.关于“临聘人员管理使用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结合专职网格员转岗时机规范街道临聘人员使用和管理,明确工作范围、工作要求等事项,建立考核、退出机制;
(2)加强业务培训。强化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对临聘人员的管理责任,分条线分类加强临聘人员工作能力、责任心、理论知识等方面的培训;
(3)严格考核结果运用。各分管领导依照工作表现、工作实绩、工作纪律等表现赋分,确定考核结果并与经济报酬挂钩。
7.关于“年轻力量培养储备不足”问题的整改。
(1)2023年12月30日前,通过补选,调整年轻干部进入社区“两委”干部序列,目前社区“两委”平均年龄由43岁降低到39.5岁,其中90后社区两委委员13人,占比28%;
(2)2023年12月27日,组织“两河之约 才聚宿城”河滨街道人才研学培训班1期;2024年1月2日,从街道选派9名优秀党员干部担任小区支部党建指导员,每月安排各党建指导员到小区支部开展活动、指导工作2次;
(3)巡察整改以来,组织年轻干部走上讲台开展宣讲20余人次,开展河滨街道年轻干部论坛暨河青微课堂交流研讨会2次,开展“银青结对”活动,聘请街道7名退休老干部和年轻干部进行结对帮扶,帮助年轻干部快速成长。
8.关于“社区干部执行力不强”问题的整改。
加强作风建设,建全社区干部跟踪考核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年度考核等次与个人选拔任用挂钩,对年度考核等次为不称职或连续两年年度考核倒数的社区书记,给予半年过渡期,过渡期结束后工作依然落后的,调离社区书记岗位,社区其他人员连续三年考核等次优秀的,纳入社区书记储备人选,连续两年不称职的,给予劝退处理。
9.关于“失地保险办理不公开不透明”问题的整改。
(1)责成半窑社区、石篓社区做好失地保险相关居民信访问题化解工作,加强政策宣传,解释失地保险相关;
(2)全面开展排查,重点围绕名额分配、参保人员确定、申报资料弄虚作假、失地农民范围界定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排查,畅通群众来访信访渠道,持续推进失地保险问题整改;
(3)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半窑社区失地保险问题,街道纪工委已介入开展调查,问题调查清楚后将对涉嫌工作失职的工作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10.关于“处理矛盾诉求不及时不作为”问题的整改。
(1)石篓社区两户居民因鱼塘边界纠纷已化解,街道党工委对石篓社区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2)根据立行立改通知单要求,黄河上院车棚于8月12日修整完毕,整改后,充电车棚具备良好的抗雨、遮阳性能,更加具有稳定性,居民反映效果好;
(3)街道党工委举一反三,教育引导街居干部和辖区小区物业将持续立足岗位,力争办好每一件事,把民生工作做实、做细。
11.关于“弱势群体帮扶不够积极主动”问题的整改。
(1)已协调其户口所在地及区住建局在政策范围内为该户解决实际困难,恒大悦澜湾交房期间及后续处理涉恒大悦澜湾信访问题时,恒大交房工作专班专门收集特殊、困难家庭并给予惠民政策宣传;
(2)加大力度宣传公租房申请条件及流程,积极帮扶弱势群体;
(3)恒大悦澜湾交房期间,教育工作专班积极协调区住建局、教育局处理涉恒大悦澜湾和红星天铂延迟交房业主子女入学、转学共计74名。
12.关于“乱作为情况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1)生态环境和建设局创新建立“1+4”社区物业管理模式,有效实现街道对社区及社区代管物业公司有效监督指导,全面收集居民意见和建议,严格落实“三费”月公示制度,接受居民阳光监督,实现辖区14个物业主体“三费”收支规范化、公开化、信息化;
(2)强化社区代管物业公司管理,组织社区代管物业公司管理人员学习宿迁市《物业管理条例》,规范小区内事项决策程序,充分征求群众意见。
13.关于“党工委主体责任发挥不够”问题的整改。
(1)2023年11月初,利用周例会时机组织学习《河滨街道工作纪律考核办法》(宿区河委发〔2023〕6号);
(2)对照宿城区《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清单》进一步明晰党工委主体责任重点、边界和工作要点,推动党工委主体责任落实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确保压力传导到位;
(3)结合2023年度民主生活会期间,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驻居社区书记开展廉政谈话,压实党工委主体责任,对潜在的廉政风险点进行提醒谈话;
(4)2023年12月18日在街道范围内开展“家风课堂”活动,2024年1月26日组织全体街居干部召开街道廉政教育会议,通过观看警示教育、剖析典型案例等方式教育街居干部廉洁奉公。
14.关于“纪工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
(1)严格按照“三转”要求,进一步明确分工,纪检干部专职做好监督检查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全面落实纪工委从严治党监督责任,通过加强与区纪委第一监督检查室、案管室等职能科室联动、走访察访和受理群众信访举报等方式,深挖问题线索,深入排查监督对象的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切实加大执纪审查力度,提高自办案件数量;
(2)协助党工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动监督执纪问责规范化、精准化,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加强违规违纪人员跟踪管理,提升监督执纪质效;
(3)强化日常监督,聚焦“一把手”关键少数,紧盯小区物业、征收搬迁、民生保障领域小切口专项治理;
(4)合理制定2024年度党风廉政教育计划,加大警示教育力度,丰富教育形式和内容,对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公开通报曝光,运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警示党员干部,强化震慑效果;
(5)加强居监委会队伍建设,2024年1月26日警示教育会议结束后,联合经济发展局对居务监督委员会人员开展教育培训,提升居务监督委员会队伍整体素质,督促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依纪依法廉洁履职。
15.关于“自行招投标项目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1)2024年1月2日,街道出台《河滨街道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宿区河办发〔2024〕2号),对工程项目的立项、招标、结算等各个环节做出明确规定,并已将文件发放到各条线,要求各单位严格执行;
(2)及时开展自查自纠,街道成立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宿区河办发〔2024〕9号),修订完善了招投标管理办法,加强招投标各环节监管,加强招标投标法规政策培训,坚持对各招标主体相关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进行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16.关于“社区资金监管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1)严格落实社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
(2)加强居监委目前社区民主理财公章由居监委主任保管,严格落实居监委监督机制,健全公章使用登记制度;
(3)按要求在省农村集体财产智慧监管平台上开通事前申请审批事项,大额支出、用工申请及招投标从省平台逐级申请审批。
17.关于“巡察整改工作不实”问题的整改。
(1)认真汲取教训,严密组织本轮巡察整改,在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建章立制上下真功夫,确保整改工作实效;
(2)关于“部分网格党支部活动开展不到位”的问题,加强对各支部的工作指导,组织条线和党建指导员下沉一线,参加“三会一课”活动3次,对活动全程把关,进一步规范支部党员活动程序,对组织开展活动不力,作用发挥不明显的支部和社区及时采用组织手段约谈提醒;
(3)关于“‘263’整治行动不到位”问题出现反弹,已责成石篓社区、半窑社区立即对运河二道防线沿途垃圾及时清扫,城管大队联合社区开展常态化巡逻,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加大对乱倒垃圾行为的查处力度。
18.关于“网格员服务作用未充分发挥”问题的整改。
(1)在征求本人意愿后,凡在街道借用的网格员已全部主动辞去网格员职务,转聘为街道临聘人员,目前街道共23名专职网格员,无街道临聘和社区“两委”成员兼任,均由社区“两委”从所在社区一般工作人员中推荐,经街道政法和社会治理工作局、党群工作局联合考察,报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转聘为专职网格员;
(2)1月29日,召开新的专职网格员见面会,会上公布了修订后的《河滨街道专职网格员管理考核办法》,组织专职网格员对民情采集、工作汇报、矛盾调处等有业务进行培训,分管领导对新的网格员队伍提出要求;
(3)聚焦专职网格员主责主业,每月对专职网格员的工作表现、工作实绩、工作纪律等表现进行考核赋分,重点考核网格员深入网格深入群众实际作用发挥,考核结果与经济报酬挂钩,按季度兑现。
(二)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1.关于“小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采取的重要举措及阶段性成效:
(1)根据立行立改通知单要求,8月11日街道安委办到相关小区进行现场处置,于8月25日下午项目施工方维修人员进场,对检查需要维修位置进行维修,改造维修结束后,经小区业委会及物业公司共同验收合格后移交物业公司进行常态化保持维保;
(2)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巡查、排查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2023年11月6日在半窑社区开展“关注消防 生命至上”消防知识宣传并进行消防演练,12月6日生态环境和建设局检查各小区消防安全,2024年1月29日生态环境和建设局组织各小区物业负责人及恒茂商业广场物业全体员工开展消防知识宣传和演练,1月30日生态环境和建设局指导恒大华府、紫竹苑、隆城颐和二期、悦澜湾、十里春风、黄河上院、豪域花园、阳光花园、隆城府邸和名都水景小区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提醒冬季用火用电安全,各小区物业全体人员参与演习和学习;
(3)2024年1月25日街道安全生产和物业分管领导共同约谈隆城颐和一期物业公司负责人,下发交办单要求对消防安全进行整改,目前隆城颐和一期各楼层已按标准配备2KG干粉灭火器,整改期间新购干粉灭火器220个。
下一步推进措施:
(1)协调城投公司对隆城颐和一期交付遗留的消防问题整改;
(2)定期对配备的干粉灭火进行检查,确保灭火器处于合格状态,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2.关于“征收拆迁工作推进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采取的重要举措及阶段性成效:
(1)根据工作要求,目前石篓片区征收(搬迁)项目由区棚改指挥部统一调度,统一指挥,成立河滨、项里、幸福三个分指挥部,成员分别由街道、社区、征收、评估组成,主要负责政策宣传、被搬迁房屋协议签约、交付及矛盾化解等工作;
(2)巡察反馈时剩余54户未拆除,通过近三个月的工作,目前35户未签约,11户未交房;
(3)严厉开展追责。2019年4月,石篓片区征收(搬迁)工作预评估之后,街道党工委发现石篓片区存在部分违章建筑,经调查,对负有责任的时任街道城管环卫中心主任曹某和时任石篓社区原党支部书记于某进行党纪政纪处分。
下一步推进措施:协调好区征收服务中心和各街道开展攻坚任务。
3.关于“落实市区重点工作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采取的重要举措及阶段性成效:
2023年12月12日至15日,区委邰常委带队携街道“爱琴海”项目工作专班分别赴上海远星事业部和北京远洋集团总部,协调推进爱琴海项目。
下一步推进措施:建立健全重点工作跟踪督办机制,将重点工作、重要交办事项办理情况纳入考核,推动各项重点工作高效落实。
4.关于“招商引资实绩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采取的重要举措及阶段性成效:
(1)成立专门招商小组。一月份开展外出招商时间累计6天,招商小组认真收集整理市、区两级招商政策,1月8日和1月29日面向街居工作人员开展招商引资政策讲解授课两次,当月收集各部门、各社区提供的有效信息10条,目前正在对信息进行跟进;
(2)加强在手帮办服务。已对签约项目进行一对一跟踪对接,提前对接区直部门开展项目规划、区域环境、项目能耗等预审,以服务前移推动项目迅速落户,十亿元项目浙商中拓集团项目已于宿城杭州招商会签约,外资济民针织项目已与1月份签订入园协议。
下一步推进措施: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积极邀请企业来宿考察,保证每月邀请企业来宿洽谈不少于一次。
5.关于“‘商圈’经济发展缓慢”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采取的重要举措及阶段性成效:
积极帮办“爱琴海”项目,目前“爱琴海”整体建设方面一次消防验收已完成,招商方面已完成意向签约品牌120个,整体招商进度达80%。
下一步推进措施:
(1)依托“服务业发展攻坚突破年”行动,挖掘培育特色街区,大力发展夜间经济,加快推动恒茂商业广场升级、滨河疏导点建设,努力集聚更多商气人气,努力打造“十五分钟”便民生活圈;
(2)加强经济工作研究,努力在激发企业活力上下功夫,抓好辖区服务业企业存量挖潜、增量培育,持续加强服务指导。
6.关于“‘官多兵少’问题突出影响工作绩效”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采取的重要举措及阶段性成效:
完成各局办和条线人员优化调整,完成专职网格员转聘工作,目前各条线人员业务学习和培训计划制定完毕,提升干事创业动力。
下一步推进措施:
(1)重新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均衡人员配备;
(2)按照业务学习和培训计划加强业务培训。
三、下一步计划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一些阶段性成果,但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剩下的整改任务都是“硬骨头”,需要较真碰硬、一抓到底。下一步,河滨街道将严格按照巡察整改工作要求,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铁的纪律抓紧抓实整改工作,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坚持靶向发力、久久为功,以高质量整改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是强化政治担当,持续凝聚思想共识。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极其严肃的重大政治任务,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使命担当和责任担当,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务实举措扎实落实好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全面推动街道高质量发展争先进位,为民服务再上台阶。
二是持续压实责任,推动整改见底见效。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劲头不松,对已经完成和取得阶段性成效的整改任务,及时组织回头看、再提升,巩固整改成果,严防反弹回潮;对正在推进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责任到人,完成一个、销号一个;对需要长期努力的整改任务,按照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加强督导调度、跟踪推进,保证所有巡察反馈问题一件不落、不折不扣地整改落实到位。
三是严格建章立制,推动发展善作善为。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相结合,把巡察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街道高质量发展争先进位有力抓手,统筹辖区项目建设、服务业招引、城市治理、民生保障、生态环境和安全稳定等重点环节,强化基层党的建设,严格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时刻保持敢作善为、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真正把巡察整改成效体现到促进街道高质量发展的实践中,推动街道党的建设和各项事业取得新的更大成绩。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27-80908701;电子邮箱:hbjd2022@163.com。
中共宿城区委河滨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