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28日至5月18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8月7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进展情况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对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逐一整改,全力以赴做好各项整改工作。
一是提高站位,迅速部署。8月7日,局党组书记牵头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组织传达巡察反馈会精神。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的27个问题,全面检视自身工作,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并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落实好各项整改工作。
二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金辉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做好沟通协调、落实推进等具体工作。研究制定《关于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对需要整改的问题,逐项制定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坚持整改问题和发展事业深度融合。
三是聚焦问题,立行立改。局党组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靠前指挥,全面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定期安排部署巡察整改工作;班子成员按照责任分工主动认领,牵头研究措施、督促落实、带头整改;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按照整改方案要求,逐条对照检查,逐件研究整改,全局上下联动、齐心协力推动整改工作。
二、问题整改情况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1.关于“聚力聚焦推动作用发挥一般”问题的整改。
(1)7月至8月,由局党组书记带队,先后多次到区委组织部、编办、人社和财政局等部门协调2024年度退役军人安置岗位筹措工作,并积极到市局协调争取市属、省属和部属安置岗位。多次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军转安置及随军随调相关工作,8月21日,由区委副书记专题会办推进有关工作。圆满完成2024年退役军士安置工作。
(2)11月至12月,采取问卷调查、电话回访、实地走访等方式,开展2022年至2024年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回头看”,重点了解安置的退役军人在岗情况、待遇落实情况和合同签订情况。通过走访调研,我区已安置退役军人均在岗,相关待遇均按照政策进行落实,在省厅和市局的检查中没有出现任何问题。对于安置在省部属单位的退役军人,特别是2024年刚安置人员,我局将持续关注,做好跟踪服务工作。
(3)积极与税务部门合作,发放税收优惠政策手册500余份,在适应性培训时同区委研究室、税务、银行等部门合作,邀请骨干力量为退役军人讲解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税费优惠政策和金融优惠政策,助力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
2.关于“推荐就业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1)9月,举办小型招聘会一场,共有62人参加,采用邀请企业HR集中宣讲和实地走访相结合的方式,参观了京东物流和乐凯光电两家企业,共3人应聘成功并入职。
(2)10月,我局根据要求动员辖区内退役军人参加“十一”招聘会和省厅组织的“百城联动”专场招聘会。
(3)11月,举办了一场“一对一”的精准招聘,神盾保安公司帮助市法院招聘一名辅警,按照招聘要求,筛选出一名符合要求的退役军人,并陪同其现场面试,当前该退役士兵已成功入职。截止到12月10日,已推送宣传省属“优岗”岗位二十三期、市级“双优”岗位二十八期。
3.关于“跟踪服务管理几乎空白”问题的整改。
(1)8月底,举办了一场退役士兵大学生座谈会,了解他们毕业后就业创业的规划;依托适应性培训开展今年新增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摸底调研,了解他们就业创业方向,拟定年度工作重点。
(2)10月,依托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对近3年退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建立就业创业长效服务电子台账,经统计全日制学历教育172人,二次入伍3人,自主创业23人,暂无工作意愿23人,正在找工作88人(以2024年9月退伍为主),已对88名有求职需求的退役士兵建立电子台账,有合适的工作岗位和招聘会信息及时通过微信工作群推送。下一步将继续定期汇总统计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情况,并对有就业需求的退役士兵对口培训、按需供岗、精准就业、视情帮扶。
4.关于“优待证未能实现应办尽办”问题的整改。
(1)利用各种宣传平台,多形式、多渠道进行优待证申领政策及办理指南宣传,借调研、走访慰问以及百名局长下基层志愿服务等线下渠道,广泛宣传优待证办理政策。
(2)对未办理优待证人员进行梳理。经过梳理,全区已完成优待证办理18579人,有3021人未办理优待证,其中已申请未办结241人,已通知暂未办理212人,死亡去世人员665人,原信息采集系统导入军人家属及现役军人947人,已在异地办理547人,外区市278人,只建档立卡不符合办理优待人员131人,目前建档立卡系统对去世及不符合办理优待证等人员暂时不支持核减。综上,当前我区优待证办理完成率为98.89%。
(3)后期继续做好优待证的受理、审核、发放工作,继续优化服务举措,拓展优待服务项目,提高优待证“含金量”,让退役军人获得感成色更足。
5.关于“光荣牌悬挂工作不够严肃庄重”问题的整改。
(1)严格落实政策。11月12日,组织镇(街道)相关业务人员开展光荣牌悬挂工作培训,对《光荣牌悬挂服务管理工作规定(试行)》认真学习、讲解。多次强调悬挂前要充分尊重军人军属意愿,杜绝一切自行领取的行为,确保好事做好,实事做实。
(2)规范动态管理。省退役军人事务综合管理平台“光荣牌发放”模块已投入使用,我们对新一批光荣牌进行编码,并完善悬挂对象人员类别、户籍所在地、现常住地、悬挂时间、悬挂方式和变动情况等基本信息,及时导入系统做到第一时间掌握和更新。
(3)强化监督检查。通过实地走访和电话抽查相结合,调查服务对象满意度。10月、11月,双拥办两次对每个镇(街道)各抽取10名现役军人家庭、10名退役军人家庭进行电话抽查,了解光荣牌悬挂情况,反映已全部上门悬挂完毕,并对破损光荣牌及时更换。
6.关于“一件事改革持续加强不够”问题的整改。
省厅“一件事”系统已于2023年正式运行,目前退役军人退役报到主要依托该系统进行。截至目前,相关工作人员已熟知业务政策且能够熟练掌握系统并加以运用,2024年下半年,我局在退役报到时不断加强“一件事”系统政策宣传,引导退役军人积极使用该系统;同时主动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反映遇到的问题(例如:从2024年3月1日起退役的军人,其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通过部转移系统联网办理,取消纸质材料传递),对后续系统如何优化等提出相应建议。2024年我区所有接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转业军士、转业干部等,均已通过“一件事”系统办结完毕,办结率和及时办结率均为全市第一,真正做到高质量服务保障退役军人。
7.关于“服务载体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根据国家退役军人事务部下发的退役军人事项服务指南制定各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每月任务清单,根据清单完成各项分解任务。在全区推动的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上也再次明确各个服务站服务职能,各镇(街道)配合度提升,同时充分利用服务阵地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政治理论学习等活动。3月、9月、12月三个入退伍时间节点,各镇(街道)重点做好“四尊崇”“五关爱”,并将“六必访”做在平时,退役返乡必访、立功受奖必访、英模典型必访、重要节日必访、遇到困难必访、重大变故必访。2024年以来,在各镇(街道)的积极配合下,在“慈助老兵—关爱困难退役军人”慈善救助项目中,共为60名低保困难退役军人争取6万元帮扶资金。在困难烈属子女助学项目中,为烈士曹某儿子曹某某申请救助金5000元。在省“双徽闪耀”助学项目中,为2名符合条件的困难大学生申请帮扶救助,每人发放5000元救助金。在省“双徽闪耀”救助项目中,为2名符合条件的急难特困退役军人申请帮扶救助,发放1.5万元救助金。在烈属大病救助项目中,为1名符合条件的困难烈属申请慰问金5000元。在烈属走访慰问项目上申报2名困难烈属,共发放2000元慰问金。2024年以来,申报省季度慰问困难退役军人 2人,共计发放救助资金6000元,申报市级困难慰问资金1.6万元,慰问困难退役军人16人。结合“四访四送”活动,截至目前全区走访达2000余人次,联系退役军人做到常态化。以上开展的活动各镇(街道)全部及时上传到省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系统。
8.关于“老兵调解并未实际发挥作用”问题的整改。
(1)局党组及时研究制定《宿城区退役军人老兵调解员聘用办法》,对老兵调解员聘用条件、工作职责、工作纪律、考核管理及待遇保障等方面进行规范,重新约定每周至少两天轮流到局里参与来访接待、矛盾调处等工作,并给予固定工作补贴。
(2)按照聘用办法重新聘用了陈某某等4名具有一定调解能力、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律师、退休司法工作者、村支书记作为老兵调解员。老兵调解工作质效和作用发挥进一步提高。
(3)新聘用的4名老兵调解员按照聘用办法,常态开展工作,共参与来访接待、矛盾调解12次,成功调解了陈某、王某等2件矛盾问题。
9.关于“烈士纪念设施管护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成立工作专班,局党组书记高度重视,责成保护中心立即对全区所有烈士纪念设施进行自查自纠。强化属地政府主体责任,明确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为本区域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第一责任主体。
(2)安排专人对龙河烈士陵园内的建筑材料进行整理,对垃圾、杂草进行集中清运,草坪、绿植聘请专业人员进行修剪,对场地进行平整,目前此项工作已完成。
(3)对龙河烈士陵园倒塌院墙安排服务站工作人员对维修项目进行评估,协调建设资金,目前倒塌的院墙已重新修砌粉刷完毕,同时对陵园大门、纪念碑底座、陵内道路、地砖进行整修,陵内其余的院墙进行刷新,目前此项工作已完成。
(4)对零散烈士墓进行修缮,目前已完成5座烈士墓修缮,后期对符合修缮条件的烈士墓将及时跟进。
10.关于“履行主体责任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责任分解,层层落实。局党组书记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各自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目前,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11次,党组书记上党课1次。
(2)9月14日,召开廉政风险点防控排查工作会议,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对优待抚恤、退役安置、财务管理等高风险领域进行了专项排查,共排查出6个风险点,针对风险点明确防控措施和责任对象。进一步加强对廉政风险的防范管理,增强反腐倡廉工作实效。
(3)11月19日,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区“严防极端案件维护社会稳定专题部署会”及市局有关会议精神,开展退役军人领域矛盾风险排查,去重后共排查出43个矛盾问题,已会同相关单位落实好“三到位一处置”工作要求,做好化解稳控工作。
(4)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节前廉政暨安全警示教育,严格落实警示教育、工作提醒等制度,立足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召开全体工作人员座谈会2次,开展党员干部谈心谈话25次,做到谈问题、谈意见,及时敲响“警钟”,让谈话对象“红红脸”“出出汗”。
11.关于“重大事项讨论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1)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形成制度化、经常化。对研究事项,鼓励班子成员畅所欲言,把意见讲完,把理由讲透。实现重大事项集中讨论决定。
(2)局党组书记约谈相关负责人。目前,负责会议记录人员已对党组会议议题、调研论证、集体讨论等过程进行详细记录。
12.关于“大额费用未上会研究”问题的整改。
(1)5月21日,研究制定《“三重一大”事项工作制度》,对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必须经集体研究决定。大额费用上会研究得到落实。
(2)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针对前期存在的问题,加强财务报销流程监管,无会议记录的一概不予报销。
13.关于“未严格执行末位表态”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局党组书记在班子成员没有充分发表意见之前,不发表“引导性”意见,先听大家的,后谈自己的,不先入为主。领导班子的议事决策程序进一步规范。
14.关于“服务态度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
(1)10月9日,局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包含窗口服务人员)进行一对一谈话,了解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压力,梳理出导致态度差的常见原因,进一步增强全体干部的责任意识。
(2)10月28日,局党组书记对窗口工作提出要求,设定明确、可量化的评价标准,积极引导办事群众对窗口人员的满意度进行评价,对服务态度好、群众评价高的工作人员给予表扬,对多次因服务态度问题被投诉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有了明显转变。
(3)11月8日,组织窗口工作人员参加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能力提升“大讲堂”,对服务意识、沟通技巧、情绪管理等相关内容进行讲解。通过教育培训,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得到提升。
(4)坚持每周晨会制度,传达最新工作要求,教育引导全体工作人员爱岗敬业,提高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制定详细的窗口服务规范,明确工作人员的服务标准和行为准则。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有所提升。
15.关于“违规吃喝问题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1)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强化制度执行,严格审核流程,未按规定履行前期审核手续的一律不予报销,在实际工作中区分军休老干部活动用餐与工作人员加班用餐标准,在组织开展军休老干部活动时提前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并报局党组研究同意后按照方案执行,提供老干部活动用餐(活动方案及党组研究作为报账依据)。
(2)对工作人员确因工作加班需要提供加班餐的,严格按照财政规定的加班餐标准提供(申请单作为报账依据)。目前已整改到位,无违规吃喝情况。
16.关于“内部管理不严”问题的整改。
(1)针对公车问题,加强内部管理,建章立制,对驾驶员谈话提醒,进一步完善《公车使用管理制度》并报局党组研究,重新制定公车使用管理登记本,详细记录每次出车日期、起始地、目的地、乘坐人员、行驶公里数、加油记录、维修记录、驾驶员签字、派车人签字等详细信息,要求驾驶员每次出车后详细记录在公车使用管理登记本上,目前已经整改到位,无公车使用不规范问题出现。
(2)针对慰问活动问题,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在每次慰问前向局党组请示购买物品数量、单价,经党组同意后货比三家进行采购,在上门慰问军休老干部时制作相应的表格,注明物品名称、数量、领用人签字等详细信息,军休老干部领取慰问品时按要求进行签字确认,目前已整改到位。
17.关于“工程施工管理混乱”问题的整改。
局党组发现问题后对工程进行重新安排审计,完善相关佐证材料,要求在以后的工作中引以为戒,严格执行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依法依规进行招标采购活动,严格审核流程,杜绝发生类似事件。目前已经整改到位。
18.关于“上轮巡察发现的部分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问题的整改。
(1)8月7日,局党组书记对条线分管领导和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进行了谈话和警示提醒,分管领导切实担起领导责任,对上轮巡察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相关责任科室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整改措施。
(2)采取企业定向招聘和“一对一”录聘,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质量有所提高。各科室每周报送“周计划”,对上周工作进行总结,对本周工作制定计划,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在周例会、党组会等会议中,对当前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对进度滞后的工作进行批评,并督促其尽快整改,强化了跟踪问效机制。个人借款归还不及时问题已整改。印发《宿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财务管理规定》,工作人员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
(3)把巡察整改 “回头看” 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定期对重点问题、关键环节进行跟踪检查,不断提升内部治理水平和工作效能,并形成长效机制。
(二)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1.关于“氛围打造不够持续浓厚”问题的整改。
(1)常态化保持和维护双拥宣传广告牌、小品,利用区内大型电子显示屏播放双拥宣传。积极利用新媒体、新载体开展宣传。不断创新创优活动形式,扩大双拥社会影响。发挥我区国家级、省市级及区级三届最美退役军人先进典型引领示范作用。
(2)双拥宣传作用得到持续发挥,双拥知晓率不断提升。2024年在《新时代中国双拥》、《解放军报》等国家级报刊、杂志上稿4篇、省级平台上稿3篇、市级平台上稿24篇。通过开展“走边防 看亲人”、“城连共建”、“新兵守国 老兵守家”、“舰校共建”、军地联合送喜报等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出浓厚的拥军优属氛围。“新兵守国 老兵守家”中,国家级典型王爱东向新兵赠送书籍,邀请王某某、殷某某、罗某某等最美退役军人与新兵结对,助力新兵建功军营。
下一步,将积极谋划打造双拥宣传新阵地,打造新的双拥街区和主题公园,将远洋未来广场打造成社会化拥军优抚示范街区,推动镇(街道)打造双拥主题公园。“八一”前后,组织一次集中宣传,以双拥应知应会知识为主,丰富形式、广泛动员,营造良好迎检氛围。广泛开展双拥活动,持续扩大社会影响。积极发挥区爱国拥军促进会作用,开展“老兵看宿城”一日活动,组织退役老兵、军烈属户、军队离退休老干部到朱海、牛角村、朱瑞故里等地参观,看今朝宿城发展。开展“乐享宿城”惠军活动,组织重点优抚对象到双拥街区参观体验。开展“大手牵小手、齐步向前走”荣军活动,组织现役军人家属及子女到部队参观。继续发挥宿城区先进典型作用,组织已评选典型书信寄语新兵,激励新兵更好成长。
2.关于“教育培训缺乏实效性”问题的整改。
因之前的承训合约已到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最新培训政策还未出台,根据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通知要求,退役军人个性化培训、创业培训、职业技能培训暂缓开展。截至2025年2月14日,我局坚持就业导向,已完成退役军人补贴性教育培训承训机构征集和初审工作,已报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下一步,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确定新一轮承训机构后,及时组织春季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进行适应性培训,并配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做好个性化培训和创业培训。
3.关于“创业就业帮扶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截至目前,已完成2022年至2024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情况摸底,正在进行辖区军创企业摸底工作,初步撰写完成《促进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初稿)》。下一步,将开展未就业退役军人及就业困难退役军人就业意向统计工作,开展军创企业走访调研工作及“三送三促”活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2962020;电子邮箱:sctyjrj@163.com。
中共宿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