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巡视巡察
字体大小:
中共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19-03-05   信息来源:经开区纪工委   访问量:0   保护视力色:

 

中共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823日至93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进行了巡察。121日,巡察组向经开区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市委第一巡察组共向经开区反馈7大类1769个问题,问题反馈后,经开区党工委高度重视,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按照巡察组提出的整改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定方案,层层压实责任,推动整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一)及时动员部署,提高整改站位。121日下午,经开区召开党工委会议,传达学习巡察反馈会精神特别是张书记讲话精神,全面部署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动员全区上下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真正把巡察整改工作体现在加快发展上、体现在树立标杆上、体现在狠抓落实上,全力推动经开区发展迈上新台阶。1216日,党工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开展严肃的批评与自我批评。集中整改期间,党工委坚持每周召开一次推进会,听取巡察整改情况汇报,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整改压力层层传导、整改责任层层压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整改合力。123日,经开区党工委印发《关于落实市委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方案》,成立由市委常委、区党工委书记张昊任组长,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王瑞任副组长,其它班子成员为组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时,制定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事项责任清单,市委巡察反馈的69个问题均明确区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形成整改合力。为进一步提高整改实效,从全区抽调12名精干力量充实到整改办,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全区整改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三)细化推进举措,保障整改落实。建立巡察整改对账销号机制,严格对照反馈意见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定期对各单位对账销号情况进行汇总梳理。实行月督查制度,每月对各单位巡察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对因敷衍塞责等因素导致整改进度滞后、影响整体工作进展的,分管领导向党工委说明情况,并由纪工委对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启动问责程序,确保整改质量。

(四)坚持标本兼治,提升整改实效。整改过程中,经开区党工委准确把握政治和业务、解决问题和促进发展的关系,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与项目集聚、发展转型、改革创新、从严治党等工作相结合,科学谋划、统筹推进,努力把巡察整改的成果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成果。同时,在抓好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的前提下,深入分析研究存在问题,全面查找制度机制建设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加快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切实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真正通过建章立制达到治标治本的效果。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36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促进开发区发展相关部署要求的思路举措不具体、不扎实,没有聚焦主业,发展定位不准,生态+特色发展成效不显著,转型升级步伐较慢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加快四个示范区建设推动园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明确发展定位,确立发展目标,制定发展措施,加快我区高质量发展步伐。二是制定《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2018年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办法》,优化招商引资考核任务及权重,设置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河长制、空气优良天数比率、PM2.5年均浓度、生态高效农业等指标,持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三是制定《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贯彻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521”工程的实施细则(试行)》,围绕工业经济提升存量、优化增量、提高质量的原则,深入推进市“521”工程实施意见,明确对五大提升行动的具体目标。

2.关于产业集聚带动经济实力增强的效应不突出,‘2+1’特色产业支撑带动作用偏弱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加快食品饮料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等文件,努力实现三大主导产业百亿级突破。二是加强项目招引,分别于1214日、1220日在厦门、慈溪组织投资环境说明会,参会人员均达30人以上。三是制定《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重大产业项目推进管理办法》,明确项目申报与确定、推进与管理、考核奖惩相关规定,提高项目管理服务水平。

3.关于大项目引进未进入良性循环,工业项目建设呈现后劲不足趋势。据市招商引资考核通报,2015—2017年开工项目逐年递减,分别为21个、16个、11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2019年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办法》等文件,明确各部门在招商引资工作中的责任,以及项目申报与确定、推进与管理、考核奖惩相关规定,提高项目管理服务水平。二是印发《工业企业投资项目服务指南》手册,从项目签约到办理不动产权证,明确每个事项的办理条件、提交材料、办理流程、承诺时限等,提高代办帮办效率。开展企业走访座谈活动,进一步了解企业动态信息,帮助协调企业诉求,同时对帮办部门的服务质量进行测评,已走访企业105户、测评32个帮办部门,收集诉求22条。

4.关于科技创新能力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进一步完善全区科技创新工作机制,量化发展目标,加强措施保障,提升整体科技创新水平。二是围绕我区“2+1”主导产业发展需求,不断完善服务平台建设,123日西交大宿迁科技园正式获批省级创业示范基地,128日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江苏分院暨智能家电研发创新与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正式揭牌运行,1227日西交大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到我区考察校地校企合作事宜。三是加强产学研对接,按照多频次、小班化、专业化要求,积极开展各类创新活动,截至目前,共开展校企对接活动4次,科技金融专场对接活动1次,创业辅导培训讲座1次,共邀请10余名专家和90多家企业开展交流。四是强化政策支持,制定《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若干政策(试行)》,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从企业创新能力建设、创新服务平台建设、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知识产权保护、科技金融扶持五大方面提出保障政策。

5.关于农业面源污染仍有发生,舆论宣传引导力度不够,维护农田生态系统平衡需要进一步实化、细化工作举措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实施方案》,保障农业可持续发展。二是签订养殖户污染治理协议书,与三棵树街道、南蔡乡分别签订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目标责任书,与26户养殖户签订了养殖户污染治理协议书,进一步明确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相关责任和义务。三是开展农业污染源普查,201811月起,对我区农田5个不同类型农场进行抽样调查,包括二都家庭农场、丁凯家庭农场、明敏家庭农场、周修友家庭农场、池伟家庭农场,尚未发现污染问题。四是制定《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推进方案》,扎实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五是开展维护农田生态系统平衡检查,对南蔡乡、三棵树街道畜禽养殖整治、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了现场检查。

6.关于领导班子成员之间沟通交流不够顺畅,有的班子成员谋大局、抓要事、攻难点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强。推动解决重大问题的办法不多、压力传导不到位,全区上下一盘棋氛围不浓厚问题的整改。

一是定期召开领导班子会议,讨论研究三重一大等事项,加强班子成员间的沟通,发挥集体智慧解决工作难题,2018年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和党工委会议共18次。二是提高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民主生活会质量,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相互批评等方式,强化大局意识,提高勇于担当、攻坚克难的能力和素质;2019124日,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首次以学习报告会形式,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三是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在目标综合考核中增加对领导班子成员的考核内容,实行班子成员考核与分管工作完成情况、抓工作落实情况、招商引资实绩挂钩,进一步调动领导班子成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四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交办事项督促检查工作的通知》,对2018年度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交办的104件事项进行跟踪督办,对限期内未完成事项严格兑现考核。

7.关于出台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关文件,大多是直接转发省、市文件,未能结合经开区实际明确有针对性的内容、举措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指导意见》等文件,推动全区广大党员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为加快四个示范区建设,推动经开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二是每月20党员活动日前印发《关于明确当月党员活动日有关安排的通知》,指导全区各级党组织抓好党员学习教育工作,201812月以来共印发2次。三是坚持每月对全区各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建巡查,印发督查通报,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201812月以来共开展2次,印发通报2期。

8.关于理论学习研讨交流不够,多以摘要领学上级会议、文件精神为主,学习形式单一、理论与实践结合不紧密,达不到入脑入心效果,未能真正起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的作用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意见》,对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提出明确要求。二是制定《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9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全年计划安排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不少于12次,集体学习研讨6次,学习报告会4次,专题调研2次,红色基地党性教育1次。2019124日,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首次以学习报告会形式,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丰富了学习形式。三是对全区各党委落实《全区乡(科)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学习计划》情况进行督查,印发督查通报。四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党支部每年开展研讨交流学习不少于6次,推动学习研讨向下延伸。

9.关于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宣传未给予足够重视,一些党员干部学习主动性、自觉性不高,存在被动应付心理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2019年工作安排》等文件,推动全区广大党员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为加快四个示范区建设,推动经开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二是面向全区党员干部群众发放《理论学习口袋书》《党的十九大精神知识应知应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100题》等理论学习小册子,便于党员随时随地学习新思想新理论。三是加大宣传氛围营造,利用新闻媒体、社会公共场所、社区LED大屏、小区宣传栏、辖区高炮等平台载体,广泛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10.关于抓意识形态工作不严不实,对意识形态工作是什么、抓什么、怎么抓认识模糊,开展工作手段、方法不多,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综合目标考核、干部述职和民主生活会等内容,有的党员干部片面认为意识形态工作是宣传部门的事情,口头上重视,行动上忽视问题的整改。

一是20181227日,党工委举办中心组学习会,邀请市委宣传部有关领导就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培训,就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培训,增强党员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和理解。二是制定《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主体责任问责追责办法》,进一步压实基层党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推动意识形态工作在基层落实落地。三是20181220日,印发《关于明确12月份党员活动日有关安排的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组织党员学习《党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导则》和意识形态八要八不准,各党支部均组织党员进行了学习。四是在2018年度经开区高质量考核文件中,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各单位综合目标任务中。做好2018年度全区科级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干部考核。2019124日,召开2018年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述职会,听取各党委(支部)书记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述职报告。2019128日,召开党工委民主生活会,党工委班子成员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内容,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11.关于宗教管理不到位,存在隐性宗教活动场所,有的基层党员参与封建迷信和宗教活动问题的整改。

一是成立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宗教管理职责。二是印发《关于建立民族宗教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的通知》,建立区、乡(街道)、村(居)三级民族宗教工作网络,加强党和政府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防止工作中出现缺位、错位和空位现象,经梳理,全区共有合法教堂数量14所、信教群众2000余人。三是加强政策宣传,201811月组织宗教场所(堂点)负责人集中学习宗教政策文件,印发江苏省《宗教事务条例》,做到每户一册。四是开展全区宗教场所检查工作,20181226-2019120日对区内宗教场所(堂点)进行全面排查,重点关注宗教场所使用、信教人员、传教内容和形式等。五是在全区32个村(居)选派宗教场所党员联络员,负责对接联系各个宗教场所(堂点),密切关注信教人员,杜绝党员参与封建迷信和宗教活动现象。六是每季度利用党员活动日至少学习一次基层党组织宗教工作相关规定,加强党员无神论教育,严明党员不得信教的政治纪律,2019年以来已开展学习1次。

12.关于干部队伍年龄结构有待优化,全区104名科级干部中,35岁以下只有7人,35岁至45岁有42人,干部交流渠道较窄,职务晋升空间较小问题的整改。

一是针对我区在干部年龄结构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分析,认真思考和谋划下一步选人用人工作。二是注重对年轻干部的培养、锻炼,进一步落实年轻干部跟班学习制度,分批次、有计划地让一部分年轻干部走向关键岗位,逐步改善我区干部队伍年龄结构。目前共有7名基层干部在组织宣传统战部、监察审计局跟班学习,首轮跟班学习时间为3个月。三是制定《关于加强青年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大对年轻干部的培养和使用,进一步优化干部年龄结构。

13.关于干部队伍专业化不足,‘2+1’主导产业方面的专业化人才较少,熟悉经济管理、财政金融、建设规划的专家型干部不足,人岗相适匹配度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就我区干部专业结构进行全面分析,充分认识我区在干部专业结构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刻分析原因,认真思考和谋划如何培养更多专业型和专家型干部。二是制定《关于加强全区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的意见》,突出对干部再学习、再深造的鼓励,引入一定奖励机制,进一步合理干部专业结构。三是统筹谋划,每年有计划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与园区发展相关的招商、经济、建设、规划等人才。201811月开发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个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共计20名,范围涵盖招商、建设、交通等方面。

14.关于干部绩效考核未能拉开差距,一定程度上存在大锅饭现象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绩效考核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结果运用,发挥激励约束作用,增强绩效管理指挥棒功能。将绩效考评结果作为对单位及个人评先、对领导干部行政问责的重要依据,落实奖惩,倒逼全区各单位奋勇争先。二是制定《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实施办法(试行)》《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推进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试行)》三项机制文件,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15.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存在前后两年同一领导剖析材料多个段落雷同、对别人批评意见完全雷同,以及不同干部剖析材料部分内容雷同等现象问题的整改。

一是做好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明确所有领导在民主生活会前要集中开展1次谈心谈话。二是制定《关于进一步提高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质量的指导意见》,每次民主生活会召开前,对所有领导的对照检查材料逐一审核,避免再次出现雷同现象。三是制定《关于进一步提高基层党委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质量的指导意见》,明确乡(街道)党委民主生活会要请党员科级干部一并参加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村(居)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两委班子中党员同志一并参加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同时,区党工委抽调人员组成若干督导组,做好全区各基层党委的民主生活会督导工作。各基层党委也成立督导组,做好各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督导工作,以确保民主生活会质量。

16.关于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有的领导班子成员未能正常参加支部活动,活动记录有不实现象,如个别领导干部一年参加支部活动4次,但活动记录记成8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的意见》,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认识,加强督促和提醒,进一步明确有关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二是定期对全区各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建巡查,通过查阅《基层党支部活动手册》,全面检查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情况,201812月以来已开展党建巡查2次。

17.关于党费存在未缴、不足额缴纳等情况,如20178月前投资促进局党支部部分科级干部未按标准足额缴纳党费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对党员是否按月足额缴纳党费进行全面检查,进一步规范全区党费收缴工作。二是在 201795日印发的《关于全区8月份基层党建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通报》中已对有关问题在全区范围内进行了通报,投资促进局党支部也于20179月对相关人员党费进行了重新核定,并督促相关人员已将党费补缴到位。三是就此事对有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18.关于统筹谋划基层党组织建设用力不足,具体从事党建工作人员较少,督促检查力度偏弱问题的整改。

一是按照市委组织部相关文件要求,每个乡街道配备组织委员、组织干事、组织员,充实人员力量。二是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三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为各基层党组织配备纪检(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切实解决基层党组织抓党的建设工作人员较少问题。

19.关于多个机关党支部落实区党工委下发的《全区非公企业两个覆盖提升活动实施方案》和《关于加强结对共建企业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通知》精神不积极、不主动、效果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一是集中开展非公企业党组织查问题、抓整改、促提升专项行动,20181228日召开会议部署落实。20181月底,对全区124家重点企业实现家家到,指导已建立党组织的31家非公企业逐条对照问题清单开展自查,区两新党委围绕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存在问题,制度全年工作方案。二是制定《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2019年非公有制企业党建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大力开展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提升行动,促进党的组织和政治优势转化为企业发展优势。三是每月对非公企业党组织开展党建巡查,印发督查通报,推动非公企业党组织各项工作和党建指导员责任落实,201812月以来开展巡查2次,印发通报2期。

20.关于存在违规发放补助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给予诫勉谈话1人,提醒谈话1人,违规发放的补助已全部退回。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严肃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津贴补贴发放工作纪律的通知》,严明发放纪律,强化制度刚性约束。三是实行季度财务检查,重点检查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812月起对南蔡乡、组织宣传统战部等10家单位开展了季度财务检查,未发现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1.关于招待费偏高,有的乡镇街道招待费支出较大,存在明显超支现象,且2017年度较上年未降反升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给予诫勉谈话3人,提醒谈话2人,违规款项已退回。二是制定《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务(商务)接待财务管理办法》,明确公务(商务)接待相关标准和要求,堵塞制度漏洞。三是实行季度财务检查,在检查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的同时,检查招待超标、手续不全等问题,201812月起对南蔡乡、组织宣传统战部等10家单位开展了季度财务检查并及时进行通报。

22.关于有的中层干部人情往来较多,借婚丧喜事大操大办,收受服务对象礼金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关于严禁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的规定》(宿办发〔2014107号)相关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行事项报备,2019年以来已报备两例。对未报备或不如实报备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对大操大办或借机敛财的违纪行为,快查重处,形成震慑。二是坚持正面倡导,20191月开展崇尚勤俭节约严禁大操作大办倡议活动,全区党员干部在学习有关规定的同时,人人签订承诺书,领导干部带头树立新风尚,增强制度执行的号召力。

23.关于日常监督存在好人主义现象,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报告不及时,处置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工作问责办法(试行)》(宿开纪〔201832号)学习,增强纪检监察干部严格监督执纪的行动自觉和自我约束,对日常监督、问题处置不到位的严肃追究责任。二是制定《推动三提三铁三过硬”2019年实施项目开展打铁必须自身硬专项行动方案》,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履职能力。三是强化《关于区纪工委(监察审计局)各纪检监察室和纪监审查室分工联系范围等工作的通知》落实,从2019年起区各部门各单位按月向区纪工委报备相关事项,强化各纪检监察室、纪监审查室对联系单位的日常监督,提升监督执纪问责意识;常态化运用通报、监督建议书(意见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整改,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六大纪律等问题处置到位。

24.关于运用四种形态尺度把握不准,未做到越来越严,如2015年纪检部门检查发现工作人员上班时间看视频,相关人员被给予警告处分,而2018年发现工作人员玩游戏仅被通报批评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2015年与2018年两起工作期间看视频、玩游戏问题处理情况进行调查,就适用尺度问题的历史背景、具体情形作出说明。二是加强问题线索的研究会办和审核,严格执行《中共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监督执纪三项谈话实施办法(试行)》,准确把握适用情形,确保程序规范与谈话效果统一。

25.关于开展廉政谈话不规范,一些谈话内容与党风廉政建设无关,有的廉政谈话变为被谈对象汇报工作;有的党组织将民主生活会前的谈心谈话、干部任前廉政谈话混同于运用第一种形态的提醒谈话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员干部廉政谈话导则(试行)》,加强对落实廉政谈话制度的指导,规范廉政谈话的运用。二是强化两个责任纪实平台的运用和提醒,201812月底对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班子成员第四季度两个责任纪实平台录入情况开展检查,督促相关领导对存在纪实不规范的情形进行整改。

26.关于有的办案周期较长,如20179月立案的贪污案至今未办结问题的整改。

一是个案问题已与市纪委、市检察院进行对接,相关涉案人员已于1215日处理到位,此案已了结,处理结果已上报市纪委案管室。二是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其它案件均按规定时间办结。

27.关于未能有效实施一案双查,有的违规违纪案件查处后没有倒查领导责任,如20177月查处的南蔡乡13名党员干部骗取农业保险案,未进行问责追责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相关领导进行追责,诫勉谈话2人,提醒谈话3人。二是制定《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一案双查办法(试行)》,进一步压实两个责任,严格落实一案双查

28.关于基层监督力量薄弱,有的基层党组织没有配备纪检委员,一些基层党组织主动监督意识不强,日常监督管理缺位问题的整改。

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三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各基层党组织配备纪检(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切实解决基层监督力量薄弱的问题。

29.关于巡察组进驻巡察以来接到征地拆迁方面信访件8件,集中反映三棵树街道征地补偿、安置等方面问题问题的整改。

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征地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补偿安置,依法依规实施征地拆迁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发生。二是深入开展征地拆迁领域信访问题化解工作,就做好8件信访件化解作出安排并深入开展征地拆迁领域信访问题梳理排查,及时消除信访苗头。目前,8件信访件已化解到位5件,剩余3件中的1件已引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其他2件属无理要求,已落实信访包保稳控责任。

30.关于纪工委针对内部巡察审计发现的廉洁风险点较多、乱发津补贴等问题,没有及时提出《监督建议》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内部巡察审计反馈的问题进行回头看,对发现的13家单位34个问题下发《监督意见书》,限期整改到位。二是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巡视巡察审计等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意见》,明确整改主体责任,强化督促检查,完善推进机制,确保中央、省委、市委巡视巡察审计等反馈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31.关于纪检监察机构三转不到位,如古楚、黄河两个街道纪委副书记兼任党政办主任问题的整改。

对古楚、黄河2个街道纪委副书记兼任党政办主任情况进行整改,新配有关纪检监察人员。20181210日,印发《关于张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32.关于廉洁风险排查不深入、不细致,防控措施不够有力,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需要加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在全区范围开展廉政风险点再排查,对全区各部门各单位排查的廉政风险点逐一审核,对不细不实的3家单位13份排查表退回重新排查。二是结合廉政风险点排查和日常监督情况,针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进行专项提醒,于121日对5家单位10个重点岗位下发廉政风险提醒单”10份。

33.关于开发总公司主体工作体现在融资方面,一些工程项目台账资料不全不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关于深化区属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进一步转变开发总公司工作职能,明确今后发展重点为区内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营、发展运作、金融和综合服务、资产管理等方面。二是制定《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明确项目档案的整理要求、移交步骤、移交时限和保存方式,确保建设项目档案收集、管理和利用。三是印发《关于撤销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等指挥部(领导小组)的通知》,取消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等7个建设指挥部,工程建设监督指导职能全面收回,统一由区建设局负责。对2015-2017年实施的市政水务、园林绿化及房屋建设三大类121项工程档案资料进行回头看,并委托第三方对整理完善的18352册档案资料进行登记造册,逐步移交市、区两级档案管理部门。四是印发《关于开展工程档案管理业务培训的通知》,区开源置业根据该通知要求,于20181226日、125日分别组织人员对招投标及档案整理业务知识进行了学习。201812月底对2018年工程档案进行检查,查漏补缺,确保工程档案齐全。

34.关于针对省委第四轮巡视发现的有的教育基础设施危旧,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共性问题自查整改工作存在突击现象,如对村办幼儿园危房问题,制定整改措施为园舍安全排查鉴定,实际举措为6天内完成幼儿园注册许可排查,所附台账中撤销的幼儿园名单与停止办园的幼儿园名单不符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全区幼儿园园舍安全排查鉴定工作回头看,成立经开区校舍安全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全区幼儿园园舍安全进行全面回头看,共排查全区27所幼儿园,未发现存在园舍危房现象。二是制定《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管理办法(试行)》,重申校园安全具体管理措施,形成定期检查制度,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三是对有的教育基础设施危旧,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台账进行补充完善,收集整理无证幼儿园清理整顿、安全排查鉴定等相关台账资料。四是对存在问题的责任人提醒谈话,全面了解情况,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

35.关于2018年市审计局扶贫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反馈的问题整改不彻底,反馈的12个问题有2个整改不到位,如对扶贫小额贷款用途不规范问题未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问题的整改。

一是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经开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1221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审议并高票通过《市经开区关于2017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二是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巡视巡察审计等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意见》,明确整改主体责任,强化督促检查,完善推进机制,确保中央、省委、市委巡视巡察审计等反馈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三是开展金融扶贫政策落实情况专项督查,2018829日,印发《关于开展金融扶贫政策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开展为期1个月的金融扶贫政策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共抽查66户扶贫小额贷款使用情况,全部规范使用。四是对存在问题的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共处理9人,其中,给予党纪处理3人,第一种形态处理6人(诫勉谈话2人,提醒谈话2人,通报批评2名科级干部)。五是制定《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扶贫贷款管理办法》等文件,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小额扶贫贷款使用。

36.关于内部巡察力量不足,缺少专职人员,从政治角度查找问题的能力偏弱,推动被巡察党组织整改问题、建章立制力度不够,政治巡察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一是结合经开区实际,制定巡察机构的三定方案。二是强化巡察人才培养,在今后的各类人员招录中注重对巡察工作所需人才的引入,在经开区现有人员中加强对巡察人才的培养,逐步加强巡察力量。三是进一步完善巡察制度,加强巡察队伍建设。抽调专门人才,充实督查力量,共同开展巡察工作。目前区党工委已开展四轮巡察,每轮巡察从组织宣传统战部、监察审计局、财政局、公安分局等部门抽调业务人员参与巡察工作。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33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经济总量在全市占比虽逐年提高,但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带动作用尚未彰显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加快四个示范区建设推动园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明确发展定位,确立发展目标,制定发展措施,加快经开区高质量发展步伐。二是制定《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加快智能家电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等文件,努力实现三大主导产业百亿级突破。三是汇编《工业企业投资项目服务指南》手册,制定《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重大产业项目推进管理办法》,开展企业每月走访座谈活动,及时了解企业动态,会办解决企业困难,提高企业帮办服务水平。四是对2018年税源进行全面排查,加强税收征管,确保应征尽征;开展2019年税收征管和税源排查工作。五是制定《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贯彻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521”工程的实施细则(试行)》,围绕工业经济提升存量、优化增量、提高质量的原则,深入推进市“521”工程实施意见,明确对五大提升行动的具体目标。下一步,将加强执行《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企业综合评价分类管理实施意见(试行)》,对全区工业企业进行综合评价,通过企业亩均销售、亩均税收等指标综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推行企业分类管理和精准服务。

2.关于土地利用率较低问题的整改。

一是根据《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企业综合评价分类管理实施意见(试行)》,对列入D类的120家企业进行梳理分析,将税收低、停工、停产的60家企业纳入淘汰企业数据库。二是编制《待盘活项目手册》并分发各招商局,在招引项目时优先推荐,盘活存量用地。三是根据企业分级评价成果和十项工程的推进要求,2018年完成盘活闲置低效用地1058亩,排定2019年计划收储工业项目1017亩。落实201887日与宿迁产发集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书》,多方接洽意向企业,为收储工作提供资金支持。四是严格项目供地审查。制定《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项目用地审查导则(试行)》,依据《江苏省建设用地指标(2014年版)》,按照产业类别及生产规模核算企业生产所需用地规模,杜绝土地粗放利用。对单独供地项目,在组织挂牌时审查招商项目的进区投资协议;对未达到单独供地条件的项目可以进驻标准厂房;对达不到环保要求和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一律不得挂牌供地。五是对进区工业项目合同标准化文本进行完善,强化合同规范约束和对赌性条款,目前已形成初稿,正在修改。下一步,将继续保持与意向企业的联系,为收储工作争取更多的资金支持,同时,加快进区工业项目合同标准化文件修订工作。

3.关于债务规模逐年增加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债务管理相关要求,规范债务管理工作,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风险。二是修订完善《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对于新上项目进行财政承受能力综合评估,严格控制政府新增债务。三是制定《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规范财政支出管理的意见》,进一步提升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科学编制2019年财政收支预算,坚持有预算不超支,无预算不开支原则,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作用。四是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按照国有企业实体化运作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五是对全区政府性资产进行全面梳理排查,通过经营性地块出让,资产变现等方式化解存量债务。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债务化解方案》要求,按序时进度还本付息,确保完成2019年化债任务。

4.关于绿色发展水平不高,环境整治效果不佳,省级生态工业园区创建工作滞后,针对自查的321散乱污企业整治情况,督促检查力度不够,条块结合、协调联动的长效管理机制有待建立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入园项目环保审查工作导则》,严格按照园区产业定位、环境容量及绿色发展需要,对新进项目污染排放实施严格审批,达到行业先进标准,尽可能实施超低排放。二是对现有企业污处设施进行提标改造。委托第三方对全区所有工业企业现有污处设施运行及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深入详查,对照有关排放标准和最新政策要求,对需要超低排放的企业限期改造到位,同时鼓励更多的企业主动提标改造,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落后产能、落后工艺、落后设备逐步淘汰。三是制定《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推进方案》,统筹抓好大气、水、土壤、异味污染治理,全面提升园区环境质量。四是加快园区发展规划方案的编制工作,于201812月底完成园区发展规划编制。五是制定《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散乱污企业强化管理方案》,对清单内凡是列入关停取缔的企业,于201812月底前完成关停取缔56家。下一步,一是加大散乱污企业整治力度,对列入升级改造的企业,在未完成整改验收之前,一律停产,同时,不定期组织开展回头看,一旦发现恢复生产的,按照问责办法提起问责,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二是按计划编制园区规划环评文本初稿,确保20196月底前完成,力争12月底之前上报生态环境部开展技术审核。

5.关于黑臭水体整治任务较重,全区12条河道中有6条为黑臭水体,其中洋大河、老民便河和树仁河污染情况群众反映强烈;污水处理能力不足、管网覆盖不全,管网错接、漏接现象仍然存在,目前区内每天污水量7.3万吨,而现有的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只有5万吨的问题整改。

一是完成6条黑臭水体的河道整治任务,工程全部通过竣工验收。二是加快推进西南片区水环境整治,按市政府统一部署,完善园区管网配套;目前已完成项目立项批复,可研报告通过专家评审,项目选址意见书及红线已办理,正在向国土局申请用地预审意见。三是深入开展“263”专项行动,开展企业排污问题大排查,对排污口进行检查和建档,现场提出整改要求,要求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内部管道排查和水质检测、雨污分流和排污口截污工作。目前双鹿电器、远发新材料、新康辉等企业已经采取相关措施相继开展整改行动。结合河长制,建立河道长效管理机制,定期监测河道水质状况,定期巡查河道,定期会办发现问题。四是加快河西污水处理厂二期一步工程建设,目前河西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项目已完成土建工程施工和设备安装调试,具备通水试运营条件。为满足南蔡乡镇区污水处理需求,采购600吨一体式污水处理设施及镇村三年污水处理设施管理维护服务。目前施工单位已进场施工,正进行设备安装调试工作,临时污水处理设施正式运营后,将实现南蔡乡镇区污水设施全覆盖。

6.关于脱贫攻坚不精准,推动少数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增长举措不扎实,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不当、拨付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兴村级集体经济三年行动计划方案》,以村居为单位制定村集体经济三年增收计划,明确具体的增收项目,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二是对个案问题处理到位,2016-2017年接收的省市扶贫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最后一笔资金于2018814日拨付到位。三是开展扶贫专员试点工作,在南蔡乡、三棵树街道每个村居配备1名扶贫专员,同时制定了《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扶贫专员工作职责》。四是制定《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严格执行扶贫政策的有关规定》,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加强扶贫政策理论学习,强化扶贫队伍建设,完善考核监督评估机制,营造良好脱贫攻坚氛围,加快扶贫各项政策落实见效。五是制定《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推进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的实施办法》。六是制定《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开展专项资金使用回头看,目前已完成南蔡乡、三棵树街道、黄河街道、古楚街道自查,并完成对三棵树街道的核查。下一步,将继续组织开展专项资金使用回头看,对剩余的黄河街道、古楚街道、南蔡乡进行核查。

7.关于“2017-2018年出台党的建设相关文件缺乏统筹推进的思路,结合自身特点优化、细化不实,党建工作在综合目标考核100分中仅占2问题的整改。

一是坚持每月对全区各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建巡查,印发督查通报,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201812月以来共开展2次,印发通报2期。二是制定《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2018年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办法》,增加党建工作在目标综合考评体系中的权重,新调整的考核办法中组织宣传统战部党建工作分值为72分,考核权重为36%;人大办、组织宣传统战部、乡(街道)党建工作分值为40分,考核权重为20%;其他单位党建工作分值为30分,考核权重为15%。三是形成《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建工作五项清单》《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的实施方案》《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机制实施办法》《2019年全区党的建设工作要点》讨论稿并在党工委会议上进行研究,下一步,将根据党工委会议的意见加快相关制度文件修改完善,在对2017-2018年党建工作进行回头看的基础上,重点明确2019年党建工作统筹推进思路,优化细化落实举措。

8.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2015年出台文件明确‘1000万元以上的单个政府性投资项目及国有资产采购和处置审批需上会研究,确定的额度偏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2019年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等文件,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管理。二是制定《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规范资金调度会实施意见》,进一步优化财政资源配置,统筹调度资产、资金,合理高效配置政府资源。下一步,将加快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调整,加强制度执行。同时,对违反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规定的行为进行追责,于每季度末前,结合财务检查对上季度三重一大事项进行检查。

9.关于有的工程项目调研论证不细致,导致国有资金浪费问题的整改。

一是规范工程决策,制定《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前期论证工作,进一步完善项目管理制度。二是规范国有资金使用,制定《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进一步明确国有资产采购和处置等程序,避免国有资金浪费。三是印发《关于成立光电研究中心科技研发项目招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下一步,将根据《通知》要求,加强与光电研发生产企业的对接合作,开展光电研究中心专题招商,积极盘活利用。

10.关于落实省、市委部署开展的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问题导向意识不强,没有引导党员干部深入查找自身的问题和不足,解决工作堵点的措施不够扎实有力,大讨论活动的成果需要巩固提升问题的整改。

印发《关于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回头看活动的通知》《关于开展工作堵点排查整改活动的通知》《关于开展建区20周年,我为经开区发展献一策活动的通知》等文件。下一步,将按照各通知要求开展相关活动,并收集活动开展相关资料,对建议意见进行汇编成册。

11.关于政企未能完全分离,开发总公司形式上与经开区脱钩,但人、财、物均由经开区直接管理,除一些财务人员外,总公司人员基本在区属机关中使用,子公司直接由经开区管理问题的整改。

制定《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干部管理权限规定》,进一步明确我区各类干部的管理权限,着重明确对区属国有企业管理层人员的任免权限,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管理体制。下一步,一是继续探索国有公司实体化运营相关工作,帮助国有公司找准定位,逐步实现政企分离。二是加快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国有企业人事管理的若干规定》,进一步明晰国有企业人员招录进出、晋升等相关问题。

12.关于少数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落空,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未能正常召开,有的支部无三会一课记录,有的支部开展的党员活动日图片前后雷同,有的支部在党支部学习会议上布置业务工作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制度的实施方案》,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实现新形势下党员教育和管理规范化、常态化。二是定期对全区各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建巡查,通过查阅《基层党支部活动手册》,全面检查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情况,201812月以来已开展党建巡查2次。三是开展党支部书记专业能力提升轮训,提升党务工作水平,丰富组织生活形式,进一步规范党内组织生活会议记录。1月份举办村居党组织书记培训1次,计划2019年村居两委换届后再开展一次培训。

13.关于少数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抓党建工作无从下手,党建工作仅满足于完成规定动作,缺少自身特色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党支部书记专业能力提升轮训,理清抓党建工作思路,开拓抓党建工作视野,提升抓党建工作能力。1月份举办村居党组织书记培训1次。二是形成《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建工作五项清单》《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的实施方案》《2019年全区党的建设工作要点》讨论稿并在党工委会议上进行研究,下一步,一是根据党工委会议研究的意见加快相关制度文件制定,在明确统筹推进思路、突出自身特点、优化细化落实举措的基础上,对基层党组织如何抓好党建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因地制宜探索创新一些新的工作机制和工作举措。二是计划2019年村居两委换届后再开展1次村居党组织书记培训,提升村居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的能力。

14.关于“2015年以来,经开区查处各类四风问题21起,处理党员干部25人,但四风问题仍较为突出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关于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的工作方案》,抓好关键少数,以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为主要对象,开展集中整治,已完成区党工委、各部门各单位整改方案制订。二是开展四风专项检查活动,采取自查自纠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查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福利等问题,已完成自查和抽查阶段相关工作。三是建立完善举报平台,在重点工程、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安装举报箱55个,完善和用好网上(微信)举报平台,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下一步,将加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排查问题的整改落实,对四风专项检查和群众举报的问题及时受理核查处置。

15.关于区党工委抓工作缺乏韧性和力度,有安排部署、无督促检查,出台贯彻落实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工作会议精神的方案后,无实质性督促检查措施。20154月印发《宿迁经济开发区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建设方案》,未见后续相关抓工作落实的痕迹问题的整改。

一是印发《关于开展贯彻落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工作方案督促检查的通知》,全面开展回头看。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交办事项督促检查工作的通知》,对2018年度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交办的104件事项进行跟踪督办,对限期内未完成事项严格兑现考核。三是按照市扶贫办《关于下达2018年度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和国家扶贫改革实验区建设工作任务的通知》(宿扶〔20182号)要求,制定《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严格执行扶贫政策的有关规定》等文件,完善台账资料,确保工作有实效。下一步,将继续开展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工作方案的整改落实。

16.关于开展中层梗阻为官不为专项整治政治站位不高,查摆问题不细致,没有透过现象看本质、深挖深层次问题,常抓常促作风转变的机制不健全,少数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高,工作作风比较漂浮。访谈中少数同志反映,帮办服务存在吃拿卡要情况,帮办服务效率不高,项目审批效率较低,部门衔接配合不畅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绩效考核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结果运用,发挥激励约束作用,增强绩效管理指挥棒功能;将绩效考评结果作为对单位及个人评先、对领导干部行政问责的重要依据,落实奖惩,倒逼全区各单位奋勇争先。二是开展中层梗阻为官不为回头看活动,各单位从思想根源上深挖深层次、本质性的问题,举一反三,制定整改措施,完善制度。三是严格执行《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实施办法(试行)》、《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推进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试行)》三项机制文件,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四是修改完善《帮办服务考核办法》,汇编《工业企业投资项目服务指南》手册,制定《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重大产业项目推进管理办法》,开展企业每月走访座谈活动,目前已走访企业105户、收集诉求22条。五是在项目建设聚集区、重点项目建设单位和企业设置投诉举报箱,对受理的营商环境投诉案件查实后予以公开曝光,对发现的吃拿卡要等违规行为严肃处理。六是在目标考核中增加帮办服务工作考核分值,设立满意度评价,通过邀请企业家、基层群众和服务对象对职能部门服务情况开展评议,评议结果与年度综合考核相挂钩,促进机关效能持续提升。七是制定《关于加快推进省、市赋权行政权力事项承接的工作方案》《关于加快实现冠市名企业2个工作日内开办的工作方案》《关于加快实现工业生产建设项目施工许可30个工作日内完成的工作方案》,对行政权力事项进行逐项梳理,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公布不见面审批事项清单,以不见面或代办方式为群众和企业提供高效审批服务。下一步,一是加快《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文件制定,进一步提升管理效能和工作效率。二是对中层梗阻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整改情况全面跟踪,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三是突出干部使用导向中的政治标准和实绩标准,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浓厚氛围,把好的干部及时选上来,及时调整不适宜、不胜任的干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有效机制,严格兑现考核奖惩。

17.关于依法办事、依法行政意识不强,导致部分群众上访,有的责任主体被提起行政诉讼问题的整改。

一是形成《关于2017年度行政败诉案件情况报告》,并以中共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名义向市委、市政府作专题汇报,认真分析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和今后工作要求。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依法行政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提高全区各部门、区各直属单位、各乡(街道)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园区。三是对相关行政败诉案件依法依规予以问责。下一步,一是加快全区综治(网格)信访调解中心建设,健全完善全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二是建立政法委牵头,以信访接待、司法行政为主体,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为手段,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依法履职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及时有效化解各类信访矛盾纠纷,促进全区社会大局稳定,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水平。三是加大目标综合考评办法中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比重,把依法行政作为衡量各单位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继续加大考核督促力度,严格考核标准。

18.关于区纪工委监督力量不足、业务水平待提升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相关案件定性及处理情况进行复核并作出说明。二是于118日制定《推动三提三铁三过硬”2019年实施项目开展打铁必须自身硬专项行动方案》,通过开展执纪执法质效回访活动、开展问题线索提级处置工作等活动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能力。三是坚持周学习例会,对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业务知识培训,通过领导带学、轮流授课等方式开展学习交流,进一步提升信访处置、案件办理等业务能力。下一步,将持续加强队伍建设,有序开展三提三铁三过硬活动,并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

19.关于廉政警示教育重形式、轻效果,重要时间节点开展警示教育不够,对已处理的违规违纪案件有的不公开、有的通报遮遮掩掩,未及时利用身边人、身边事进行警示教育,达不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近期新办结的一起违纪违规案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利用身边人、身边事进行警示教育。二是充分发挥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中心阵地作用,常态化组织区党员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开展廉政专题教育,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撰写学习心得等形式,强化阵地宣教功能。下一步,2019年将组织全区中层以上干部警示教育专题活动不低于2次,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纪委新要求、新精神、新动态,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守住底线,不断强化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

20.关于一些党员干部不知畏、不知止,2015年以来因赌博、嫖娼、酒驾、打架斗殴、盗窃等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9人次,占案件总数26.8%”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党纪专题学习教育,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学习教育活动的通知》,通过辅导领学、个人自学、以考促学、现场教学等方式督促落实,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讲规矩、守纪律。二是于123日下发关于创建市级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的通知,通过廉政文化示范点的建设充分发挥宣传引导作用,营造以廉为荣、以腐为耻的良好氛围。下一步,将有序推进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并结合市、区基层党建突出问题集中排查整改百日行动,集中查处、调整一批涉法涉诉、群众反映强烈的基层党员干部,选优配强基层干部队伍。

21.关于区党工委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研究谋划不充分,一岗双责任务分解落实不细实。少数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意识不强、方法不多、措施不实,存在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一手软、一手硬问题问题的整改。

一是党工委定期研究谋划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明确领导班子职责和任务分工。2018年共召开19次班子会议和党工委会议,其中研究谋划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12次。二是印发“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落实年度述责述廉制度,推进一岗双责落地落实。三是加大目标综合考评办法中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权重,强化督查考核,推动落实一岗双责。下一步,计划于20192月份召开的全区目标管理大会上签定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

22.关于对涉农资金、征地拆迁、阳光扶贫、专项资金使用等重点领域以及村居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修订完善《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专项资金使用监督管理;二是加强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管理,开展村(居)会计异地委派,开展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试行事业单位财务会计任期交流制度,提高财务监督管理水平;三是全面实行村务卡,提高村居财务支出透明度,规范村居财务管理水平。四是开展全区涉农资金、征地拆迁、阳光扶贫等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开展专项资金使用回头看,目前已完成南蔡乡、三棵树街道、黄河街道、古楚街道自查,并完成对三棵树街道的核查。下一步,将继续组织开展专项资金使用回头看,对剩余的黄河街道、古楚街道、南蔡乡进行核查。

23.关于不收手、不收敛现象尚未得到有效遏制,2017年以来,扶贫领域专项整治活动中查处腐败和作风问题12个、13问题的整改。

一是形成《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分别向市委、市纪委、市审计局、市扶贫办报告。201888日,中共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行文《关于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发现问题对相关责任人处理情况的报告》,向宿迁市纪委报告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发现问题相关责任人处理情况。共处理9人,其中,给予党纪处理3人,第一种形态处理6人(诫勉谈话2人,提醒谈话2人,通报批评2名科级干部)。二是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巡视巡察审计等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意见》,明确整改主体责任,强化督促检查,完善推进机制,确保中央、省委、市委巡视巡察审计等反馈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三是开展对中央、省委、市委巡视、巡察、审计等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回头看,督促相关单位开展自查活动。四是制定《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开展专项资金使用回头看,目前已完成南蔡乡、三棵树街道、黄河街道、古楚街道自查,并完成对三棵树街道的核查。下一步,将继续组织开展专项资金使用回头看,对剩余的黄河街道、古楚街道、南蔡乡进行核查。

24.关于党工委落实主体责任用力不足,第一种形态运用不主动,三年来65人次提醒谈话、诫勉谈话以及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大多安排给纪工委组织实施问题的整改。

制定《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员干部廉政谈话导则(试行)》,对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班子成员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督促和指导,进一步强化党工委主体责任。下一步,将加快建立健全谈心谈话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实施,提升党工委运用第一种形态的主动性。

25.关于同级监督班子成员的方法不多、措施不实、力度不够,一个班子成员被采取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措施问题的整改。

一是自201812月开始,每季度末月常态化开展履职记实平台运用情况检查,对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并下发履职提醒单。二是在124日召开的党工委会议上,向全体党工委委员和参会的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通报了张大勇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相关情况,下一步,将根据案件办理情况适时开展张大勇案件专题警示教育,并严格执行《中共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运用监督建议推动区党工委及党工委委员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的暂行办法》(宿开办〔201734号),强化对党工委及党工委委员后续整改情况的跟踪监督,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一岗双责

26.关于合同审核把关、执行不严,2016年以前经开区签订的招商项目合同没有约定对赌条款,有一阶段直接由招商局负责把关问题的整改。

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有关合同法制审核和文本管理的通知》,强化对合同的审核把关,规范合同管理。二是梳理企业履约情况,建立经开区项目合同履约情况数据库,进一步把好合同履行的监督关,强化履约情况监控,建立履约情况备案表,实行动态管理。下一步,将加快出台标准化合同文本,强化合同规范约束和对赌性条款,建立履约情况数据库信息化平台,实行动态管理。

27.关于招投标手续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20181229日举办全区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招投标业务培训班,重点培训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指导相关单位依法规范开展招投标活动。二是20191月份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招投标领域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自查出近年来招投标不规范问题3个;同时,对4个乡(街道)、2个国有公司44个项目招投标档案资料进行重点抽查,暂未发现相关问题。三是制定《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责任追究办法》,按照谁实施、谁负责、权责一致的原则,压紧压实项目管理职责。四是对市委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调查,了解有关情况,目前已初步调查结束,于2019131日移交区纪检监察机关。下一步,对于市委巡察反馈的3个问题,将由区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调查核实,并根据调查结果作相应处理;对于专项整治中发现的3个问题,将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并依据有关规定追责问责。同时,常态化做好招投标日常监督管理,对违规招投标问题及时发现、及时移交、严肃查处、形成震慑。

28.关于对巡视、巡察、审计等反馈问题整改不力,有的以解释代替整改、以不再犯代替整改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巡视巡察审计等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意见》,及时指导督促整改工作。二是制定《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2018年高质量发展目标综合考核办法》,将各单位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列入年度综合考核扣分事项。三是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梳理,对未完成整改的下发督促整改通知和13份监督意见书,部分单位已制定整改计划。下一步,将全面梳理中央、省委、市委巡视、巡察、审计等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措施不实、整改不到位的进行追责。

29.关于对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省委第四轮巡视和市委第三、第四、第五轮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清单》,区党工委简单制定问题清单分发到下级单位,各单位认领问题避重就轻,有的问题无人认领、整改空转,缺少跟踪督促措施,一些责任单位的整改方案和整改报告空洞无物’”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对中央、省委、市委巡视、巡察、审计等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回头看,督促相关单位开展自查活动。二是制定《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2018年高质量发展目标综合考核办法》,将各单位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列入年度综合考核扣分事项。三是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梳理,对未完成整改的下发督促整改通知和13份监督意见书,部分单位已制定整改计划。下一步,将全面梳理中央、省委、市委巡视、巡察、审计等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措施不实、整改不到位的进行追责。

30.关于少数责任单位对下发的突出问题清单存在形式上认领和口头上整改情况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2018年高质量发展目标综合考核办法》,将各单位各部门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列入年度综合考核扣分事项。二是相关单位对通报的问题进行排查,进一步细化巡察整改方案,做到任务、责任人(单位)、完成时间三明确,对一些具体的问题,明确完成时间进行销号,并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对一些面上普遍存在的问题,加强制度管控,做到常态化坚持;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短时间内难以彻底消除的,制定整改措施,稳步推进实施。下一步,将全面梳理中央、省委、市委巡视、巡察、审计等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措施不实、整改不到位的进行追责。

31.关于对发现的违规招投标问题存在既往不咎现象,有的涉嫌违规违纪的人和事没有得到及时查处,未形成有效震慑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成2015年以来违规招投标问题排查,列出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清单。二是制定《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责任追究办法》,明确招标行为规范的责任主体,增强招标人主体责任意识,按照谁实施、谁负责、权责一致的原则,全面履行项目的管理职责。三是对照市、区相关规定,于1月份抽查6家单位(4个乡街道、2个国企)44个项目招投标档案(自行招标18个,公开招标26个),暂未发现有关问题。下一步,将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对排查发现、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的违规招投标问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2.关于有的面上问题没有明确整改措施,存在选择性整改现象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2018年高质量发展目标综合考核办法》,将各单位各部门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列入年度综合考核扣分事项。四是相关单位针对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措施。二是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梳理,对未完成整改的下发督促整改通知和13份监督意见书,部分单位已制定整改计划。下一步,将全面梳理中央、省委、市委巡视、巡察、审计等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措施不实、整改不到位的进行追责。

33.关于“2015-2017年内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对违规发放的补贴、奖金等资金未予以追回,对工作失误、流程不合规等问题,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未落实实质性整改措施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巡视巡察审计等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意见》,推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二是开展内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回头看,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限,下发督促整改通知和13份监督意见书,明确要求相关部门对内部审计发现问题全面落实整改,目前正在对违规发放的补贴、奖金进行追回,下一步,对本次巡察指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对问题严重的实施五方联谈。目前该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1、持续抓好后续问题整改。进一步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谋划和督促指导,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持续推进后续整改工作,确保每项巡察反馈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对已经整改到位的问题,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对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一方面,深入分析原因,进一步明确整改的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加强督促力度,确保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另一方面,对因消极懈怠、不主动不积极等因素导致整改进展缓慢的,由区纪工委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问责。

2、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坚持举一反三、常态长效,加强对整体性、普遍性、基础性问题的研究,深入剖析同类问题、隐形问题、深层问题,特别是围绕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科技创新、脱贫攻坚、污染防治、风险化解等重点工作,有针对性地健全完善相关制度,着力扎紧制度笼子,加强源头治理,推动形成依靠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坚决防止同样的问题再次发生。加大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整合力度,将市委巡察整改与中央、省委巡视整改、区级巡察工作相结合,实行同推进、同督查、同问效,以刚性的约束和严格的落实,确保整改工作落细落实。

3、全面提升工作能力水平。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六增六强要求,加强招商力量整合,健全招商考核机制,狠抓项目建设,推动项目集聚;深入实施“521”工程,扎实开展五大提升行动,抓好营商环境建设,推动特色产业做大做强、做优做特;坚持节约集约发展,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更加注重创新人才引培和创新载体建设,全面提高工业经济发展水平;坚持把政治纪律挺在最前面,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大力弘扬三真精神,认真落实三项机制,推动形成想干事、多干事、干实事、干成事的良好风气。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27-88859000;邮政信箱:宿迁市人民大道888号;电子邮箱sqkfqwb@163.com

 

 

中共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201934

 

关闭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