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移交的双沟镇双北居时任支部书记陈某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务执行的宴请等信访问题,经调查核实,目前已经对陈某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近日,泗洪县委第五巡察组和泗洪县纪委信访室分别接到陈某信访件调查处理结果。
此前,泗洪县委第五巡察组对双沟镇及所辖村级党组织开展延伸巡察。巡察期间,县纪委信访室接到陈某信访件后及时向巡察组反馈,巡察组立刻展开核查,在掌握陈某利用房屋征迁工作之便,接受拆迁户不当宴请的事实后,迅速移交纪委案管室调查处理。
近年来,泗洪县持续增强巡察监督精准性和有效性,坚持靶向信访举报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巡察机构与信访部门协作机制,出台《关于建立县委巡察机构与县信访局协作机制的意见》《巡察机构收接信访件分办会商工作指引》等制度,不断深化联系协调机制,助推巡察监督更加精准、更有成效。“每轮巡察前,我们都会向县信访局、纪委信访室通告本轮巡察对象,商请提供被巡察党组织有关信访举报情况,同时将本轮巡察监督重点传送信访局和纪委信访室,巡察监督与信访监督联动协作,实现资源共享、互联互通。”泗洪县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表示。
针对巡察期间发现的典型性、苗头性、倾向性或可能引起重大群体性事件的信访问题,巡察组及时移交县信访局、纪委信访室,便于情况掌握和妥善协调处置相关问题;信访局、纪委信访室在巡察期间,收到被巡察对象的问题反映,及时反馈给县委巡察组,推动信访问题边巡边改、立行立改。十三届县委第五轮对3个乡镇党委及所辖村级党组织开展巡察期间,推动解决人居环境、社会保障、道路安全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痛点信访举报32件,实实在在解民忧、纾民困、暖民心。
针对信访问题突出的被巡察单位,抽调信访局、纪委信访室业务骨干参与巡察,重点走访“五类必访”对象中的老上访户,在查找政治问题的同时,变“上访”为“下访”、变被动接访为主动寻访,息诉息访、化解积案,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针对突发性集访事件,及时反馈信访局,由信访局派人协调处理,有效解决巡察干部不善于处理复杂信访的短板。
此外,县委巡察办、县信访局、纪委信访室对转交信访件联合实行“清单式”移交、“台账式”管理、“滚动式”督办,跟踪督促承办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直至办结。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问题做好重要标识、进行重点督办,共同做好跟踪问效,确保“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推动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双向印证、锁定问题、合力整改,切实提升巡察发现问题的深度、精度、准度。(张爱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