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党费仅收1元?”“欠缴党费为什么没有追缴?”近日,在巡察整改专项督查现场,面对询问,上塘镇组织工作负责人惭愧的低下了头。
据了解,十三届县委巡察上塘镇党委期间,发现该镇水利站工作人员马某每月仅缴纳1元党费,与实际应缴金额存在较大差距,该问题被列入问题清单反馈至镇党委并督促限期整改到位。
该镇以“核算党费的是新进人员,对业务不熟悉导致核算错误,已经要求重新核算”为由避重就轻,对此,专项督查组人员现场提出批评,约谈相关责任人,并要求做实做细整改工作。
为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地见效,今年以来,由县纪委监委牵头,会同组织部、县委巡察办抽调人员组成5个专项督查组对十三届县委第一至三轮被巡察党组织、书记点题事项等整改质效开展专项督查。制定《泗洪县委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及质效评估办法》,围绕主体责任履行、整改任务落实、整改成效深化等3个方面11项指标制作《质效评估专项检查表》,专项督查组综合运用听取汇报、个别访谈、查阅资料、实地检查等方式开展督查,根据督查情况,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落实情况作出综合分析,评定整改质效等次,形成督查情况报告和问题清单,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各专项督查组在督查报告报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县委巡察办统筹各专项督查组向被督查党组织反馈督查意见。
通过梳理汇总得分情况,对巡察整改成效一般和差的,专项督查组将视情按程序约谈被督查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移交问责线索。专项督查结果作为确定巡察“回头看”单位的重要依据,并作为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的巡察板块评分依据。
截至目前,已完成16个被巡察党组织巡察工作质效综合评估工作,约谈提醒6人次,评估发现并督促推动解决问题35个,以实际成果推动巡察整改提质增效。(孙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