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资金、资源、资产监督管理,泗洪县纪委监委聚焦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难题,靶向发力,强化监督,切实守好群众‘钱袋子’。
找准方向“查”。发挥乡镇(街道)纪(工)委贴身监督优势,通过村级自查、乡镇复查等方式,全面摸排清查全县329个村(居)集体资源、资产。按照每个乡镇(街道)不低于3个村居的比例,选取信访矛盾频发、资产资源丰富的57个村居展开专项核查,发现村集体43项资金、16项资产、58项资源存在财务管理混乱、违规使用、未公开招标等问题。结合日常监督、信访调查、巡察反馈、审计核查等工作,锁定资金管理使用、资产资源处置、合同管理等违纪违规问题易发多发环节,排查发现财务审核把关不严、集体资金挪用侵占等问题线索46条。
聚焦问题“改”。针对发现问题,形成问题清单,牵头组建由县农业农村局主抓,财政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协同,19个乡镇(街道)具体落实的工作专班,以交办会等形式压实责任,督促对照清单加强分析研究,为整改提供政策依据、做好业务指导。强化室地联动,由5个监察员办统筹19个乡镇(街道)纪(工)委,对片区“三资”管理问题整改工作进行跟踪督办,推动44项村集体资产资源租赁发包合同得到有效规范,及时收回违规垫付、借出的集体资金118.26万元。
突出重点“治”。聚焦重点岗位、小微权力运行关键环节,采取提醒谈话、约谈、现场指导等方式督促提高政治站位,压实责任促履职。专项整治以来,已对5名乡镇分管领导、7名业务负责人、82名村干部进行约谈提醒。运用“室组地”联动、片区协作办案机制,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虚报冒领、侵占截留、坐收坐支、用集体资金违规发放津补贴等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紧盯不放、从严纠治。集中整治以来,已立案4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人。
深化源头“防”。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持续巩固深化整治成效。全县制发监察建议3份,推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台《泗洪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办法》《泗洪县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泗洪县村级会计代理管理办法(试行)》《泗洪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十项制度》等制度机制9个,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代账行为,强化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管理,实现“资金入账管理、资产台账管理、资源透明流转”,切实守好村集体“钱袋子”,夯实县域乡村振兴“基本盘”。(张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