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是属于集体的,哪能被个人侵占,还好问题查清了,土地终于被收回来了。”日前,泗洪县纪委监委对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在梅花镇郭嘴村走访时,村民郭某对村集体土地被收回表示满意。
经查,梅花镇郭嘴村周某利用担任村民小组组长的职务便利,私自占用该组40余亩集体土地长达6年之久,严重损害了村民的集体利益。最终,周某缴纳了相应租金,并将占用的集体土地归还给村集体。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资金、资源、资产监督管理,泗洪县纪委监委聚焦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难题,靶向发力,发挥乡镇(街道)纪(工)委贴身监督优势,通过村级自查、乡镇复查等方式,全面摸排清查全县329个村(居)集体资源、资产。
针对发现问题,形成问题清单,牵头组建由县农业农村局主抓,财政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协同,19个乡镇(街道)具体落实的工作专班,以交办会等形式压实责任,督促对照清单加强分析研究,对片区“三资”管理问题整改工作进行跟踪督办,推动44项村集体资产资源租赁发包合同得到有效规范,及时收回违规垫付、借出的集体资金118.26万元。同时,聚焦重点岗位、小微权力运行关键环节,采取提醒谈话、约谈、现场指导等方式督促提高政治站位,压实责任促履职。专项整治以来,已对5名乡镇分管领导、7名业务负责人、82名村干部进行约谈提醒,立案4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人。
“我们将进一步向基层延伸监督,督促健全监管长效机制,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更规范有序。”泗洪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吴秘 赵苏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