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为认真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从本期开始,“宿迁廉风”专版连续刊发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典型案例,以案示警、以案为鉴,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纪法意识和规矩意识,努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近期刊发营商环境建设方面的典型案例。

2018年11月,有群众在网上发帖,反映宿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宿豫窗口工作人员在办证过程中存在以权谋私、假公济私的乱作为行为。宿豫区纪委监委根据这一线索展开调查。
经查,该窗口工作人员王军林存在涉嫌违纪违法的事实。在调查过程中,办案人员还发现王军林案件的涉案人员葛某与该窗口负责人赵天国来往密切,曾分三次向赵天国转账,通过其谋取低价购房。赵天国的下属王军林及其“朋友”葛某先后被查,赵天国害怕了,惶惶不可终日。
基本案情
2019年4月9日,宿豫区监委对赵天国采取留置措施。在被留置审查前期,赵天国心存侥幸,对自己的违纪违法事实坚决予以否认,辩称所收受的钱款都是朋友间的往来借款。
经过反复思想教育,在证据面前,赵天国承认自己收受他人钱物,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方式,向房地产开发商购房赚取好处的违法犯罪事实。
赵天国长期负责审批窗口,每天接触的人不是买房子的就是卖房子的。时间长了,他发现了可以从中谋利的玄机。
2017年12月初的一天,朋友葛某找到赵天国,请他帮忙购买一套别墅。此时赵天国就想到了宿豫区某小区有别墅正在出售,赵天国就找到这家房地产公司老板,在其未实际出资,未履行任何手续的情况下,要求该公司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方式将一套别墅留给自己。
赵天国之前给这家公司在办理土地证事项上提供帮助,该公司为了感谢赵天国,同意以低于市场价60余万元的价格将此套别墅卖给赵天国。
最终,经赵天国帮忙,葛某以217万余元价格购买该别墅。经鉴定,该房屋市场价格为278万余元。为了感谢赵天国帮忙,葛某又送其25万元好处费。
赵天国利用职务之便,专门找一些楼盘尾盘,或者是一些因条件受限退出的房子,瞅准时机,低价买入,之后再寻找机会高价卖出去,赚取差价。
2018年3月,某小区一位业主因还不起贷款,来到宿豫区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退房手续。赵天国了解情况后,心里萌生了一个想法。随即赵天国联系了该小区开发商。该开发商考虑到他是宿豫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的负责人,为了以后公司办证更方便,答应把这个房子以房主当初购买价格卖给他。
实际上,房子当初价格与当时市场价之间差价20余万元。赵天国以低于市场价的方式购房,涉嫌变相受贿20余万元。
2018年5月,赵天国到某公司工地上检查工作。该公司老板主动向赵天国提出,让他购买该小区一套房产,趁行情看好的时候,再予以转卖,赵天国同意了,并且交了10万元定金。年底时,赵天国借口需要用钱,就把10万元定金取了出来。但是,该老板继续为赵天国保留该房源,并在后来房价上涨后把该房卖出,把转卖差价交给了赵天国。该老板以此方式变相向赵天国行贿。
2017年12月至2018年7月,赵天国利用职务便利,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买房屋方式,索要、收受多家房地产公司贿赂,并收受、索要个人财物,合计162万余元,并为相关房地产公司、个人谋取利益。赵天国还因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玩忽职守,造成公私财产损失750万元。
赵天国身为中共党员、国家公职人员,对抗组织审查,利用其职权收受他人贿赂和玩忽职守,造成公共财产损失,其行为已违反政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2019年6月21日,赵天国被开除党籍,8月15日被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涉案人员忏悔
“我有今天,对家庭、对亲人们,都造成了深深的伤害,我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忏悔,我错了,我认罪伏法。”赵天国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赵天国在业务岗位耕耘二十年,是公认的“精明人”,却因为没有守住底线、起了贪念,最终因为自己的“精明”而铸成大错。用赵天国的话说,“我个人修养达不到,对于外界的诱惑,环境变了,每天在这种环境里面,自己不能静下来心,心乱了,眼红了,心动了。”
案件点评
赵天国身处关键岗位、窗口部门,其行为既破坏了“亲”“清”政商关系,也损害了全市良好的营商环境,产生了极坏的影响。赵天国案件告诫身处关键岗位的党员干部,要划清和管理服务对象的界限,做到谨慎用权、不碰纪法红线、不逾道德底线;要净化个人朋友圈,谨慎交友,做到有原则、明界线、守规矩;要坚决摒弃“小节无害”的想法,管好每个小节,注意一言一行,防微杜渐、洁身自好。
(摘自“宿迁廉风”电视节目)